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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他费了一番功夫、认识了戏剧学院表演系的一名老师、并见到了表演系的一些学生,但让人有点不甘心的是,他没能找到一些熟悉的面孔。
最后,只得挑选了符合这个年代审美的两男两女,又让他们穿着喇叭裤,搭着不同风格的上衣,在照相馆里拍了一组艺术照。
梁万之所以在上海多待了两天,除了搭上关系这一步多费了些时间外,也是因为就算给照相馆师傅塞钱加急、洗照片也是需要时间的。
好在,有梁万把控,这四张明显很符合大家审美的艺术照,并没有受到多少人的深究、就为他们的摊子毫不费力地添了一重“影星同款”光环。
基于这样的前提,喇叭裤卖得反倒越来越好,倒是也没那么叫人惊讶了。
只是,这一天早上,从他们仨开始摆摊起,就有人陆陆续续地找来:
“这就是杂志上那个港城明星穿的喇叭裤,我看过了,一模一样,你赶紧买吧!别等到最后、抢都抢不到!”
“我本来还觉得,这裤子怪模怪样的,只是拍照好看呢,但现在一看,其实穿着也挺好看的嘛,给我拿两条,我都要蓝色的,蓝色看着没那么闷!”
“其实,我早就知道港城那边流行这种裤子了,连明星都在穿呢,可我不是害怕太特立独行,回头被人举报吗?现在,咱们贵市穿这种喇叭裤的人越来越多,不行,我可不能被落下,给我拿四条,我给我大姐、二姐分一条,自己留两条!”
梁万看见有人是拿着杂志找过来的,就让卢海风多操点儿心,自己则是跟人借那本杂志看了下、干脆直接掏钱买下来了。
要说他们找人拍的艺术照,或许打着“影星同款”的旗号,还有点儿弄虚作假的成分在,可现在,看到这本杂志上港城明星穿着的蓝色喇叭裤,五人不约而同,腰杆儿都挺得更直了一些。
没错,港城明星同款,贵市就我们一家卖的!
这天,喇叭裤卖得格外好,中途,刘东甚至跑回招待所、拿了两趟货,这才勉强支撑着他们卖到了下午五点钟。
五个人都累得够呛,硬撑着收了摊儿,一块儿去国营饭店吃了顿饭,这才各自散了。
刘东今天回来拿了两趟货,对于存货还剩多少,是再清楚不过的了。
“咱们剩的货不多了,今天卖得尤其快,要是明天的生意还是这么好,应该明天下午就能卖完,接下来怎么弄?找秦老板、让他连夜发一批货过来还是?”
梁万先把今天的账记完,想了想,这才说:
“今天的生意有多好,你们也看见了,我是想着,咱们要不然来一把大的?等剩下这些裤子全部卖完,结完货款,加上本金,咱们应该还能有个三万四。”
“如果咱们要八万块钱的货,给秦老板四成的货款当定金,拿到一万条裤子,咱们仨兵分三路,以最快的速度吃到这波红利,你们觉得,可行吗?”
在梁万的记忆中,喇叭裤其实是在1978年左右就慢慢开始流行起来的,但考虑到这是书中世界,跟现实或许有所不同,他也就没揪着这点儿细节不放了。
但他知道,的确是因为许多港台明星穿着喇叭裤出现在了电影、电视剧和杂志上,才推动了喇叭裤在内地的流行。
而现在,这个契机出现了,搏一搏、单车变摩托的机会就在眼前,梁万觉得,他没有理由错过!
说实话,想到一万条裤子卖完以后、他们能挣到多少钱,卢海风和刘东的心里确实是火热了一阵儿。
只不过,有一颗想赚钱的心没错,但说实话,现在赚的这些钱,其实就已经远远超出他们一开始的预料了。
所以,冷静下来,俩人又陷入了沉思。
“兵分三路,没有说得那么容易,咱们有五个人,才能刚好撑住现在的生意,去外地,现有的人手肯定是不够的,就算从现在开始雇人、培训,他们也得一阵儿时间才能熟练起来吧?”
“我觉得,兵分两路还差不多,到时候,咱们仨分开,有一个人带着振国和大强,再额外招三个人,应该就能应付得过来了!”
“钱是赚不完的,这第一波红利,也不可能被咱们全部吃下,还是安全最要紧!最起码现在看来,振国和大强都是可以相信的!”
“他们俩应该也有认识的朋友、现在还没找着工作的吧?要不然,让他们俩介绍下自己的朋友过来?还是说,接着找街道办?”
120☆、
第120章
◎更新◎
商量过后,刘东再次找到街道办,让他们帮着介绍三个人过来。
当然,要去外地卖货,这也是一开始就说清楚了的。
街道办那儿等着安排工作的人一抓一大把,就算加上人品、性格等筛选条件,递到刘东跟前的名单,也是洋洋洒洒地写了半张纸。
再加上从方振国和李强那儿打听到的,刘东选出来了三个人,都是他们俩知道的、又不算特别熟悉的。
短暂地让三个人在摊子上练了半天手,这一批喇叭裤也全部卖完了。
梁万去邮局给秦老板打了个电话,又把两万块钱的定金和上次没有结清的八千多货款一并汇了过去。
尽管在填写汇款单的时候,被邮局的工作人员“不经意”地打量了很多眼,但梁万只当作一无所觉,办完事儿,往老丈人的办公室打了个电话,随后,抬脚就走。
离家这些天,三个人忙得一塌糊涂,几乎每天回到招待所,都是倒头就睡的。
好不容易卖完了这批货,他们也总算是能歇上一天了。
不过,也就一天,梁万带着方振国、李强和刚来的张浩,去了川省,刘东、卢海风则是带着剩下的两个人,一块儿去了武汉。
喇叭裤的市场很广,仅他们几个人,肯定是没法儿完全吞下这块儿肉的,好在,他们并不贪心,也没想着把所有的好事儿都搂到自己怀里。
能趁着别人都还没反应过来、或者说还在等货的时候,在这两个地方,成为吃下最大份额蛋糕的人,他们就已经心满意足了。
当然,选择这两个地方,并不是一拍脑门儿、随随便便就做出的决定。
一来,是考虑到了距离问题,毕竟,秦老板那边儿有关系、可以搭上铁路局发货,这是一回事儿,但这费用,可是由他们来承担的。
选的地方太远,运输费用就越高,卖同样数量的喇叭裤,他们的利润不就减少了吗?
再则,也是考虑到,这两个地方的重工业,在全国都是能排上号的。
一个地区的精力有限,重工业发达,轻工业的发展可不一定能同步跟上,而且,这也意味着,城市里的工人多,有足够的消费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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