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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等众人把狼尸收拾妥当,出去追踪的几个男人就又抬着狼尸回来了。
原以为之前跑掉的是两只狼,没想到竟是三只,想来是刚才混乱中数错了,这会儿全被追上制服,一并拖了回来。
营地的空地上瞬间又多了三具狼尸,连空气里都似乎多了几分冷冽的兽味。
有人看着狼尸,忍不住问:“那狼洞里的狼崽子们怎么办?”
陆西辞擦了擦手上的血渍,语气干脆:“杀了吧。狼记仇,留着它们,往后说不定会找回来报复,对山下的村子也是隐患。”
在他看来,野外生存本就残酷,对潜在的危险没必要心慈手软,尤其是狼这种群居且记仇的动物,留下幼崽只会后患无穷。
杨玉贞却皱了皱眉,上前劝道:“先别着急,把它们留在原地看看吧。要是命大,能熬过这几天,等咱们回去的时候,要是还能找着,就抓去送到动物园——好歹是条性命,直接杀了太可惜。”
她不是不知道狼记仇,也绝无把狼崽子抱回来的念头,那样狼真的会追踪他们,不死不休的。
倒不如交给天意,能活下来就送去动物园,活不下来也是自然淘汰。
陆西辞看了她一眼,没再坚持,点了点头:“行,就按你说的办。”
周围的人也没异议,毕竟杨玉贞的提议既顾全了隐患,也留了几分余地,算得上周全。
接下来的重头戏就是处理狼尸。
男人们分工明确,有人负责剥皮,有人负责分割肉和骨头——狼皮厚实,剥起来得费些力气,几个人拿着匕小心翼翼地划开皮层,尽量保持狼皮的完整,想着回去后能做件保暖的狼皮褥子;分割狼肉时则更细致,骨头单独剔出来,内脏只留了狼心狼肝,剩下都不要了。
杨玉贞站在旁边看着,心里却犯了嘀咕——她这辈子没煮过狼肉,只听人说过狼肉腥味重,具体是什么味道,心里没底。
等男人们切好肉,她特意让人留了两小片:一片用铁丝串起来,架在炭火上烤;另一片则放进小铁锅里,加了点雪水白煮,连盐都没放,就想尝尝最原始的味道。
没一会儿,烤狼肉先熟了,外皮烤得微微焦,杨玉贞用牙签扎起一小块放进嘴里——第一口就皱了眉:口感比想象中还柴,嚼着像没煮透的老牛肉,还带着一股奇怪的酸味,仔细品品,竟还有种和羊肉截然不同的浓重血腥味,混着点难以形容的尿骚气,咽下去都觉得喉咙紧。
她又尝了口白煮的狼肉,味道更直观——没有炭火的焦香掩盖,那股酸腥味和尿骚气更明显,肉质也更柴,嚼了半天都没咽下去,最后只能吐出来,喝了口热水才压下那股怪味。
“这狼肉的味道,可比兔子肉和野鸡肉差远了。”
杨玉贞咂了咂嘴,对着周围人笑道,“看来得好好琢磨琢磨去腥的法子,不然这么多肉,怕是没人愿意吃。”
施建军皱着眉点头:“确实腥,不是饿极了不会想吃这玩意儿。得用重料压一压,最好再用料酒或者白酒多泡会儿,说不定能好点。”
这特么的只有两种做法,一种是狂辣压腥,但很多人吃不了那么辣。
另外一种就是红烧,浓油赤酱压腥味。
这是最稳妥的做法,重油重料能牢牢压住狼肉的腥味,还能让肉质更软烂。
杨玉贞考虑不到三秒就决定:“红烧狼肉吧。”
先把狼肉切成两指宽的大块,放进融化的雪水里浸泡半个时辰,中间换两次水——雪水寒凉,能析出肉里的血水,减少腥味。
泡好后冷水下锅,扔几片生姜、几段葱段,再倒一两高度白酒,这种用料酒明显是去不了的,必须要用高度白。
大火煮开撇去浮沫,再用冷水浸泡,挤压肉里的原汁。
这一步能把肉里的杂质和大部分膻味去掉。
接着在铁锅里放两勺猪油,三两菜油,油温烧至六成热,下姜片、葱段、八角、桂皮炒出香味,再放一勺豆瓣酱炒出红油,把焯好水的狼肉倒进去,大火翻炒至表面微黄,让每块肉都裹上酱汁。
然后加足量热水没过肉,大火烧开后转小火慢炖,加三到四次雪水,雪水比普通的水更好,一直炖到肉能用筷子轻松戳透时,再盐、酱油调味,香菜多多的洒,最后开大火收浓汤汁——炖好的狼肉裹着红亮的酱汁,入口软烂不柴,酱香完全盖过了腥味。
陆西辞一句话说出了大家的心声:“这是我这辈子吃过得最好吃的狼肉。”
天暗下来了,大家在火边边烧冷掉的面饼子吃着肉,喝着酒,唱着歌,有人划拳有人吹牛。
营地的氛围重新热闹起来,刚才猎狼的紧张感渐渐消散,只剩下山林里难得的轻松与惬意。
忙活了一天,众人身上沾着雪沫和炭火灰,杨玉贞早让人烧了一锅热水,倒在搪瓷盆里扔进去十几条干净新的方格子毛巾,大家轮流用自己的热毛巾擦了擦脸和手,又简单擦了擦脖子,就算收拾干净了。
寒气渐重,没人多耽搁,都往唯一的大帐篷里钻。
帐篷里早铺好了厚毡子,每个人的睡袋都挨挨挤挤地摆着,却不显杂乱。
女人们自然睡在靠岩石的一侧——岩石能挡风,还能挡住帐篷外的寒气,最重要这方不会有野兽很安全。
男人们则睡在外侧,方便夜里有动静时第一时间起身。
小月亮刚钻进睡袋,就跟个小炮弹似的滚到他们家睡袋的中间,四仰八叉地躺平了——小胳膊伸得直直的,小短腿还翘起来蹬了蹬,活脱脱一个“人形分界线”。
她的左边全是女性,她的右边全是男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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