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去往有求必应屋。
道恩翻开这本童话书的书页。
《诗翁彼豆故事集》包含五个故事,道恩看了一遍后,发现这200年前的版本与现在比起来也没什么不同。
不过里面夹杂的羊皮纸上,那些密密麻麻的笔记引起了道恩的好奇。
他很想知道,这特意被装在密封盒子里的童话书里,究竟隐藏着什么东西。
……
我素来知道,人与人的命运是截然不同的,包括喜悦,也包括悲伤。
将里面的羊皮纸按照所夹页数的前后整理出来后,道恩在最上面看到了这样一行文字。
他往下看去。
1772年,我父亲在我七岁时,为我举办了最盛大的生日宴会。
他邀请了小镇上所有的巫师,并托关系让当时最受欢迎的乐团——沸腾火焰,亲自在我生日上献唱。
我开心地问他,为什么今年的生日要做得如此隆重?我的父亲只是强颜欢笑地告诉我:因为今年是特殊的。
特殊的?
原谅我当时还太过年轻,并没有读懂父亲笑容下遮掩不住的苦涩。
只是沉浸在众星捧月的美妙中,在每个宾客面前挺起胸膛,装作大人般与他们谈笑风生。
……
这是我一生中最美妙的时光,即便是十年后的现在,我也依旧这样断定。
但是生活嘛,就是这样。承受了多少喜悦,就会遭遇多少同等的痛苦。
……
在11岁时,我收到了霍格沃茨的来信。
可我父亲没有像我一样欢呼雀跃,只是把我叫到房间,满脸悲伤地告诉我——
我的时间不多了!
我对此不能理解,还以为这是他为了庆祝我入学,给我开的不合时宜的愚人节笑话。
但我父亲用沉重的表情告诉我——他是认真的。
然后,在我逐渐安静下来后,他毫无征兆地开始给我仔细讲解一个魔法。
……那是一种名为血咒的魔法,是一种流淌在血脉中,代代相传的黑暗诅咒。
而我……是的,很不幸觉醒了它。
我的父亲告诉我,沾染了这种诅咒后,我会时不时变成一只毫无理智的野兽。
而且随着时间推移,我变成野兽的频率会越来越高,直至最后完全丧失属于人类的一切。
……
我已经记不清当时到底是什么感受了……但我想,应该是极度崩溃的吧。
毕竟我才11岁,我才刚收到霍格沃兹的通知书,我还梦想成为最好的找球手,代表英国征战世界魁地奇比赛……
可现在,一切都结束了,因为一场可笑又荒谬的诅咒。
为什么偏偏是我呢?
我想诘问我父亲,为什么我的兄长,为什么我弟弟都没有事……为什么就偏偏是我?!
但是,当看见我父亲疲惫又愧疚的表情,我的话突然堵在喉咙,又被慢慢咽回肚子。
我知道,他已经竭尽全力把最好的都给我了。
……
然后我问他,你是什么时候发现我血脉里的诅咒觉醒了?而他的回答也不出意料,正是我七岁那一年。
血咒?
道恩摸了摸下巴。
他知道这种诅咒,原著中伏地魔最后一件魂器,就是因为血咒而变成一条大蛇的纳吉尼。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
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