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1128章 吃完饭去赶海(第1页)

叶小翠说完还不禁伸手数了数,村里泼辣的娘们可不少,跟她玩得好的就有好几个。

村长媳妇,黄大嫂,姜春兰……一起加起来有十多个人,哼,不能动手她们就用骂的,敢欺负她儿媳妇,真以为她家没人了!

秦安宁瞧着叶小翠那认真的模样,顿时破涕为笑,心中的郁闷也一扫而空。

叶小翠见状,脸色不禁缓了缓。

“是嘛,女孩子家家还是多笑笑才好看,你在这等着,我给你盛碗汤去!”

说着,她大步走向厨房,算起来锅里的猪蹄汤炖了两个小时,应该也软烂了。

一整只猪蹄剁成块也有不少,加上花生和水,足足炖了半钢精锅。

虽然叶小翠是为了王慧萍准备的,但王慧萍一个人也吃不了那么多。

再说了,给她儿媳妇吃点,王慧萍一家也不会有什么意见。

叶小翠去了厨房,秦安宁哪能干坐着等。

她站起身也进了厨房。

厨房里这会儿到处都飘着花生炖猪蹄的清香,自打举报的事闹出来,秦安宁也没有吃东西的心情,这两天一顿正经饭也没吃过。

现在闻到猪蹄花生汤的味道,她用力吸了吸鼻子,突然有了食欲。

叶小翠瞅见秦安宁脸色好了不少,当即又唠叨起来。

“你这丫头啊,运气还是好的。前两天你慧萍嫂子生了,我今天特意去买了猪蹄。

这刚炖熟呢,你就回来了!”

秦安宁一听这话,顿时明白为什么符明几人不在家,叶小翠怎么还突然提前炖汤。

“娘……要不我还是不喝了,我喝完稀饭就成。”

“哎呦,你想喝稀饭锅里有呢,这汤补身体,得喝!放心,锅里这么多呢!”

架不住叶小翠的唠叨,秦安宁只能接过那碗猪蹄汤。

她父母因为当初那场运动抑郁早逝,其他长辈也走得七七八八,所以她已经很久没有体验过来自长辈的温暖。

自打结婚后,她工作忙,其实也很少跟叶小翠交流。

但她一直知道,叶小翠是个非常不错的母亲,现在端着那碗香喷喷的猪蹄汤,秦安宁只觉得心中什么烦恼都没有了。

待工就待工嘛,大不了,她就当自己还在休假!

“娘,我一个人也吃不完,我们分着吃吧!”

叶小翠闻言摇头拒绝,“你吃就成了,安宁啊,你先出去,我给你调个料汁。

这猪蹄啊,得蘸着料才好吃!”

说罢,她便将秦安宁推出厨房,自己则找了个小碗,倒了点酱油和辣椒粉,再加点水,一碗简单的料汁就做好了。

其实平常人家哪有这么多讲究,这个头还是符婉带起来的,叶小翠也是下意识觉得年轻人喜欢这样吃,便也这么做了。

自家儿子捡了狗屎运被娶回来的媳妇,她就得当自己孩子宠着,在外头平白无故受了委屈,回来她肯定得让她开开心心的。

叶小翠这么想着,然后端上料汁回到主屋。

刚坐下,她便看见自己喝得差不多的粥碗里,放了好几块白花花的猪蹄。

猪蹄炖得软烂脱骨,让人看一眼就要咽口水。

“哎呦,你这孩子,怎么把肉都夹到我碗里了!”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热门小说推荐
神父

神父

本文又名如何驯养一只异魔这是繁华的凯撒七世时代,在蒸汽轰鸣中,工业烟囱崛起,机械与魔法碰撞出激烈的火花,律法与各大正神宗教主持着社会的表面和平。但新时代的浪潮下是无尽的阴影,层出不穷的邪神教派,诡异莫测的异端学说,古老禁忌的魔鬼密仪原本这些都和奥洛维斯无关,他只是偏僻村镇的一位小小神甫执事,但他后来养了一只异魔…...

捡来的混血男人不要扔

捡来的混血男人不要扔

祝令时在边境线捡回来一个伤痕累累的混血男人。男人醒来後,除了自己的名字,什麽都不记得了。祝令时只好暂时准他留宿。为了报答祝令时,男人勤勤恳恳兢兢业业在他名下的店铺里打杂(砸),任劳任怨地为他工作,洗衣,做饭,学中文,甚至还自我开发出暖床服务。万般追求之下,祝令时实在招架不住,决定收了此美男。结果第二天,男人就失踪了。祝令时呵呵,又被男人骗了)数月後再次相见,男人摇身一变,成了某集团的小儿子。他穿得衣冠楚楚,用蹩脚的中文向祝令时哭诉见不到他的日子过得如何难过,还承诺自己会给他富足的未来,只要他肯跟自己走。祝令时又是一笑,从名贵西装里取出自己的名片递给他。报意思啊,谁还不是个有钱人家的小少爷了)为爱做0美人×胸肌腹肌都很爆表的帅哥现代架空,设定在2000年受谈过小男友,书信恋爱攻多国混血,有俄混血但非俄籍,介意勿入N多私设,一切为了感情发展服务预收换攻後渣攻後悔了小灯是一内容标签都市豪门世家情有独钟因缘邂逅现代架空HE...

夺爱

夺爱

周白内心深处有一个畸形的秘密。这个秘密在周谨准备给她找后妈的时候,终于藏不住了。周白决定要把父亲的爱,夺过来。排雷1亲父女2回避了禁忌的痛点,不虐,气氛不压抑,喜欢虐文慎入高h1V1甜文女性向...

你科举我种田,塑料夫妻闯荒年/深山开荒避乱世,全家顿顿有肉吃+番外

你科举我种田,塑料夫妻闯荒年/深山开荒避乱世,全家顿顿有肉吃+番外

小说简介你科举我种田,塑料夫妻闯荒年深山开荒避乱世,全家顿顿有肉吃作者白久欢简介种田+美食+空间+囤粮+逃荒+经商+甜宠+日常江清月被勾错魂后喜提穿越大礼包,本以为可以过上怼天怼地怼空气的开挂人生,没想到却穿成了一个奸懒馋滑的肥婆,还嫁给了一个恨她入骨的男人。宋砚因上辈子枉死而获得重生机会,本以为可以弥补前世所有的遗憾,不成...

金缕衣

金缕衣

沈鸢认错了自己的救命恩人。山路泥泞,她在山脚下意外撞见一个身负重伤的男子。那人遍体鳞伤,沈鸢不认得对方,却认得对方手上的红痣。那是自己的救命恩人。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只因对方一句喜欢樱桃酥,沈鸢偷偷回城,顶着风雪跑遍汴京,只为给谢清鹤送上一口樱桃酥。可她不知道的是,自己转身之后,谢清鹤毫不犹豫将手中的樱桃酥丢给院中的野犬,任其撕咬。除夕那夜,沈鸢大着胆子挽住谢清鹤的手,腮晕潮红待你高中,我们就成亲,好不好?她以为谢清鹤只是一个寻常的书生。直到那日家里逼迫她回府嫁入尚书家冲喜,沈鸢冒死从家中逃出。她一路跌跌撞撞,差点撞上人。那人不复先前的虚弱温和,谢清鹤一身月白圆领锦袍,前呼后拥。他居高临下坐在马背上,面无表情看着差点葬身于马蹄之下的沈鸢。沈鸢听见众人高呼谢清清鹤为太子。任凭沈鸢如何哭着哀求,谢清鹤都无动于衷。他眼睁睁看着沈鸢被沈家的奴仆带走,看着她被强行塞入喜轿。锣鼓齐鸣,礼炮鸣放。谢清鹤以为自己不会再和沈鸢有任何瓜葛。直至那日天朗气清。谢清鹤看见沈鸢站在一名男子前,笑靥如花。那人俯身垂首,在为沈鸢簪花。他手上也有一点红痣。...

那个让我等了一辈子的怪人

那个让我等了一辈子的怪人

(作者已全文存稿,宝宝们放心食用~)高考百日誓师那天,江月卿收到一封匿名手写信。那人在信上说,已经关注江月卿很长时间了,如果可以,高考结束後能和她认识一下,也希望能和她考同个大学。这封信很奇怪,但是她也没有在意。高考结束,她全世界寻找这个神秘人,结果发现这人就是自家楼下那个奇怪的邻居。她对这个邻居印象深刻,因为她很奇怪,总是在同个时间出现在不同地方。後来才发现,这个怪人并不是会分身,而是一对双胞胎。姐姐林眠雪大方热情,而妹妹林眠冬却内向文静,不善社交。林眠冬患有先天性心脏病,很难和正常人一样生活和社交,因此在外人看来是个奇怪的少女。一开始江月卿也有些抵触这个怪人,但长时间相处後才发现,她并不是别人口中的怪物,而是一个心思细腻温柔体贴的可爱小女孩。20岁那年,江月卿说林眠冬就是她的归宿。21岁那年冬,疫情爆发,江月卿说要等林眠冬一辈子。眠冬,眠冬。内容标签都市花季雨季情有独钟轻松BE救赎...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