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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有些事终究还是发生了(第1页)

这算是皇权与文管集团交锋之后的结果更是派系战争之后的结果,也许是因为高相的权力太大了,他也觉得再独揽大权的话会出大事于是便缓和了这次的春闱阅卷之职权,同意以这样的方式来进行综合评定。

“小姐,你在瞧什么呢。”

“我啊,倒是要瞧瞧今年有多少在那榜下捉婿的。”

说话之人正是那唐小姐唐晚秋,她托着腮看着下面那热热闹闹人山人海,倒也觉得有几分有趣。她是前些日子从洛阳来到这里商谈合作之事,今日刚巧遇到了放榜便多停留了两日,本打算只是看一眼热闹,但没想到今年如此热闹。

因为今年是六部阅审,以往只注重八股行文、儒法为主,但今年引入新机制之后,那各部皆为主审,所以相比较往年来说今年这个春闱什么样千奇百怪的人都有。

看着那些人有疯癫若狂有捶足顿胸,在楼上张望的唐小姐就觉得十分有趣。而这里头有一个人倒是十分打眼,那是一個体态修长面容俊朗的少年,他最吸引人注意的地方倒不是他俊朗的外表而是在他那宠辱不惊的模样。

“这人倒是有趣,从他与人攀谈的模样来看,他应当是中了,可他那副无悲无喜的样子还真是少见。”

唐小姐坐在窗口就点评了起来:“看样子他也不是什么大户人家出来的学子,但有这份心性的确是不错了。”

“要我看啊,小姐怕是看上人家了吧?倒也是,他长得英俊潇洒,那一席白衣更是叫人喜欢。”

丫鬟的话让唐小姐笑得前仰后合,接着她转身轻靠竹椅之上:“前寻万寻莫寻书生,你忘了我姐姐为何自寻短见了?若非那个该死的书生,她何至于此。”

“小姐,天底下的书生那么多,你怎的一棒子打死了?”

“多归多了,却不过都是一群趋炎附势之辈罢了。”

唐小姐此时调整了一下姿势,轻摇起手中团扇,香肩半漏极尽慵懒之色,作为河洛最有名的商贾之家,她唐家也算不得什么小门小户了,只是唐家这些年来人丁稀薄,到了她这一辈除了一些远亲之外却已经没有男丁了。

如今她唐晚秋接下了唐家的门楣,其实是有责任和义务维持家族繁荣的,只是她打心眼里不喜欢那些个书生,只因当年她九岁时亲眼目睹亲姐姐悬梁房内一尸两命,归根结底不过便是所爱非人,为了攀附高枝舍了她那温柔美丽的姐姐以及姐姐腹中胎儿。

而那人如今可是了不得了,好像是迎娶了当朝户部尚书的女儿,仕途亨通已经官拜四品,且蒸蒸日上。但那人如今的荣华富贵皆是由唐小姐的姐姐和那未出世的孩子换来的,每每想到这里唐小姐便心生厌恶,不光对书生更是对男人。

正在这时他门口传来敲门声,唐小姐迅速的将衣裳整理好,接着便命丫鬟前去开门,而这门一开正是方才那站在榜前与人谈笑风生的少年书生。

“在下叶良辰,苏州人士。方才见小姐在窗口驻足,在下心里便生出了几分恍惚,不自禁之间便来寻了小姐,还请多多包涵。”

“小姐小姐……他找上来了!”丫鬟急匆匆的从外头跑了进来小声对唐小姐说道:“你快去见见吧,他看上去可是个正经人。”

唐小姐没接话只是轻哼一声,然后便起身来到外厅,见那叶良辰仍站在门口手握折扇呈作揖状,倒是一副彬彬有礼之模样。

“多多包涵?你既已知冒犯为何还要寻来?既已经寻来为何还称冒犯?那若是我包涵了你该如何?若是不包涵呢?”

别看唐小姐白嫩嫩软绵绵,这一开口的攻击力可不小,这一套连招生生把这叶良辰给打得有些措手不及,毕竟以往他可都没有遇到过这样的,原本绽放在脸上的笑容顿时僵住了,逻辑在脑海里碰撞出耀眼的火花,感觉不管怎么回答都是错。

“小生乡试第一,会试第一,已连中两元。”

错位交锋,他因为回答不了问题造成逻辑冲突导致自动跳过这个问题而触发了既定问答流程,但这样的回答显然不能满足唐小姐。

“伱便是连中三元又如何?腊梅,送客。”

大门砰的一声关上,丝毫不留情面的唐小姐让外头的新科会元叶良辰碰了一鼻子灰,他愕然的往后退了几步,脸上的表情也从震惊变成的恼怒,这种被人赤裸裸侮辱了一把的感觉让他的心里升腾起了无端的恨意,他来时面带微笑而走时脸上却冷若冰霜。

等他离开之后,唐小姐站在窗户上看到了他的背影,但眼神中却只有几分讥讽,在一旁的丫鬟却心存担忧的说道:“小姐,你这般刻薄于他,他将来要是当了官,可不得为难死咱们呀?”

唐小姐没有直接回答,只是轻轻端起一杯茶喝了一口:“方才远观时,我觉得他像是画中人。可当他近前敲门时,我只觉得令人作呕,一开口便是惺惺作态。他哪怕是说单纯耐不住心中仰慕亦或者觊觎我这张脸我也不会太过厌恶,可他偏偏说自己连中两元。哈哈,真是可笑。能住望春楼天字一号房的人,会在乎他连中几元?”

唐小姐一字一句之

;中都透着嘲讽,而她的气场更是与她软糯的外表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恰好此时夏林刚刚睡醒躺在床上百无聊赖的翻手机,正津津有味的重看自己写的垃圾小说,这会儿正巧看到叶良辰扬州试夺榜首,姑苏城外识佳人。

“啊?艹。”

看到这里的时候夏林直接从床上坐起来骂了一句,因为这叶良辰认识的第一个妹子正是从洛阳过来做生意的唐晚秋唐小姐。

说在姑苏城外时两人乌篷船上偶相遇,叶良辰凭一首好诗巧夺芳心,那会儿夏林觉得自己设计的桥段不知道有多巧妙,但现在回头再看时却发现这玩意比自己的人生还俗,俗不可耐。

哪有人会因为一首诗词就不可救药的爱上某个人呢,小郡主除外,她才多大。成年人如果这样那得多弱智,就好像回到现代时有个妹子因为在这学校宣传栏里看到一篇名叫《今天春游多高兴》的作文而爱上了写这篇作文的人。

这虽然是没有什么可比性,但意思也大差不差了,总之就是很离谱就对了。虽然的确是可能因为某一首诗或者某一篇文章而倾心于谁,但那也绝对说只是没见到真人之前的美化和想象。

毕竟听说过明星或者地下偶像睡粉的,谁又见过哪几个网文小说作者睡粉的呢,那粉丝基数可不小,可这个事发生的概率却都不如游戏公会的会长。

“现在他们不会见面了吧……”

夏林现在都快急死了,他是真的很喜欢唐小姐的,这如果按照正常的流程来说的话,等他在这里忙活完了再等投身于城市时,那少则三年之后,那会儿唐小姐按照剧情都已经加入叶良辰后宫团长达两年半之久了。

不过他突然想到了一个问题,那就是叶良辰那首诗是在手机上抄来的,可现在他原本的手机在自己手上,也就是说他抄不了诗,那么既然抄不了诗就不会主动去参加苏州地界举办的诗词大会,不去参加诗词大会也就不会遇到唐小姐。

啊~~~这样一想心里就舒服多了。

当然了,其实夏林知道自己能跟唐小姐再见面的机会也算是微乎其微了,而且就算能再见,谁知道她是不是会已经嫁人。

但就算是这样也绝对不能让那个人渣叶良辰给糟蹋,反正夏林早就有计划,等自己稍微积攒一点力量,出去之后第一件事就是把那个叶良辰给办了。

就弄他一个意图谋反好了,再争取一个执行的机会把他家的蚯蚓都给竖着劈,把他家门口树上的鸟蛋都掏下来用开水煮十分钟。

要不说这人干活就凭一口恶气,夏林为了能去煮叶良辰家里的鸟蛋,原本懒洋洋的他腾的一下就从床上坐了起来,然后朝外头喊了一声:“春桃姐姐,若是有空陪我出去溜达一圈,我想去河边确定一下工坊开办的确切地点。”

“来了。”春桃快步走了出来:“现在就去吗?”

“嗯,辛苦春桃姐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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