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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独坐天明师郎铸刀二(第2页)

这把刀是她亲眼看着铸成的,从一块黑乎乎的,看不出是什么材料的东西,经过师岚野这几日成千上万次锻打,灼烧,淬火,在沉云欢越来越期待的注视下,一点点变成如今的模样,成为她的新武器。

“不敬。”沉云欢握着刀柄,指尖从光滑的刀身上轻抚而过,笑着道:“从今日起,你就是我的不敬。”

那日坐在仙琅长阶下想了整整一夜,沉云欢在东方亮起的那一刹,决定从此放弃剑术,改练刀法。

剑是百兵君子,因剑身轻薄,可用双刃,因此衍生了许多优美的身法和剑招,飘逸而潇洒,战斗时不落美观,所以如此好面子的沉云欢年幼时选择了练剑。

而刀是百兵霸王,以砍劈为主,其他撩、刺、拦、斩等其他刀法都需刚劲有力,勇猛疾速,虽然比不上剑术优美,但刀法同样千变,灵活而致命,在战斗中远比剑更实用,这也是大多战场上选用刀为主兵器的原因。

更重要的是,刀能够承载巨大的力量和打击,绝不会轻易折断,完全可以为现在的沉云欢砍出一条宽敞且辉煌的血路。

师岚野的锻刀技术相当厉害,沉云欢怀疑他跟镇子上那个铁匠混了很长时间,锻造出来的这把黑刀毫不逊色于沉云欢以前见过的宝贝利器,只是不知刀刃是什么所制,她用指尖弹了两下,声响清脆明朗,刀锋轻鸣,似乎已经迫不及待为它的主人所用。

沉云欢将刀举起,抬头仰望刀刃,越看越喜欢。

满目赤红的火烧云下,墨黑的长刀散发着微光,锋利得仿佛将吹拂而过的春风都切割开来。

正是万物复苏的时节,沉云欢笑着对师岚野说:“那就用你给我铸的刀,给参加春猎会的人露一手。”

当然,还差最后一步,因为沉云欢得到新武器后爱不释手,睡觉都要摆在头边上,如此锋利的刀,师岚野都怕自己起身时不小心踩到,因此急需一个刀鞘。

师岚野暂时没有合适的材料,在镇子上买了一块牛皮带回来做,只是这材料有限,尽管师岚野很想将它做得好看,但仍旧是灰扑扑的,看起来很破旧。

好在沉云欢并不嫌弃,宝贝似的将刀合进去,睡觉时放在身边,与自己同床共枕。

二月末,要启程的这日沉云欢难得起了个大早,看见天都还没亮,身边已经没有师岚野的身影。

她穿好衣袍推门而出,早晨的气息很清冽,风中带着水汽儿,拂面而来让她顿时清醒不少,她洗漱过之后拿着刀就出了院子。

本想着找一块地方练练刀法,却不想转来转去,竟无意间找到了师岚野。

远远看去他站在几块石头边,身旁围绕着许多动物,先前擅自跑进屋里和仙琅长阶下陪伴沉云欢一夜的那些,还有一些沉云欢未见过的,已经成年的老虎和花豹,此时皆乖顺地坐在师岚野身边。

师岚野着一袭黑色外袍,长发用蓝色的长发带半束,发丝披落肩头,额前的碎发被风撩起,一张脸在昏暗的天色下显得很白,看起来像文弱的书生。但他正在给身边的野兽喂食,庞大的白皮虎和强壮的花豹围在他身侧,像嗷嗷待哺的小猫小狗。

沉云欢惊讶地走过去,唤道:“师岚野。”

他侧头看来,轻描淡写地问道:“醒了?”

沉云欢踏着山间的晨雾走过去,奇怪道:“你怎么跟这些山里的野兽那么熟识?”

师岚野将手里的肉喂出去,顺道摸了两把白虎毛茸茸的脑袋,说:“它们都是我喂着长大的,所以与我亲近。”

沉云欢恍然大悟,“难怪你房中总是来那么多的动物,是不是从前我没来的时候,它们也经常在那玩?”

她一直都觉得奇怪,从前也不是招动物喜欢的体质,怎么会到了这里会被那么多动物围绕,原来它们都与师岚野相熟。

她走上前,嘴上问着我可以摸吗,实际手已经伸出去,在白虎耳朵上捏来捏去。这只白虎看起来已经是成年体型,但性子格外乖顺,被摸了之后就只甩了甩耳朵,坐着不动。

沉云欢与这些山中野兽玩了许久,也耽搁了练刀,而后才想到今日要出发,师岚野应该是来跟这些动物道别。

春猎会在去年就定下了时间和地点,于今年三月末在豫州的汴京召开,等到春猎会结束,算上一来一回的时间,也要用上几个月。

沉云欢摸着虎头,语重心长道:“你们已经长大了,应该学会自己找吃的,不能总是依赖别人。”

一众动物显然听不懂,各做各的事。沉云欢觉得话说到这也就够了,又不是此生不再见,没必要在道别一事上浪费太多时间,她转头对师岚野道:“咱们回去吧,你该做早饭了,吃完之后我们就出发。”

师岚野并未反对,二人回去后吃了屋子里的最后一点食材,然后收拾了几套衣裳,就这样轻装出发了。

仙琅宗位于苏州地界,与汴京相隔千里,如今也没有什么便利的出行工具,只能在镇子上租了两匹马出发,幸好现在马行兴盛,待去了下个镇子也可以更换跑累的马。

临行前,沉云欢和师岚野排队买糖棍。她此刻才了解到这个东西其实叫小人糖,每天都是熬糖现做,专门做给小孩子吃的,甚至在买的时候沉云欢身后还站着一群叽叽喳喳的小孩,每个人手中都攥了一个铜板。

沉云欢对这个名字很不赞同,一边表达希望老头将这糖改名字的想法,一边买走了老头手上的所有小人糖,惹哭了一大群小孩。

两人的行李放在一起也没有多少,寒酸得可怜,一并放在师岚野的马背上。沉云欢咬着糖棍,身姿很潇洒地翻身上马,赤红的衣摆在空中划过好看的弧度,她的腰带做了暗扣,可置放合鞘的黑刀。

沉云欢的衣着完全不比从前奢华,但衣服合身,颜色鲜艳,长发未梳髻,不过被红色头绳简简单单地高束着。她拽着缰绳,催马前行几步,身体一晃,丝绸般的墨发随风摆起来,颇有几分恣意。

她回头时咬着嘴里的小人糖,笑眯眯地吓唬他,“师岚野,若是你慢了,我可不会停下来等你。”

师岚野上马,动作也很娴熟,朝阳的金芒大片洒在他身上,照进眼里,黑眸也染上了一层金色,望着她,淡声道:“放心,必不会成为你的负累。”

沉云欢应了声好,催马而动,二人趁着春光正好,一前一后离开了镇子,一路向西。

现在外面不知多少人等着沉云欢的消息,想看她笑话的和向她寻仇的人同等多,此去前途未卜,若是灵力全无的她再外带上一个完全没有灵骨的师岚野去参加春猎会,与单刀赴会无甚差别,着实有点风险。

但沉云欢向来是个幸运的人,在二人前往汴京的路上,走运获得了一个机缘。

起因是他们在路过一个小城时,在马行里租赁新的马,打算随便买点东西垫垫肚子就离开,不在城中停留。

当时沉云欢蹲在路边,脸色有些忧愁,因为才刚出发四天,她走之前所买的二十多个小人糖已经所剩无几,偏偏别的地方还没的卖。她将最后七个来来回回数了几遍,确认自己没有少数任何一个后,有点不高兴地等着师岚野付钱牵马出来。

谁料对面的酒馆里传出来嘈杂声,隐隐竟然还夹杂着沉云欢的名字。

沉云欢走到哪里都是名人,早就习惯了别人对她的议论,只是她耳朵一竖,十分精准地捕捉到一些“输、败”的字眼,于是马上喊着师岚野先别牵马,打算进酒馆看看究竟是怎么个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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