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27章 六朝古都(第3页)

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

锦江饭店的复古装潢让李世民倍感亲切。他站在房间窗前,俯瞰着南京城的天际线,突然问道:"此地可是昔日的建康城?"

林悦点头:"正是。东吴、东晋和南朝的都城,您对历史真熟悉。"

"德润公曾在此辅佐孙权。"李世民轻叹,"想不到千余年后,朕竟能亲临此地。"

简单休整后,两人打车前往夫子庙。

一路上,李世民对出租车计价器表现出浓厚兴趣,林悦不得不解释现代货币体系和电子支付方式。

"如此说来,朕在大唐用的开元通宝,在此已无用处?"李世民有些遗憾地问。

"作为古董可是价值连城呢。"林悦笑道,"不过您放心,这次行程的所有开销都由我负责。"

夫子庙前人流如织。林悦紧握着李世民的手,生怕他在人群中走失。各种小吃摊飘来的香气让两人都感到饥肠辘辘。

"我们先找那家阚老二鸭血粉丝吧。"林悦提议,"根据网评,他家的秘制汤底号称是祖传配方,说不定真和阚泽有关呢。"

穿过几条小巷,他们终于在一处不太起眼的角落找到了那家小店。简陋的招牌上写着"阚老二鸭血粉丝·始于",门口排着长队。

"看来很受欢迎。"李世民观察着进出的食客,"香气确实诱人。"

排队时,林悦注意到店内墙上挂着一些老照片和家谱图。其中一张泛黄的照片下写着"阚氏宗族合影·年"。

"陛下不,世民,你看那个。"她悄悄指向家谱图,"上面确实提到了阚泽的名字!"

李世民眼中闪过兴奋的光芒。当终于轮到他们点餐时,他直接问道:"店家可是德润公后人?"

柜台后正在盛汤的中年男子一愣,抬头打量这个气质不凡的高个子:"您怎么知道我家先祖的字?"

"我研究三国历史。"李世民微笑,"尤其敬佩阚泽先生的学识与为人。"

店主——名牌上写着"阚贤盛"——脸上露出自豪的笑容:"难得遇到懂行的客人。今天这顿我请了!"

他亲自为两人安排了一张靠里的桌子,端上两碗热气腾腾的鸭血粉丝汤,又加了几样小菜:"尝尝看,这汤底配方可是祖上传下来的,据说当年先祖在吴宫当值时,孙权特别喜欢他做的这道菜。"

李世民小心地尝了一口,眼睛顿时亮了起来:"鲜美异常!这汤底用了陈皮和砂仁?"

阚贤盛惊讶地张大嘴:"神了!这配方里确实有这几味药材,一般人根本吃不出来!"

林悦在桌下轻轻踢了踢李世民的脚,提醒他别表现得太专业。这位皇帝却已经和店主聊开了,从阚泽的生平事迹到家族变迁,谈得热火朝天。

"我家祖上原是书香门第,后来家道中落,到我这代只能开个小店糊口。"阚贤盛叹道,"不过老祖宗的食谱倒是传下来了,也算没辱没先人。"

"民以食为天。"李世民认真地说,"能将美食传承千年,比多少虚名都珍贵。"

离开小店时,阚贤盛执意不肯收钱,还送了他们一罐自制的鸭油酥饼。

趁阚贤盛与李世民握手道别的瞬间,林悦从空间取来几枚大唐开元通宝放到了柜台里面。

夜幕降临,秦淮河两岸的灯笼次第亮起,为古老的河道披上红妆。

"去坐游船吧。"林悦提议,"夜泊秦淮可是南京最有名的体验之一。"

画舫缓缓驶入河道,两岸的仿古建筑在灯光映照下如梦似幻。

李世民站在船头,任晚风拂面,眼中映照着千年的灯火。

"林卿"他轻声唤道,"谢谢你带朕带我看到这一切。"

林悦站到他身旁,与他一起望向流淌的河水:"这才刚刚开始呢。明天我们可以去中山陵、明孝陵,还有"

她的话戛然而止。右手上的玉戒突然变得滚烫,内部的光点疯狂闪烁。

"怎么了?"李世民关切地问。

"通道不稳定!"林悦脸色大变,"时间流可能计算错了,您那边的朝臣们也许已经现您不见了!"

李世民握紧她的手:"无妨。能与林卿共游此景,纵使回去受罚也值得。"

画舫转过一个弯,前方出现一座石桥,桥洞下挂着成串的红灯笼,在水中投下摇曳的倒影。

在这光影交错间,林悦突然觉得时空的界限变得模糊——她仿佛同时站在了秦淮河与长安城的河岸上,跨越千年的距离在此刻消弭无踪。

"下次,"她轻声承诺,“我带您去看更多的地方。北京的长城、桂林的山水,是您这个坐地户都没见过的兵马俑。”

李世民微笑颔,月光下他的侧脸如雕塑般完美:"一言为定。不过现在,朕更想听林卿讲讲这秦淮河的故事"

游船缓缓前行,载着这对跨越时空的旅人,驶向灯火阑珊处。

喜欢李世民与渔家女曹婉儿的邂逅情缘请大家收藏:dududu李世民与渔家女曹婉儿的邂逅情缘小说网更新度全网最快。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热门小说推荐
神父

神父

本文又名如何驯养一只异魔这是繁华的凯撒七世时代,在蒸汽轰鸣中,工业烟囱崛起,机械与魔法碰撞出激烈的火花,律法与各大正神宗教主持着社会的表面和平。但新时代的浪潮下是无尽的阴影,层出不穷的邪神教派,诡异莫测的异端学说,古老禁忌的魔鬼密仪原本这些都和奥洛维斯无关,他只是偏僻村镇的一位小小神甫执事,但他后来养了一只异魔…...

捡来的混血男人不要扔

捡来的混血男人不要扔

祝令时在边境线捡回来一个伤痕累累的混血男人。男人醒来後,除了自己的名字,什麽都不记得了。祝令时只好暂时准他留宿。为了报答祝令时,男人勤勤恳恳兢兢业业在他名下的店铺里打杂(砸),任劳任怨地为他工作,洗衣,做饭,学中文,甚至还自我开发出暖床服务。万般追求之下,祝令时实在招架不住,决定收了此美男。结果第二天,男人就失踪了。祝令时呵呵,又被男人骗了)数月後再次相见,男人摇身一变,成了某集团的小儿子。他穿得衣冠楚楚,用蹩脚的中文向祝令时哭诉见不到他的日子过得如何难过,还承诺自己会给他富足的未来,只要他肯跟自己走。祝令时又是一笑,从名贵西装里取出自己的名片递给他。报意思啊,谁还不是个有钱人家的小少爷了)为爱做0美人×胸肌腹肌都很爆表的帅哥现代架空,设定在2000年受谈过小男友,书信恋爱攻多国混血,有俄混血但非俄籍,介意勿入N多私设,一切为了感情发展服务预收换攻後渣攻後悔了小灯是一内容标签都市豪门世家情有独钟因缘邂逅现代架空HE...

夺爱

夺爱

周白内心深处有一个畸形的秘密。这个秘密在周谨准备给她找后妈的时候,终于藏不住了。周白决定要把父亲的爱,夺过来。排雷1亲父女2回避了禁忌的痛点,不虐,气氛不压抑,喜欢虐文慎入高h1V1甜文女性向...

你科举我种田,塑料夫妻闯荒年/深山开荒避乱世,全家顿顿有肉吃+番外

你科举我种田,塑料夫妻闯荒年/深山开荒避乱世,全家顿顿有肉吃+番外

小说简介你科举我种田,塑料夫妻闯荒年深山开荒避乱世,全家顿顿有肉吃作者白久欢简介种田+美食+空间+囤粮+逃荒+经商+甜宠+日常江清月被勾错魂后喜提穿越大礼包,本以为可以过上怼天怼地怼空气的开挂人生,没想到却穿成了一个奸懒馋滑的肥婆,还嫁给了一个恨她入骨的男人。宋砚因上辈子枉死而获得重生机会,本以为可以弥补前世所有的遗憾,不成...

金缕衣

金缕衣

沈鸢认错了自己的救命恩人。山路泥泞,她在山脚下意外撞见一个身负重伤的男子。那人遍体鳞伤,沈鸢不认得对方,却认得对方手上的红痣。那是自己的救命恩人。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只因对方一句喜欢樱桃酥,沈鸢偷偷回城,顶着风雪跑遍汴京,只为给谢清鹤送上一口樱桃酥。可她不知道的是,自己转身之后,谢清鹤毫不犹豫将手中的樱桃酥丢给院中的野犬,任其撕咬。除夕那夜,沈鸢大着胆子挽住谢清鹤的手,腮晕潮红待你高中,我们就成亲,好不好?她以为谢清鹤只是一个寻常的书生。直到那日家里逼迫她回府嫁入尚书家冲喜,沈鸢冒死从家中逃出。她一路跌跌撞撞,差点撞上人。那人不复先前的虚弱温和,谢清鹤一身月白圆领锦袍,前呼后拥。他居高临下坐在马背上,面无表情看着差点葬身于马蹄之下的沈鸢。沈鸢听见众人高呼谢清清鹤为太子。任凭沈鸢如何哭着哀求,谢清鹤都无动于衷。他眼睁睁看着沈鸢被沈家的奴仆带走,看着她被强行塞入喜轿。锣鼓齐鸣,礼炮鸣放。谢清鹤以为自己不会再和沈鸢有任何瓜葛。直至那日天朗气清。谢清鹤看见沈鸢站在一名男子前,笑靥如花。那人俯身垂首,在为沈鸢簪花。他手上也有一点红痣。...

那个让我等了一辈子的怪人

那个让我等了一辈子的怪人

(作者已全文存稿,宝宝们放心食用~)高考百日誓师那天,江月卿收到一封匿名手写信。那人在信上说,已经关注江月卿很长时间了,如果可以,高考结束後能和她认识一下,也希望能和她考同个大学。这封信很奇怪,但是她也没有在意。高考结束,她全世界寻找这个神秘人,结果发现这人就是自家楼下那个奇怪的邻居。她对这个邻居印象深刻,因为她很奇怪,总是在同个时间出现在不同地方。後来才发现,这个怪人并不是会分身,而是一对双胞胎。姐姐林眠雪大方热情,而妹妹林眠冬却内向文静,不善社交。林眠冬患有先天性心脏病,很难和正常人一样生活和社交,因此在外人看来是个奇怪的少女。一开始江月卿也有些抵触这个怪人,但长时间相处後才发现,她并不是别人口中的怪物,而是一个心思细腻温柔体贴的可爱小女孩。20岁那年,江月卿说林眠冬就是她的归宿。21岁那年冬,疫情爆发,江月卿说要等林眠冬一辈子。眠冬,眠冬。内容标签都市花季雨季情有独钟轻松BE救赎...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