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4冰糖水果串一(第3页)

听别人说自己手艺好,当然高兴,但她打定主意,在这个时空要低调做人。

这里是封建等级社会。对位高者而言,位卑者就是蝼蚁,就像今天早上,自己之于那群骑马的人一样。

如今,虽在市井之中,仍要低调谦虚,否则,运气不好,怎么死的都不知道。

水果摊夫妇朝她们看过来。

江清澜:“没事没事,我买点果物。”

樱桃、荔枝这些是买不起了,先买点儿便宜的试试水。

李子、青梅、桃子是时令水果,各买了一斤,不过花了十五文钱,枇杷娇气些,储存不便,所以略贵,一斤就要八文钱。

除了桃子,她特意都选的色深而形小的那种,虽只花了二十三文,这三种果子加起来个数也上百了。

市集里有卖竹刷把的,是竹子被劈成细篾条后扎成的,花四文钱买了两把。

团团不解:“我们又不洗碗刷锅,买这个干吗?”

江清澜:“回去你就知道了,好玩儿得很呢。”

回了建隆寺,又去香积厨找大和尚买了些冰糖——中午做烩菜的时候,江清澜就看到了,厨房柜子里存了好几大罐子冰糖,师傅说是香客送的。

如今制糖业发达,糖价并不算贵,她给了师傅三十文,师傅随意给她装了些,应该不止一斤。

又花了五文钱,得了师傅的允诺——空闲的时候,她可以用香积厨的小灶。

如今,万事俱备,这就动手做冰糖水果串了。[2]

要说冰糖葫芦串,当然是山楂最好。

第一个就是好储存,第二个颜色红彤彤的,裹着亮闪闪的冰糖外衣,能勾起人的食欲。且山楂本身偏酸,混合厚重的冰糖来吃,才酸甜可口。

可惜,现在才四月份,山楂的影儿都还没有……

江清澜一边想,一边同团团用竹刷把的竹签串水果。

竹签太细太软,要用好几根合在一起,才能支撑得起一个李子或枇杷。但事情紧急,也没有其他办法了。

除了桃子,串这一百多颗水果,把两把竹刷子全用光了。

下一步便是熬糖色,这是冰糖葫芦串成功与否的关键。

糖的火候一定要控制好。温度太低呢,糖不化,嚼果子的时候糖会粘牙。可温度高了也不行,糖色变黑不说,味道还会发苦。

江清澜先烧大火,以铁铲快速搅动,让冰糖在锅里融化后转小火。看到糖水微微发黄,取根筷子轻沾一些,猛的插入冷水中。

筷子尖的糖浆迅速凝固,在碗底轻轻一戳,凝结的糖霜刺啦一声就碎了,这便是熬好了。

接下来就是细致活儿了。先让几个胖胖的油桃下锅打个滚儿,沾了满身的糖衣,亮晶晶的。再一根根地蘸李子串、枇杷串、青梅串。

案板刷了清油,将这些串好的水果摆在上面晾干,冰糖水果串就大功告成了。

团团眼睁睁看着熟悉的水果变了身,好奇极了:“怎么一下就这么亮闪闪起来了?”

江清澜让她吃几个尝尝。

小姑娘先吃的是李子。

如今李子是时令水果,口感清脆,甜度又高,一口下去,先是糖衣脆脆甜甜的滋味,再是李子带了果酸又回甜的味道——甜给人以幸福感,酸则刺激得人满口生津,还想再吃。

团团一口气吃了两个李子串,还想再吃,江清澜让她再试试其他的。

嗯,枇杷又是另外一种滋味,果肉软烂,甜甜的汁水四溢,又因为混合了糖衣的酥脆口感,越嚼越香。

但青梅串一进嘴,团团就苦了脸,“呸呸呸”地全吐了出来。

“阿姐,青梅太酸啦,牙齿都酸掉了。”

江清澜想:坏了,青梅自来酸度高,都是做糖腌、糖渍的,看来这薄薄一层的糖衣,还抵不了它本身的酸。

但做都做了,不能白白浪费,拿出去看看再说。

临时没有草垛,竹刷把的签子也太软,插不起来,江清澜只用个簸箕,将做好的水果串挤挤挨挨地摆在里面。

万事俱备,就到见真章的时候了,江清澜雄赳赳,气昂昂:

“走,我们出去摆摊!”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热门小说推荐
傅先生今天又跑了 完结+番外

傅先生今天又跑了 完结+番外

本岛丢失财务总管傅楚希,如有拾到请联系我,必有重酬!莫辰第二日,江湖快报头版头条傅先生今天又跑了,莫岛主寻爱走天涯。傅楚希X莫辰①架空历史,无具体朝代。②内容涉及戏班时以京剧为主。…...

穿成反派的病弱竹马

穿成反派的病弱竹马

一场意外,乔文穿成了一本七十年代港风大男主爽文中早死的同名炮灰。炮灰是书中大反派的竹马,死于病重没钱治疗。他的死也是大反派黑化的导火索,让其从此走上一条为钱财不择手段的血腥路,最终落了个被乱枪打死的悲惨下场。刚从病床诈尸的乔文,看着为了筹钱给原身治病,准备拿刀去砍人的帅逼大反派。我觉得这货还可以再拯救一下。乔文一边阻止反派黑化,一边努力发家致富走出贫民窟。办工厂搞实业必须要。买股票炒地皮不能少。拍电影搞娱乐紧跟上。顺便斗斗恶势力弘扬人间正义。我不是炮灰,是传奇。正当一切顺风顺水时,乔文发觉大反派看自己的眼神越来越不对劲,貌似还是黑化了。他拍着对方的肩膀顺毛好兄弟,一辈子。某人两眼放光嘿嘿坏笑嗯,好兄弟一被子。身娇体弱但carry全场美貌受VS武力值爆表谁动我媳妇我就锤爆谁狗头大帅逼攻俩贫民窟小伙儿发家致富斗恶人升级流苏爽文,男主苏苏苏苏苏苏。港风年代,穿书平行空间,非现实。...

沦为丧尸O後白眼狼们真香了

沦为丧尸O後白眼狼们真香了

沈旭得知直A副官和omega谈上恋爱,一气下注射了omega丧尸体病毒。要麽死要麽变成omega!劳资非郝文彦不淦!沈旭如愿变成了丧尸o,却成了个只会麽麽的娇软哑巴,一身骨质疏松的毛病。再次相见,他以臀示人,晃着PP麽麽叫郝文彦!劳资有o体腺了!在屁股蛋上!小丧尸被打成了马蜂窝,却有了新家和新名字,叫郝萌萌,郝指挥官起得。指挥官很忙,沈旭死了都不让他称心如意。指挥官心情好,沈旭死了,他坐上了总指挥官的位置。沈旭被宣告死亡,尸骨无存,八年相识,生死作伴,葬礼上,指挥官没有为他掉下一滴眼泪…小丧尸哭了,骗自己不在乎,他已经是指挥官的O,可指挥官不怎麽喜欢他。小丧尸O体腺的气味能为异能者镇定精神力,指挥官吸完就把他寄放在丧尸园。软萌好吸的小丧尸成了园区香饽饽,引来一衆大佬异能者吸他…全是以前的熟面孔们。破防竹马,偏执神父,腹黑双生…一个个居然对小丧尸玩起了沈旭的替身文学,神经不安到连精神力墙都摇摇欲坠。?活着时狗都嫌弃,死了後颈儿这麽大?以前怎麽没发现一个个这麽爱劳资!奈何丧尸身娇骨脆,总被人粗暴地rua哭,指挥官会抱着小丧尸接胳膊揉pp,保养护肤。他不接受小丧尸的示爱,却喜欢闭上眼睛舔吻着小丧尸的下唇说,我不讨厌你,你不像沈旭哦,直说你讨厌沈旭呗…突然有一天…指挥官不要小丧尸了,打算把他白送人当媳妇儿。小丧尸气鼓鼓得找人算账,房间里,浓郁的alpha信息素和暴走的精神力冲毁小丧尸的人智。那夜…郝文彦的精神力墙崩塌,小丧尸迎来了omega的第一次发热期。丧尸病毒失控,他疯狂咬食人肉,可强行抱着他驰骋的男人吻住他的下唇,发出从未有过的窝囊调调,沙哑唤道旭哥…末世ABO火葬场年下打脸...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