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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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章秋天吃羊肉

◎单方面的定情信物◎

“我的天哪!”朱明简直要呼天抢地了。

“流光,再过几日,你就要与辽国使臣蹴鞠比赛了。与太子说好了的,今天领着禁军队预演一番。”

“这会子,离约定时间不到半个时辰了。你不进宫,还在这儿磨蹭什么呢?”

“急什么?”谢临川走进枣王家金银铺,懒懒往圈椅上一坐。

“从这御街南段出去,打马便到宫门,耽误不了事儿。”

朱明嘀咕:“那也得早去。总不能让太子殿下等咱们吧。”

太子虽然宽仁谦和,也是储君,一人之下万人之上。他们胆子再大,能越过他去?

朱明望一眼四周,只觉陈列的金的、银的、玉的首饰,看得人眼花缭乱。

“你说你,平时也不上这金银铺子来,偏今日来。”

谢临川早不理他了,对旁边躬身立着的人招招手。

那人便捧着一个木匣子,点头哈腰地过来了,殷勤地道:

“世子爷,按照您的要求,用了十足的金子。”

把那木匣子缓缓打开,一片璀璨金光直刺人眼。

横亘其中的,是一支杏花缀珍珠金步摇。柄部纤细,扭骨弧线,恰似纤弱的花枝。

柄头两朵五瓣杏花,一全绽、一微开,皆由镂空金丝缠成,极为繁复绮丽。点点花蕊,竟是以细碎宝石缀成的。

两根金流苏上,悬了几颗珍珠,疏疏错落着,使得金步摇的华重宝气之中,添了几分清贵。

朱明是个中行家,眼前一亮:“哟,这步摇好生精致。”

想明白其中关窍门,就挤眉弄眼,笑得不坏好意:

“啧啧,你小子,也还是懂嘛。女人啊,就喜欢这些金啊银啊的东西,东西一送,准成事儿!”

谢临川微微一笑,对朱明的话不置可否。

把木匣子一收,他对店主道:“去东平王府领赏!”大步流星出了门去,一脚蹬上了马。

——

“吁——”杏花饭馆外,王蕙娘吁停马车,对屋中喊,“虎子,快出来搬肉!”

江清澜正在给团团扎辫子,闻言,也牵着小姑娘出去看。

只见王蕙娘、虎子各自抬着一只脚,把一大坨黑咕隆咚、连毛带皮的东西搬了下来。

原来,是一只黑山羊。

应该是才杀了不久,血淋淋的。丝丝血水还要顺着羊脚往下滴,让虎子一抬手,又给流回去了。

江清澜眼睛像被火燎了似的,忙别过脸去不看,又把团团两眼捂住。

王蕙娘笑她:“知道你有这敢吃不敢看的毛病。快边儿上去吧,我与虎子、月娘分好了肉,再来叫你。”

说罢,抬着羊,进了屋去。

虽然说起来有点儿矫情,但也没法子——江清澜实在克服不了。

她一个现代都市丽人,在超市里买分装好的鸡鸭鱼肉,早成了习惯。到这里来,被迫要见些血淋淋的东西,甚至活杀现宰。

有一次,王蕙娘要杀鸡,让她抓住鸡脚。

哪知,脖子一挨上刀,鸡就拼命挣扎。那场面,惨烈极了,把她吓得脚耙手软,撂挑子跑了。

也不知王蕙娘后来如何杀的。

此时,团团倒胆子大,把江清澜手甩开:“我要去看分羊肉!”径直往后院儿去。

江清澜便守在前边儿,为柜台上斜插的桂花枝换了水,再把明天的菜单写出来——

特别推荐菜:孜然羊腿串、红烧羊拐、胡萝卜手抓羊排饭。

自前日上了秋日菜单,供应的饭食一并更新,食客们越发来得殷勤。

白胡椒猪肚炖老鸡这种,到不了天黑就卖光了。后来的客人着急上火,埋怨道:“江娘子,你怎不多做些?”

江清澜只好赔笑:“抱歉抱歉,咱后院儿的锅只有那般大,装不了再多了。”

“不过,贵客请放心,铁匠铺子已在替咱们打新的大锅啦。”

客人只好怀着怨念走了。

然而,比猪肚鸡更火爆的,是羊肉。当时,江清澜并没有把“孜然焦炙羊肉”的竹牌挂出来,许多人却主动来问。

江清澜知道,历史上宋人极爱羊肉,甚至差点儿把羊吃绝。

“沙晴草软羔羊肥,玉肪与酒还相宜”[1],“寒羊肉如膏,江鱼如切玉”[2],这些写羊肉的诗,在宋代文学中比比皆是。

苏轼调任惠州时囊中羞涩,购入价廉的羊脊骨烹制,就有了流行至今的羊蝎子这道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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