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迟钟不知道自己怎么从卧室离开的,意识有些恍惚,直到看见唐晋原捧着好几颗灵核递过来,希望他可以恢复一下自己,毕竟他本人不上战场,神使也不多,有多余的力量分给迟钟。
“钟哥?”
唐晋原看着他盯着灵核走神,有些茫然,便唤了一声。
迟钟忽然偏过头,扶着门口的柱子开始呕吐。
喉咙里反复涌上尖锐的恶心感,却只能出一阵空泛的干呕。腹部用力收缩、膈肌向上顶起,可他一直在赶路,没怎么进食,胃里空空如也,唯有酸涩的胆汁混着唾液,在喉头灼烧一圈后又艰难咽回,留下满嘴苦腥味。
每一次干呕都扯得胸腔疼,眼泪被呛得直流,已经分不出到底是生理性还是其他什么,额头上的冷汗浸湿了鬓,可始终吐不出任何东西。
被他咬断的脖颈,散落的内脏……生肉的黏腻恶心感直冲大脑,迟钟眼前一片黑,想到自己啃食淮安晚的样子,五脏六腑都在痛,剧烈地痛,像是吞了无数根针,扎穿身体,刺破灵魂。
他失去理智的次数不多,吃掉的神也基本上都是战败者或者外敌,所以迟钟从来没有在意过那个状态,胜利者有能力赶走自己,他又不吃人,干掉领地内其他反叛头子对统治者来说更好。
直到他在血泊中看到家人的面容。
怪物。
迟钟吐得天昏地暗,当天晚上起了高烧。
神明轻易是不会生病的,现在一下子病了两个,秦杉时也昏迷,迟钟又烧得厉害,他们仨几乎彻夜不眠地守着,求着,求求上天,求求神灵,拜托你们不要有事。
就连洛之豫赶到长安时,迟钟还没有恢复,断断续续的低烧,让他整个人看起来虚弱不已。
“钟哥。”
外面大雪纷飞,他的睫毛都凝了一层霜,迟钟还在睡着,洛之豫脱了外套,把手烤热乎之后再去碰他。
竟然瘦了这么多。
他半跪坐在床边,捧着他的手抵着额头,长久的沉默。
燕霁初和齐鲁需要回去了,他们再三叮嘱有事情一定要写信告诉他们,不能瞒着,这才离开,而且不会回头,怕再回头一下就舍不得走了。
这个冬天格外漫长,格外寒冷。
洛之豫按照旧例为牺牲者立墓碑,长安有几处烈士陵园,是迟钟建立的,他说英雄要被铭记,很多人都是移居长安的,寻不到故乡,就葬在长安,同太平一起,人类和神明都是一样的。
还有给家属的抚恤金,都是要算清楚的,而且要打探家属的情况,孤儿寡母的得好好记得好好照顾,不能让英雄流血又流泪。
安明是听云收养的孤儿,不过他已经成家,他的遗孀腹中怀有一子,也是得到了洛之豫的特别关照。
芒临有一双墨绿色的眼睛,像森林。
谁也没想到竟然是秦杉时比迟钟还要先缓过来,他很努力很努力地进食,哪怕吃一口干呕一下也要吃,扶着唐晋原慢慢行走,时刻谨记要多吃多运动才能好得快,顽强地挣扎着,他说他要醒着,才能多看看你们。
直到他可以走出屋子,过去见迟钟。
临行前,鹤衍再三叮嘱他,迟钟气性很小的,级记仇,你看朱棣说要给刘邦报仇他都能二话不说提剑砍过去,他高高在上了几千年难免有些性子,你多担待点。
“钟哥。”
迟钟无精打采地看着他,视线一点一点扫过他的面容、身体,垂落下去,而后忽然伸出手。
秦杉时不明所以,试探性地伸手搭在他的手上。
迟钟摩挲着他骨瘦如柴的手背,轻声说,“你是我最难养的一个孩子了。”
不能完全把你当成孩子看待,也不能忽视你,渴望情感却又难以言说,总要关注着,其他孩子就算娇气一点,也好哄,你不一样,已经经历了太多失去了太多,很难敞开心扉的。
“……对不起。”
秦杉时低垂着眼眸,看着他的手,“那天,我不是故意的,对不起,钟哥,你已经很尽力了,是我昏了头……”
又不是迟钟想失去理智,如果不是清,不是外敌,他怎么会变成那个样子。
他们之间一直有一个误区——迟钟太过于强大,太过于无所不能,以至于到最后都快要忘记,他也会痛苦,也会失去理智。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
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