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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亩地下来,怎么着也得四五千斤。宋青临听到这个数目,一上午都乐呵呵的。这可是天赐良种呀,而且他自己心里清楚。
旁边还有红薯这个良种没弄呢!怎么着?这两个东西在宋国种下去,宋国的百姓也能吃饱饭。
中午众人就是在庄子里吃的饭的,主角就是今天被从地里刨出来的土豆。土豆被王管事他们拿到厨房开始做菜。
有直接煮熟的,还有炒土豆丝的,然后把土豆炖肉的,反正是各种各样的吃法上了桌。
宋青临尝了一口水煮的土豆,剥开咬了一口面面的,就和之前吃的一样,吃了大半个,就感觉肚子里的饱腹感贼强。
怪不得这东西能是良种呢,亩产这么多,还有这么强的饱腹感,这下百姓可不用担心饿肚子了。
土豆丝炒起来脆脆的,酸酸辣辣。土豆炖肉的土豆也非常的软烂入味。准确的来说,老人小孩都可以吃妥妥的,既可以当菜,又可以当主食呀!
而且宋青临都问清楚了,老农户他们说像土豆这种东西可以放好久,只要储存得当,不芽就可以一直吃。
这下可好了,连军粮都有了,以前行军打仗的时候只能吃那干巴巴的东西,现在好了也可以吃土豆了。
叶娇娇早就考虑到了这方面的事情,毕竟之后的宋国可谓是战事连连,要想行军打仗,粮食是必不可少的。
所以叶娇娇要从小就让土豆和红薯在宋国种起来,到时候每家每户都能吃饱饭,国家也能有充足的粮食举行军打仗。
这才是两种的第一个土豆,就已经给了如此大的收获,让宋青临对于红薯的收获产量更加感兴趣。
不过也不用等多久,众人吃了午膳之后休息了一段时间,下午就朝着红薯那块地去了。
红薯这边完全和土豆那边不太一样,上面的样子还挂着很多的绿叶子,不过这样子也不是完全没用的,可以割了之后喂猪鸡之类的当饲料吃。
随着宋青临的一声令下,众人又开始先把秧子都割掉,之后拿起锄头开始刨红薯。
红薯比土豆多多了,一个样子,上面可以截十四五六个到o个左右,每一个基本上都是土豆的两倍大,上手一掂,差不多就得有oo斤左右。
这才是一个藤上面的,一亩地可种了不少的红薯,好家伙,怎么看这红薯的产量都比土豆要高多了。
不过红薯的种子比较少,所以就种了一亩左右,不像土豆的种子比较多,种了两亩多呢!估计总产量应该是差不多的吧!不过这也不错呀!
宋青临已经很满足了,这些红薯和土豆收割上来之后。再安排人围着京城附近的几个城池下下去,让百姓们种下去之后签订合约,再把种下去的土豆和红薯按照价格收上来。
这样不出几年,整个宋国的百姓就都可以种上土豆和红薯了。
不过,这具体的推广还是要划分流程的,这事情非常的重要,不是简单就可以定下来的,还是回了朝中之后商量好之后再下下去吧!现在最重要的是收红薯。
不得不说,还是自己劳动所得的成果更加充实吧,每个人看着跑出来的红薯都兴高采烈!
因为他们知道这不行,是简简单单的一个红薯,或者是说自己劳动所得到的成果,而是这是宋国的希望,百姓的希望有了这些就可以吃饱饭,不用再饿肚子了。
众人忙碌了一下午,才把一亩地的红薯刨了半亩。宋青临几人都满头大汗,不过内心很是喜悦。
宋青临看着还剩着半亩的红薯,恋恋不舍。不过他自己也知道,不能再干下去了,天都快黑了,自己得回宫。
庄子里的王管事很会看人脸色,一看各位贵人都在红薯地里忙活了一下午,在下午的时候就偷偷的挪到了宋君泽那边。
“公子,晚饭要在庄子吃吗?”
宋君泽看着干的正起劲的父皇,又看着兴致冲冲的自家母后,还有不甘示弱的弟弟们,以及那迈着小短腿哈哈使劲的妹妹。想了想,估计得在庄子吃完晚饭再回去了,于是点了点头。
“可以,你看着准备准备。”
“好的,公子,那晚饭要把这新弄出来的红薯做了尝一尝吗?”
“不错,这是个好想法。既然都收割出来了,就尝尝鲜吧!不过你会做吗?”
王管事不好意思的,笑了笑。
“回公子的话,小的确实不知这红薯该怎么吃。”
“就直接洗一洗,可以直接像上午的土豆一样,一煮就可以吃了。好像削了皮也可以喝粥之类的。”
有了思路,王管事就知道该往哪边使劲了。
“小的知道了,那小的先下去了。”
“行,去吧!”
王管事得了准话,就吩咐身边的小厮拿一些红薯去厨房,然后告诉厨房的厨子该怎么吃,让他们晚上的时候整一点出来尝尝鲜。
所以这就是宋青临他们为什么可以在晚上的饭桌上可以看到红薯的原因。
话说这红薯的产量可真不低,既然下午忙活完之后,就按照上午称土豆的架势,又把刨出来的红薯称了称。
现光下午他们抛出来了的半亩就有oo斤呢!好家伙,这一亩要下来可不得ooo斤左右。
产量是一回事,口感就是另外一回事了。所以现在众人都想尝尝这红薯到底是什么滋味。
当时看着红薯比较少,所以宋青临他们也就没好意思尝尝味道。到至今为止,除了叶娇娇之外,根本就没有人吃过红薯的味道。
一行人坐在桌子上,宋青临是里面地位最高的,年龄最大的,所以他先动了筷子。
上手夹了一块煮熟切好的红薯,放到嘴里尝了一口。入口绵软香甜,绵沙一样的口感,带着丝丝的甜味。
“嗯,好吃!”
听见宋青临这么说,众人都拿起了筷子,第一下就夹起了盘子里的红薯,放进嘴里。确实就像宋青临说的那样,好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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