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在军队的最前方,站着奥古斯都、奥尔登、朱利安以及伊斯维尔家族的其他重要成员,每个人脸上都带着决心和骄傲的表情。
朱利安的目光扫过士兵们,捕捉到那些将与他并肩作战的人坚定的面容。在他身边,奥古斯都高高地站着,散发出他强大的气场。
奥尔登坚定地站着,他作为公爵的责任感清晰地写在他的眼中。
这不仅仅是一场战争行军,更是伊斯维尔家族对其人民和王国的坚定承诺的展示。
气氛很紧张,他们都在等待出发去保卫他们的王国和家园的时刻。
拉斐尔站在朱利安旁边,试图吸收局势的严峻性。战争一直是他想参与的事情,但现在他站在如此强大的人群面前,他忍不住颤抖。
突然,奥古斯都的声音清晰而有气势地响彻整个战场。"伊斯维尔邦的士兵们,挺直腰板!”
整个军队完美地协调一致,改变了姿势,每个士兵站得更直,下巴抬起,充满骄傲和专注。
奥古斯都命令后的寂静是强烈的,放大了前方任务的重要性。
奥古斯都的目光扫过队伍,他的表情充满了骄傲和一位经验丰富的领导者的权威。
士兵们静静地站着,等待着他的下一句话,知道这一刻的重要性和他们所服务的家族。
“我们正在与阿波罗王国交战,"他宣布。
“瘟疫已经摧毁了他们的土地,剥夺了他们的食物、希望和生命本身。他们正站在崩溃的边缘,一无所有,只有绝望,而在绝望中,他们向我们发动了战争。这是他们生存的最后尝试。’
士兵们的脸上仍然面无表情,他们吸收了奥古斯都话语的分量。伊斯维尔军队知道,面对阿波罗的军队意味着面对一支一无所有的军队。
“他们可能已经虚弱了,但绝望会带来力量,"奥古斯都继续说道。
“所以,伊斯维尔家族的士兵们,"奥古斯都的声音雷鸣般响起,充满了骄傲和命令,"我希望你们每个人都勇敢地与这些敌人战斗。用你们的力量和勇气让我们的家族感到骄傲。我,奥古斯都大公,与你们同在,让我们粉碎我们的敌人,高高地崛起成为胜利者!”
军队爆发出激烈的怒吼。声音在田野上回荡。盾牌叮当作响,声音高涨,成千上万人的原始能量汇聚在一起,让空气都颤抖起来。
朱利安站在他祖父的身边,感到一阵敬畏和自豪。
鸡皮疙瘩布满了他的皮肤,他终于掌握了真正权威的全部份量,以及来自以力量和坚定不移的忠诚领导的力量。
在那一刻,他感受到了成为大公的真正含义。这不仅仅是权力和权威的象征,也是尊重和忠诚的象征。
奥尔登轻声笑了笑,转过身,带着会心的微笑看着朱利安。
“看到了吗,朱利安?这才是真正的力量,"他带着充满骄傲和理解的声音说道。
“它与头衔或等级无关,与成为国王或女王,大法师或高级法师无关。也与贵族的特权或平民的奋斗无关。真正的力量在于赢得你人民的信任,一种如此深厚的信任,以至于他们愿意为你献出生命。’
朱利安吸收了他父亲的话语,其意义的深度在他内心沉淀。
这无关乎统治或控制,而是一种通过忠诚、尊重和共同目标而建立的纽带。
看着士兵们强烈的忠诚,朱利安开始明白成为一名领导者真正的意义,一个能够激发坚定不移的奉献和忠诚,而不仅仅是服从和顺从的领导者。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
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