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沈凌之袖子挽到胳膊,正忙着擦桌子,“哥哥你快去吧,这儿有我呢。”
两人都不是第一次干活儿,各自分工后就径直忙活去了。
今儿正好是赶集日,街口巷子里都是挤挤攘攘的,林樾刚出去还是拎着篮子,后头直接抱着了,生怕一个不小心就被路人撞翻。
送吃食的林樾被挤得半天走不出一条街,摆摊的沈凌之更是忙得脚不沾地,他们也不是第一次遇到赶集日了,但不知怎的,今天人格外多,来摊子上吃凉粉的也多,不过两刻钟,两张桌子都坐满了。
没等沈凌之松一口气,前头又来人了,“小哥儿,给我来一碗荞凉粉,多放辣。”
沈凌之脸上带着歉意,“实在对不住,桌子坐满了,要不婶子您等会儿再来?”
“不碍事,还有凳子吗?我要个凳子就成,今儿太挤了,等会儿懒得出来。”
沈凌之立马弯腰拿了凳子递过去,这俩凳子是他和林樾平时坐的,可惜,不对,幸运的是今天太忙,他还没来得及坐。
“好嘞,婶子您先拿上凳子,我这就给您拌凉粉。”
林樾回来的时候已经过去半个时辰了,他想着能休息一会儿,一抬头就瞧见自家摊子面前全是人,当即倒吸一口凉气。
但有生意总是好的,不过片刻,林樾脸上就重新挂上笑容,回到摊子上开始招呼客人。
他定睛一看,才发现今天的凉粉已经快卖了一半儿了,林樾眉头一皱,早知道今天人那么多就多做一些了,亏了。
约摸一个时辰过去,摊子上重新恢复了平静,林樾和沈凌之各自盛了一杯凉虾,瘫坐在凳子上吃。
原想着申时能够卖完就是万幸,没想到整整提前了两刻钟,林樾心中可惜的念头闪过一瞬,随即就抛之脑后了。
“凌之,咱们去菜街买肉吧,现在还早,说不定能买到一块肥肉多的五花肉,到时候做红烧肉吃。”
对于乡下人家,猪肉就是难得的美味,所有小孩子期盼过年的原因之一就是能吃肉,肥肉就炼成猪油渣,炼出来的猪油能吃大半年,瘦肉一般不会出现在桌子上,因为不划算。
但肥瘦相间的又还不错,其中红烧肉就是其中最美味的做法之一,吃过的人寥寥无几,至少沈凌之没吃过,今早林樾说的时候他就激动得不行,一整天脑子里都是红烧肉的样子。
“哥哥,那咱们的东西怎么办?推着过去吗?”
沈凌之有些担心,推车加上货架十分占地方,今天人又多,估计一刻钟都没法儿走出半条街。
林樾摇头,“不用,我们请隔壁卖果脯的老板帮忙看着一下就成。”
其实镇上有专门看管行李的地方,但位置在镇口,而林樾和沈凌之现在在镇尾,只能放弃这个办法。
今天的菜市也很拥挤,林樾两人本想去里头的肉铺,没想到刚进巷口就发现了两个卖肉的摊子,摆摊的汉子一把菜刀挥舞得虎虎生风,割肉利落,收钱也爽快,林樾和沈凌之对比了一下价钱,大部分和肉铺一样,但骨头的价钱一斤要便宜一文,林樾顿时就心动了。
“凌之,咱们就在这买吧,除了五花肉再买两斤排骨回去炖汤。”
沈凌之眼皮一跳,他哥哥真有魄力,没想到除了过年,家里居然还有一顿吃两个肉的时候,这是什么神仙日子啊!
“好,哥哥,我也带了钱,给你。”
林樾横了他一眼,“就买两斤肉哪用得上你的钱,快收起来吧,小心等会儿丢了。”
沈凌之立马握紧手,还有什么是比丢钱更伤心的事吗?丢一文钱他都会难过好几天的。
“哥哥,你怎么老是吓我!”
“哈哈哈,好啦,我们快走,等会儿买不到五花肉了。”
最后林樾割了两斤五花肉,两斤排骨,一共花去五十二文钱,再加上一把做红烧肉的香料,又花去三文,林樾买的时候爽快,付钱的时候手都有些抖,今天赚了近二百文,这一下就花去四分之一,这猪肉也太贵了吧!
此时林樾脑子里冒出了另一个念头,并且异常坚定,来年春天,他要养两头,不对,四头猪。
傍晚,沈家的灶房里飘出了骨头汤的香味,热气从锅盖边呼呼地往外飘,每一丝蒸气里都是肉香味,咕嘟咕嘟的浓白汤汁里翻腾着粉白诱人的排骨,有的骨头上面还带着一块纯白的肥肉,只看一眼就能想象到口感多么爽滑。
沈凌之烧火的时候肚子都在叫,“哥哥,今晚我要吃一大碗骨头汤泡饭。”
“你可以再吃一碗红烧肉拌饭。”林樾说。
红烧肉作为一种费肉费糖费油费香料,简而言之就是费钱的菜品,几乎是不会出现在普通老百姓的餐桌上的,但它的美名听过的人还是很多。
林樾小时候的梦想之一就是能在过年的时候吃到一顿红烧肉,这个愿望从他几岁时第一次听到红烧肉的名字,一直到他十几岁,家里条件宽裕了,他娘才狠下心咬紧牙,买了一块巴掌大的肉,又去寻了个会做这道菜的老师傅,林家的餐桌上才终于出现这道菜。
林樾还记得那天晚上饭桌上的油灯点得亮亮的,足足两盏油灯,桌子正中间就是一个小陶碗,里头盛着满满一碗红烧肉,油亮鲜红,甜香诱人。
那一天全家人都很开心,尽管花了很多钱,并且在吃红烧肉的前后两个月里家里都不见一点荤腥。
一家四口围着围坐在饭桌前,一人夹了一块儿拇指大小的红烧肉,肥瘦相间而且是肥的更多的红烧肉,汤汁会从肉块儿上滴下来,浸润进米饭里,连米饭也带上了那一股油润的甜香气。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
深情听话忠犬年下攻×占有欲强腹黑钓而自知受活了快三十年,闻淞才知道他身上渴望别人抚摸的怪病叫做皮肤饥渴症。事情一经传播,董事会坚决反对一个患有心理疾病的当集团总裁。为了堵住他们的嘴,闻淞只好找了个看着顺眼的人闪婚虽然家世悲惨,没钱没势。但男大学生,年轻高大,老实乖巧像只大狗狗。唯一令闻淞不满意的是,内外反差太大,到了床上比狗还狗,凶起来堪比野兽,骂几句才稍微听话,骂得狠了,竟摆出一副委屈脸。大爷的,明明被睡的是自己,还反过来要哄睡他的。闻淞无助流泪,他有点想退货了。沈玉铮最近很苦恼,他被室友表白了,他说过自己结婚了,可对方不信,以为他在开玩笑拒绝,并表示不会放弃追求。第三次被室友堵在宿舍表白後,沈玉铮默默露出了手腕上的咬痕。室友你宁愿乱搞都不愿意和我在一起吗?沈玉铮气笑了,当即指着屏幕上播放的财经新闻,正在接受采访的闻淞一身黑西装,矜贵清冷,风度翩翩。沈玉铮看,我老婆,他喉结往下几厘米,有一处吻痕,是我前几晚动情时亲的,痕迹现在还没消。...
...
(原文前导略改) 少年不大,看起来最多十七八岁,相貌英俊,一头散乱稍长的黑,两道剑眉下是一对狭长的黑眸,坚挺的鼻梁完美的撑起这一对眸子。 那一双深邃而悠远的黑眸之中彷佛隐藏着无尽的秘密,嘴角挂着若有若无的笑容,轻佻的背后藏着深沉的醉人韵味。这让本应该是稚嫩的脸庞却有着不合年纪的成熟与坚毅,随意的打扮又衬托出几分浪子味道。 这是一个让人一看就知道是一个有故事的男孩。...
安阳的下身同样赤裸着,硬直的肉棒挺立在程倩倩小穴前面,程倩倩双手撑着椅子的扶手,上下起伏着身子用小穴上的两片嫩肉摩擦着安阳的肉棒,不时出轻微的喘息声,而小穴里分泌的淫水,早已涂满了肉棒,让它在灯光下显得亮灿灿的。 当程倩倩又一次撑起身子的同时,安阳的左手扶住她的细腰,右手握着自己的肉棒在程倩倩的小穴外一阵触弄,待顶正了入口之后,改用双手握住程倩倩的腰部两侧,使劲往下一拖,程倩倩的身子往下急坠,肉棒迅被她的小穴吞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