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你很久以前看过的电视剧里,主角会知道自己最后的时间,与天南地北的主角们好好告别,最后在雨中说着不想离开,做出最后的不舍道别。
可大部分的离别,其实更像是剧情中端的那一段分别:突然降临,毫无征兆,哪怕是燃烧了一整颗星球,也换不了好好说珍重的时间。
18.
你站在那里看了一会儿,没等到哈士奇小姑娘,等到了阿拉伯狼小屁孩。
达米安·韦恩走进来,气场锐如刀剑,神色冷如风霜。
糅合在一起,一走一过,注定是所有人都见者有份的三百六十日严酷磨砺。
看到你之后上来就是冷冷一瞥:“蝠影,你的药失效了。”
他不等你说话,直接迈步走进来:“红罗宾与红头罩去企鹅人的安全屋查看,发现了他的尸体。”
你在想,要不要表演一下惊讶。
但还是算了,觉得懒得演:“那两个保镖跟你说的?”
“那两个保镖失踪了,他们正在追踪。”达米安·韦恩对你说道:“你和我一起去警局查看企鹅人的尸体。”
你就应该直接传送回基地,而不是站在垃圾桶不远处装忧虑。
你看着那边的垃圾桶,恶从心头起,思考要是将对面的阿拉伯狼小屁孩塞进去,假装什么都没有发生,让他被其他人捡回去的可能性。
“我能问问,这个工作没有休息时间吗?”
“在你看到他的尸体后就不会再问这种问题。”
达米安·韦恩气势一米八:“他的尸体很奇怪。”
19.
企鹅人的尸体是很奇怪。
你站在GCPD的停尸间,看着面前这具尸体。
不光奇怪。
还很眼熟。
第162章
1.
警局里的停尸间冷冷清清,你将披风往自己的身上裹裹紧。
停尸间和法医室都属于哥谭警局的实用部门。
建造的时候大概也算是深谋远虑,停尸间满满当当靠墙修建了五层的停尸柜,每一个拉开都是一方人间。
每个柜子里都放个人,一个萝卜一个坑的岗位。
大概进了警局都一样,上面和下面都一样,追求编制。
但法医偷了懒,或是事情太多,后来者就只能躺在算作临时岗的推车上。
企鹅人还算混得不错,至少有个柜子躺。
只是哥谭警局为.黑帮大佬准备的也是一样的不锈钢柜,没有镶上金边,裹上锦缎,象牙陪衬。
就连柜子也没比别人大,甚至是个边边角角的旮旯位。
就连罗宾都能俯视他的尸体。
就连罗宾都能。
2.
“你刚才说眼熟是什么意思?”
俯视企鹅人的达米安·韦恩追问你刚才说的话。
你看向企鹅人的尸体。
用尸体这个词实在是不太准确。
躺在停尸柜里的,是一副骨架,没有血肉和组织,干干净净。
“……暂时想不起来。”也可能只是你记忆的混淆。
也许是和你曾经的某个下饭刑侦美剧里发生了重叠。
但很可惜。
距离你看完的时间太久。
光辉闪耀的法医人类学知识穿着旱冰鞋,以高手的姿态在你光滑的大脑皮层直接滑走,你的脑子里只剩下男女主的分分合合。
你就记得男人女人的盆骨不一样,其他就不记得了。
“法医确定了这是企鹅人?”
你的问题让达米安的动作顿了一下。
他瞥了你一眼,没回答,而是直接转身,熟门熟路地推开停尸间的门,走进了隔壁法医办公室。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温祈和顾程言结婚两年,一直是周围人眼中的模范爱侣。温祈自己也以为,他们能一直平稳的生活下去。直到朋友回国后,顾程言态度越来越淡,心不在焉的时候越来越多。直到结婚纪念日的晚上,顾程言说朋友有事,挂了他的电话,然后彻夜未归。直到温祈得知,顾程言口中的朋友,其实是他少年时代的白月光。起初和贺卓鸣见面时,温祈误以为他就是那位白月光的未婚夫。他对这人自然看不顺眼,竖起所有防备。高大俊美的青年单手插兜,在月光与灯光下神情晦涩,目光幽幽你跟顾程言说话也这么凶?后来和贺卓鸣见面时,恰逢顾家晚宴。顾程言从正厅寻到楼上,到处都不见温祈,使得他心急如焚,几近失态。而就在一墙之隔,他要找的人被捏住下巴,吻得指尖都颤栗不已。走廊的动静传来,温祈垂眸他快来了。头顶的青年将人箍在怀里,闻言一口咬上他的耳垂,笑声中带着肆无忌惮知道,欢迎他看。...
本书作者认为是he,受不了不要看,阴谋论被特意复活的殷千昭,以及一衆新人旧友之间的故事。复活後的殷千昭并没有太多前世的记忆,以人族戏子的身份被绑进鬼族的地界,认识了鬼族的帝爵大人赫连燕北,以及其他鬼,而他的记忆是在与烬同行後一点点找回。残缺的魂魄何时能够完整依旧是个未知数。非人非鬼亦非神的异类殷千昭,命途早已注定...
林茜,娱乐圈的小透明,与江予墨恋爱五年,一直隐藏恋情,她甘愿做姐姐背后的恋人。林茜爱江予墨入骨,就算看见江予墨跟其他女人拥吻,她也只能咬牙吞泪,以为是自己做的不好,她不停的完善自己,尽力呵...
黑所有人严重ooc!真的ooc!真的ooc!无脑甜文勿代入现实这是个同人文男主小西弗一开始就是喜欢女主的不喜可点击退出←不是自谦,真的写的很尬1958年出生的佩妮,只不过比妹妹莉莉大上两岁,就承担起照顾她的义务,在60年代的英格兰,一切的一切都显得那麽的不真实。原本的佩妮渴望父母的爱,希望他们不要再偏心,可穿越来的她不在乎啊。在一次下水救人彻底恢复了前世记忆,得知自己生活在一本童话书里面时,她觉得一切都那麽不真实。在知道妹妹是救世主的母亲,蜘蛛尾巷的小男孩是深情反派,自己还是个恶毒炮灰的时候,佩妮她表示这配制很不错个鬼啊。没有什麽比能在这经济危机的年代,靠着物资和钱财度过这段时间更好的事了。佩妮没有魔法,但是妹妹他们去了霍格沃茨读书,最终走向的道路截然不同。至于魔法界…邓布利多…霍格沃茨什麽的…还得看安不全…如果有伏地魔在,拜拜,也不是非要去那座城堡。写小说就图一乐,角色三观不代表作者三观,勿cue人参公鸡,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