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借着夕阳最后的余晖,东方秦兰迈着欢快的脚步回到了住处。
与以往一样,姐姐正坐在靠着窗户的椅子上,手捧着书页,安静的看着。
东方秦兰知道姐姐看的并不是什么诗词歌赋什么,而是一些闲趣杂谈,姐姐并不是那些养在深闺的大家闺秀,也并不喜欢什么琴棋书画。
就算随身带的竹笛,也并不是因为姐姐喜欢乐赋,而是因为这竹笛好看。
“姐姐。”
少女亲切的喊道,也是来到姐姐身边,跟着姐姐一起看着上面的书籍。
书页写的是一名叫做赵仙的人游记,多是记载所遇到的人或着物以及遇到的一些奇奇怪怪的事情,此刻,翻到的书页提及的却是赵仙游历到涂山的描述。
书中描述着涂山十分唯美,是天地钟灵之地,而且这个地方与别的妖族统治区域很是不同,这里安宁祥和,哪怕是妖怪,也并不凶恶,更不吃人,甚至还喜欢和人类做朋友,尤其是那些涂山狐妖,很喜欢帮助妖怪与转世的人类续结各种转世情缘。
“回来了。”
东方淮竹看着呆在自己面前的妹妹,好看的眉头微微一皱,这些日子,妹妹呆在苏牧那里的时间越来越久了,回来的时间也是越来越晚了,这跟妹妹以往的习惯可并不太一样。
妹妹是一个闲不住的,也是一个急性子,而且十分好动。
所以,妹妹是不太愿意总是枯燥的呆在一个地方。
苏牧那里,她也去看过几次,每次过去,对方都是在练剑,基本是枯燥乏味。
以她对妹妹的了解,妹妹应该在那个地方呆不久的。
但偏偏,妹妹前往苏牧那里越来越频繁,而且,呆的时间越来越久。
而这些,妹妹好似并没有觉,但她这个当姐姐的,感觉却是最为清晰,尤其是最近,从妹妹口里出现苏牧的名字,字样也越来越频繁,虽然多是傻小子,蠢呆子的话语,但明显感觉不太一样。
以前的妹妹可不是这样。
“莫不是妹妹喜欢上那个叫做苏牧的了?”
这一刻,东方淮竹心中不由的产生了这个想法,只是不太确定,因为她也不知道所谓的喜欢是什么。
对于男女之间的情与爱,她并不比妹妹多掌握多少。
“怎么今天回来的这么晚?”
东方淮竹端起旁边的茶壶为妹妹倒了一杯热茶:“这些日子,你去苏牧那里是越来越频繁了。”
“有吗?
东方秦兰有些不确定的回答,接着姐姐的茶杯,用双手捧着杯沿,杯子中热气缭绕而上,打在少女纤长的睫毛上,隐约带着几分朦胧的雾气。
仔细想想,自己这些日子去往傻小子那里似乎越来越频繁了。
只是,这又没什么。
“苏师弟那里是不是有什么好玩的,让你去的这么频繁?”
东方淮竹伸出手,轻轻的抚摸着妹妹的脑袋。
妹妹生性活跃,或许是苏牧那里有什么好玩的东西将妹妹吸引住了。
“没有呢,那傻小子那里什么玩的都没有,那傻小子天天都知道练剑,无聊极了。”
东方秦兰嘟囔着,说起这些,腮帮子都是鼓鼓的,显得有几分气愤。
毕竟,每天自己这个山庄的二小姐过去,那傻小子天天就知道练剑,也不知道带自己玩,实在让人气愤。
“那你还天天往他那里去?”
东方淮竹伸出手指在妹妹额头轻轻点了一下。
东方秦兰微微怔了怔,一时有些迷茫了,自己为什么要到那傻小子那里去,那傻小子天天就知道练剑,每次过去,自己都是无聊的在旁边看着。
而且自己呆在那里,也觉的很无聊,但不知道为什么,感觉时间总是过的特别快,有时候自己还没察觉,一天都差不多快过去了。
“姐姐,我也不知道为什么,我也觉得很无聊哎,但总是想看看那傻小子今天又要练习多久,然后,不知不觉,时间便过的特别快,姐姐知道这是为什么吗?”
东方淮竹微微蹙起好看的眉,稍微犹豫了一下,有些不确定的问道:“妹妹是不是喜欢他了。”
说到这里
东方淮竹自己都笑了起来。
自己妹妹还这么小,哪里懂的什么喜欢啊,就连自己,也不知道什么是喜欢呢。
东方秦兰也跟着笑了起来,觉得姐姐真是太会乱想了,自己怎么可能会喜欢那个傻小子,那个傻小子那么傻,那么呆,自己怎么会喜欢那个呆子。
只是,低头看着捧着的茶杯,茶水缭绕的热气扑打在眸中,好似看到那个呆子在傻傻的练剑,那蠢呆的样子其实也蛮可爱的。
喜欢狐妖:淮竹不为妾,霸业未有妻请大家收藏:dududu狐妖:淮竹不为妾,霸业未有妻小说网更新度全网最快。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本文又名如何驯养一只异魔这是繁华的凯撒七世时代,在蒸汽轰鸣中,工业烟囱崛起,机械与魔法碰撞出激烈的火花,律法与各大正神宗教主持着社会的表面和平。但新时代的浪潮下是无尽的阴影,层出不穷的邪神教派,诡异莫测的异端学说,古老禁忌的魔鬼密仪原本这些都和奥洛维斯无关,他只是偏僻村镇的一位小小神甫执事,但他后来养了一只异魔…...
祝令时在边境线捡回来一个伤痕累累的混血男人。男人醒来後,除了自己的名字,什麽都不记得了。祝令时只好暂时准他留宿。为了报答祝令时,男人勤勤恳恳兢兢业业在他名下的店铺里打杂(砸),任劳任怨地为他工作,洗衣,做饭,学中文,甚至还自我开发出暖床服务。万般追求之下,祝令时实在招架不住,决定收了此美男。结果第二天,男人就失踪了。祝令时呵呵,又被男人骗了)数月後再次相见,男人摇身一变,成了某集团的小儿子。他穿得衣冠楚楚,用蹩脚的中文向祝令时哭诉见不到他的日子过得如何难过,还承诺自己会给他富足的未来,只要他肯跟自己走。祝令时又是一笑,从名贵西装里取出自己的名片递给他。报意思啊,谁还不是个有钱人家的小少爷了)为爱做0美人×胸肌腹肌都很爆表的帅哥现代架空,设定在2000年受谈过小男友,书信恋爱攻多国混血,有俄混血但非俄籍,介意勿入N多私设,一切为了感情发展服务预收换攻後渣攻後悔了小灯是一内容标签都市豪门世家情有独钟因缘邂逅现代架空HE...
周白内心深处有一个畸形的秘密。这个秘密在周谨准备给她找后妈的时候,终于藏不住了。周白决定要把父亲的爱,夺过来。排雷1亲父女2回避了禁忌的痛点,不虐,气氛不压抑,喜欢虐文慎入高h1V1甜文女性向...
小说简介你科举我种田,塑料夫妻闯荒年深山开荒避乱世,全家顿顿有肉吃作者白久欢简介种田+美食+空间+囤粮+逃荒+经商+甜宠+日常江清月被勾错魂后喜提穿越大礼包,本以为可以过上怼天怼地怼空气的开挂人生,没想到却穿成了一个奸懒馋滑的肥婆,还嫁给了一个恨她入骨的男人。宋砚因上辈子枉死而获得重生机会,本以为可以弥补前世所有的遗憾,不成...
沈鸢认错了自己的救命恩人。山路泥泞,她在山脚下意外撞见一个身负重伤的男子。那人遍体鳞伤,沈鸢不认得对方,却认得对方手上的红痣。那是自己的救命恩人。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只因对方一句喜欢樱桃酥,沈鸢偷偷回城,顶着风雪跑遍汴京,只为给谢清鹤送上一口樱桃酥。可她不知道的是,自己转身之后,谢清鹤毫不犹豫将手中的樱桃酥丢给院中的野犬,任其撕咬。除夕那夜,沈鸢大着胆子挽住谢清鹤的手,腮晕潮红待你高中,我们就成亲,好不好?她以为谢清鹤只是一个寻常的书生。直到那日家里逼迫她回府嫁入尚书家冲喜,沈鸢冒死从家中逃出。她一路跌跌撞撞,差点撞上人。那人不复先前的虚弱温和,谢清鹤一身月白圆领锦袍,前呼后拥。他居高临下坐在马背上,面无表情看着差点葬身于马蹄之下的沈鸢。沈鸢听见众人高呼谢清清鹤为太子。任凭沈鸢如何哭着哀求,谢清鹤都无动于衷。他眼睁睁看着沈鸢被沈家的奴仆带走,看着她被强行塞入喜轿。锣鼓齐鸣,礼炮鸣放。谢清鹤以为自己不会再和沈鸢有任何瓜葛。直至那日天朗气清。谢清鹤看见沈鸢站在一名男子前,笑靥如花。那人俯身垂首,在为沈鸢簪花。他手上也有一点红痣。...
(作者已全文存稿,宝宝们放心食用~)高考百日誓师那天,江月卿收到一封匿名手写信。那人在信上说,已经关注江月卿很长时间了,如果可以,高考结束後能和她认识一下,也希望能和她考同个大学。这封信很奇怪,但是她也没有在意。高考结束,她全世界寻找这个神秘人,结果发现这人就是自家楼下那个奇怪的邻居。她对这个邻居印象深刻,因为她很奇怪,总是在同个时间出现在不同地方。後来才发现,这个怪人并不是会分身,而是一对双胞胎。姐姐林眠雪大方热情,而妹妹林眠冬却内向文静,不善社交。林眠冬患有先天性心脏病,很难和正常人一样生活和社交,因此在外人看来是个奇怪的少女。一开始江月卿也有些抵触这个怪人,但长时间相处後才发现,她并不是别人口中的怪物,而是一个心思细腻温柔体贴的可爱小女孩。20岁那年,江月卿说林眠冬就是她的归宿。21岁那年冬,疫情爆发,江月卿说要等林眠冬一辈子。眠冬,眠冬。内容标签都市花季雨季情有独钟轻松BE救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