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这条大蚯蚓现在只能算是一条灵蚯,它之所以会选择楚流云,原因很简单。
那天禾瑞真人顿悟时用春风化雨术搞出来一场灵雨,它当时所在位置恰好就在他的脚下。
吸了最浓郁的灵气,意外开启了灵智,成了一阶灵蚯。
那时候它灵智初开,还有些懵懂,被卫小二发现时,它明显感觉到他对它的惧怕和憎恶。
但是楚流云来了,非但没有对它嫌弃憎恶,反倒说它是益虫,它当时就感动得不要不要的。
因为自打它出生以来见过的人类大都对它一脸嫌弃厌恶,这还是头一个对它表现出友善的人类,还是个小幼崽。
后来又是这个人类幼崽,杀死了那只正打算破壳而出的金螟灵虫,还十分贴心的把它的尸身剁成了肉泥,混入泥土中给它吸收。
刚刚破壳而出的二阶灵虫,营养极丰富,蕴含的灵力也最纯净浓郁,因此,它才得以突破到二阶,并觉醒了体内的一丝上古神兽大地灵蚯的血脉,获得了一部分的上古神兽传承。
而这部分传承中恰巧就有生死契约。
大地灵蚯作为泥土中诞生的灵物,本能地和热爱耕种的人类亲近。
且热爱耕种的人类大多淳朴良善,因此大地灵蚯一旦选择认主,便是生死契约否则它们宁愿终生埋在泥土之下,做一条自由的灵虫。
而这条灵智初开的灵蚯因为楚流云对它表现出的友善,加上又得了他给的二阶金螟灵虫尸体,对他自然是好感度爆棚。
偏巧今天卫小二用搬山术把它从泥土中挖出来,因为惊吓喊来了路秋雅。
没搞清楚状况的路秋雅一上来就打算要它的命,结果还是楚流云认出了它的益虫身份,才保下了它的一条命。
所以它觉得必须跟他结契,一来可以报答他的恩情,二来它成了有主的灵兽,就不会随便被人当害虫给斩杀了。
更何况他还承诺了绝不会对它始乱终弃,它也算是终身有靠啦!
新晋灵宠满心喜悦,虽然它还不能表达清晰自己的意思,但是楚流云这个契主却能够感受到它的喜悦。
心里对于它外形不美的最后一点点嫌弃也烟消云散了。
丑是丑了点儿,可它对他全心全意的信赖和喜欢,却是半点儿不掺假。
楚流云两世为人,虽说纨绔了点儿,但还是很明白,真心难得,得到了一定要珍惜。
否则他也不会容忍卫小二这么个怂货、夯货在他身边,不就是因为他对他全心全意、不掺水分吗?
洞府内,一直分出一丝神识关注两个小弟子的禾瑞真人也是欣喜不已。
这小弟子果然是运道极佳,不费吹灰之力就捡了个如此强大的助力。
他的见识可要比路秋雅强太多,加上多年来一心扑在灵田种植上,他可是十分的清楚,蚯蚓这种小虫子,能够开启灵智的都是有大造化的。
更何况这还是一条觉醒了上古神兽大地灵蚯血脉的灵蚯,哪怕它只有一丝丝的上古神兽血脉,将来的前途也是不可限量。
他的小弟子何德何能,竟然能得到一条灵蚯的主动认主!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
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