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民兵在外面和白杜鹃说话的时候屋里的两姐妹也听见了,两人都很紧张,“爷爷……我们要回去了。”
冬季野猪下山袭击村子的事去年也生过,当时还死伤了好几个人。
她们都记忆犹新。
o年代的北方山区,森林开度低,人口密度小。
再加上三年困难时期粮食短缺,社员进山活动频繁与野兽抢口粮,一些野兽在冬季找不到充足的食物,于是它们盯上了大队饲养的家畜和粮仓。
白香和白梅只想快点回到老莫家,两人都眼巴巴的望着门口,想要离开,又怕爷爷会不高兴。
白志勇看到她们紧张的样子不禁有些失望。
他从没想到有朝一日他的后人会因为听到野猪下山而吓成这个样子。
他试图在心里安慰自己。
她们年纪小,害怕也很正常。
但他清楚地记得,白杜鹃在五、六岁大的时候就敢跟在她爹身后看大人杀猪。
她经常缠着她爹,听他讲打猎的故事。
他爹也是胆子肥,在她六岁的时候就敢带她上山,教她打兔子。
龙生百子各有不同,这可能也是各有各的命吧。
白志勇很快就释然了,“你们别急,一会我送你们回去。”
他下炕准备穿鞋的时候白杜鹃回来了。
“爷,你歇着吧,我去就行。”白杜鹃道。
白志勇愣住,“你去?”
白杜鹃轻松道,“对啊,我去,爷你累一天了,好好歇着吧,我去找于大队长,再把四眼和黑虎带着。上山去救人也有不少民兵跟着,你不用担心。”
“我有什么可担心的。”白志勇把伸到鞋里的脚缩了回去,“你连熊都敢打。”
白杜鹃迅收拾好她的装备。
今天去供销社时,爷爷还给她买了新的靴子和帽子,她再也不用穿她爹留下的肥大的靴子了。
白香和白梅看着白杜鹃麻利地穿好羊皮袄,挎好鹿皮囊,腰后别着猎刀,还把一支匕插在靴子里。
两人眼里满是羡慕,“大姐真俊。”
白杜鹃从墙上取下她的新猎枪,头也不抬对两个妹妹道,“我一会去于大队长那里,绕道送你们回去。”
“好……”
白杜鹃收拾好到门口,拿了挂在墙上的狗链子出来。
四眼和黑虎一见狗链子全都兴奋起来。
它们早就熟悉了上山的流程,都很期待上山打猎。
如果长时间没打猎,它们还会心急,天天催主人:走啊,上山去啊!
大嘴和小玉年纪还小,没有经历过打猎的刺激,它们不懂此刻狗链子代表的意义。
白杜鹃给四眼和黑虎戴上脖圈,手里牵着链子。
出了门四眼和黑虎才现白志勇不在。
两狗困惑地回头望向老屋大门。
白志勇站在那里,肩膀上披着羊皮袄,手里拿着烟袋,他冲四眼挥了下手,“你们跟她去吧,保护好她。”
两狗汪汪大叫,算是回应。
白杜鹃也冲白志勇挥手,“爷,我出了。”
“你们最好在天黑前回来。”白志勇叮嘱道,“手电筒带着了没?”
“带了。”白杜鹃拍了拍鹿皮囊。
她的夜盲症有一定的改善,但是没有全好,所以她随身带了手电。
白杜鹃牵着四眼和黑虎,身后跟着白香和白梅。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
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