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李大毛和李二毛沿着雪地上留下的脚印去追,走出不远结果看到了雪橇的痕迹。
“大哥,这是……”
“应该是之前那个女的。”李大毛咬牙切齿,“没想到老子年年打雁反被雁啄了眼!”
没想到那个女的竟然能抢了他们的熊。
她看着根本不像是会打猎的样子,难道真是他看走眼了?
“哥,咱们不能饶了她,得把熊胆要回来。”李二毛骂道。
“这次算了。”
“啊?我们不追吗?”李二毛愣住。
“他们有雪橇,咱们两条腿追不上。”
“那就这么算了吗?”李二毛心有不甘。
“不可能就这么算了,迟早会在遇到她,到时咱们要她好看!”
“哎,太可惜了,那么大的熊,一颗胆最少也能卖四、五十块钱呢。”
李大毛走回树下,把熊脑袋捡了起来,“老二过来,咱们把这些带回去。”
他们已经亏了,这点肉和骨头他们也不嫌弃。
两头狼青嗅着熊肉的味道,馋的直流口水。
趁着李二毛低头拾掇熊肉的时候,它们偷偷捡拾雪地上散落的碎肉和碎骨头吃。
李二毛一个没留神,差点被它们绊倒。
“滚,别在这碍事!”李二毛踹了狗一脚,“都给老子滚一边去,这肉哪有你们的份!”
两头狼青夹着尾巴一声也不敢吭。
李家两兄弟打猎从来也不会把猎物分给它们吃,它们顶多在林场看守时吃点苞米糊糊和剩菜汤。
它们的肚子大部分时间都是空的,两眼饿的蓝光。
……
另一边白杜鹃把杨建设带去了“东屋”。
杨建设还是第一次见到这种山里的地仓子,他好奇地打量着一切,“原来白爷爷以前就住在这里啊。”
“爷爷离开大队后就一直住在这里。”白杜鹃打开一个装熊肉的竹筐,从里面挑出两大块新鲜的熊肉,“你去砍点柴,我们一会烤熊肉吃。”
“好。”杨建设嘴里唾液疯狂分泌。
他上次吃到的熊肉还是托了他爹的“福”。
要不是他爹和黄大河作死,他也没机会尝鲜。
可是这次不同。
这次是他全程参与了狩猎,吃自己打的熊肉,更香!
炉子里生了火,白杜鹃先忙着烧水处理熊胆。
熊胆处理完杨建设那边已经把熊肉切成肉条,穿在木枝上放在炉子上烤。
熊油化开滴在火中滋滋作响。
白杜鹃撒上点盐。
两人就这么你一串我一串的吃起来。
杨建设觉得他这辈子都没吃过这么香的肉。
“姐,当猎人真好,我也想成为像你一样的猎人……如果能把笨笨找回来的话就更好了,我们跟你一块干!”
“当猎人很苦的。”白杜鹃提醒他。
而且随着时代的变化,猎人这个职业终会消失在苍茫的大山中。
“苦是苦了点,但是有肉吃啊。”杨建设吃的满嘴都是油。
“是啊,有吃的才能活下去。”白杜鹃看着木枝上穿着的烤熊肉内心感慨。
她前两世别说烤肉了,就连吃饱都是奢望。
爷爷虽然疼爱她,但他也是个极有个性的倔老头。
如果她不舍弃金凤,那么爷爷也不可能留她在身边。
就像她的两个妹妹白香和白梅。
爷爷觉得她们可怜,但是他绝不会让她们吃了他的,喝了他的,最后却把他的东西拿去孝顺别人。
别看白香和白梅在老屋这边时爷爷一句重话都没有说,但他默许了她对两个妹妹的做法。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
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