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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郁却很难那么乐观,脚下的城市和街道如同微缩模型,人的身影已经小到难以辨别。温度、湿度、空气、阳光、微风,每一天都大同小异,人的心情却是瞬息万变。飞车停在学院门口,朱丽叶露出标准的微笑,把一个信封递给林郁,“林事务官,这是你的实习证明,长官亲自盖章的哦,拿着这个就可以去教务处加学分啦。”林郁接过信封,纸质的触感是温和的,薄薄的一片,轻飘飘的,几乎没有重量。“谢谢。”林郁失魂落魄地往里面走,蔷薇路灯一尘不染,校园里的花花草草一如往常葱茏。oga们向他投来各式各样的目光,达芙妮不在,所以少了一些冷嘲热讽。“林郁,你终于回来啦!实习好玩吗,跟秦少将的感情有没有进展啊,你是不是特别忙,都没时间回我的消息了。”伊森显得尤其高兴,噼里啪啦一顿欢迎后才发觉林郁的情绪有些低落。“林郁,你怎么啦?是遇到什么不开心的事情了吗?”伊森心里一惊,能让自家室友伤心的,不就是秦少将了,难不成两个人之间又发生了一些不太好的事情。“我没事,就是坐了太久车,有些累了。”林郁推开自己的房门,程设如故,“伊森,我想休息一天,你可以帮我请个假吗?”“好——”伊森绿色的眸子很亮,知道这时候还是让林郁一个人静静比较好,转眼又看到他手里的信封。林郁微微低下头,手指太过用力,信封都被捏得有些变形,见伊森有些好奇的样子,他索性把信封交给热情的室友,“这份实习证明,也麻烦你帮我一起交过去吧。”“放心!”伊森挺起胸膛,室友如此信任他,他当然不会把事情搞砸了。书架上绿色封面的书只露出一角,林郁推开窗,天光大亮,阳光照在肌肤上,却没有一丝温暖的感觉。【长官,林郁已顺利返校,信也交到他手里了。】莱利敲下一行字,此刻他正在远离启明星的银河边缘,远处一颗白色星球占据了所有视野。华星的治安在联邦一直排名前列,这是程乐曾经引以为豪的事情,但现在,他却觉得凡事都有两面性。达芙妮的手腕被握住,力道不大,恰好拦住了她去打开能源开关的动作。她微微有些不悦,不解地看了程乐一眼,天已经完全黑下来了,只能借着月色看清对方脸上的表情。“开灯的话,会被发现的。”程乐很谨慎,这可能得益于他曾经对于荒野求生游戏的热爱,在全息游戏里,其实他是个探险家来着。“我们只需要打开水阀就好。”程乐拨动一个按钮,地板上的灰尘随着他们的脚步扬起又落下。“你这么会知道这种地方。”达芙妮有些嫌恶地捂住了口鼻,这里明显是个年久失修的老房子了,安全,但环境也相当恶劣。“说来话长,我们先去厨房补充一点水分,今天晚上就在这里休息。”程乐在前面探路,黑洞洞的一片,让他心里有点发毛。清凉的感觉从指尖一直弥漫到心间,有水,总是让人更加安心一点。程乐用手掌捧了些水喝下,达芙妮虽然有些嫌弃,却也知道这里是没有什么高档杯具可以拿来用的。清水沾湿嘴唇,汲取水分后浑身的细胞像是活了过来,程乐把从院子里摘的两个果子洗干净递给达芙妮,这里没有什么食物,两人经过一路奔波早已饥肠辘辘。这还是达芙妮第一次感受到如此饥饿,危机解除后胃里就一阵一阵地冒酸水。鼻子里嗅到一点果味的清香,咬了一口,却是又酸又涩,她几乎想把嘴里的东西吐出来。“等我们出去就好了,今天先忍一忍吧。”程乐也觉得这果子味道不佳,但目前他们身无分文,又上哪去弄食物呢,能有免费的果子充饥已经很好了。听了这话,达芙妮勉强咽下酸果,她有些不明白,虽然程乐这个人平庸又无趣,可怎么说也是程家的继承人之一,怎么到现在为止,他都没有表露出一丝埋怨的意思。说起来,好像还是自己连累了他。两个果子入腹,饥饿并没有得到多少缓解,聊胜于无而已。程乐忙着擦洗收拾,把小沙发挪出去,又不知从哪里翻出一块毛毯,这一通操作下来刚补充的热量早已消耗殆尽。达芙妮理所应当地认为这是为她布置的,直接坐了下来,程乐愣了愣,眼睛转了一圈,最后坐在了沙发边缘。疲惫感和对于未来的不确定同时涌上心头,达芙妮问,“那些到底是什么人?还有那个和我长得一模一样的人,是整容出来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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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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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