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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郁一个踉跄,险些摔倒,好在秦烨眼疾手快地扶住了他。“在地下城走路要小心一点。”安德森皱眉,他就知道这种温室里出来的人太娇弱,连走个路都会绊倒。“你刚刚说,我的——”林郁从喉咙里挤出一个“妞”字。“怎么了,就后面那个啊,穿裙子的。”安德森上下打量了一番林嘉远,很高很有力量感,眼睛漂亮,真是个不错的妞。“小孩子不要这么说话。”林郁咳了一声,无视了背后那快要将他刺穿的凌厉目光,“我跟他不是那种关系,他是我,姐姐。”林郁重重地点了下头,像是在说服自己。一旁的秦烨眼里闪过一丝笑意,生生忍了回去,尽职尽责地扮演起了冷酷保镖的角色。送餐机器人推进来一盘又一盘食物,直到把整个餐桌都摆满了,泛着汁水的肉排配上嫩绿的蔬菜,更少不了的是孩子们都喜欢的各色甜点,五颜六色,好像在彩虹上开会。“都是你们的啦!”林郁大方地把最好的位置让给几个孩子,话音未落,早就按耐不住的男孩们狼吞虎咽起来,那场面就像是误入了幼狼进食的洞穴。“慢点吃,不够可以再加。”没人顾得上听林郁在说什么,直到吃了个九分饱过后,安德森才抬起头,抹了抹嘴上的油,有些不好意思地说:“你准备让我们帮什么忙,尽管开口,只要是我们能做到的。不过我得和你说好,偷鸡摸狗的事情我们可不干。”林嘉远忍不住翻了个白眼,这群小□□还挺有原则。林郁说:“我想知道,你们去过御苑吗?”“当然去过。”安德森觉得这人简直在说废话,连御苑都不敢去的人还能做老大吗?“我们都去过。”一个埋头吃蛋糕的小男孩含糊不清地应了句。“他们都只敢在外围,我去过里面。”安德森觉得有必要彰显自己老大的身份,“你们是来考古的吗?那可是找对人了,我在御苑里面挖到过不少好东西。”“我是《虚境回响》的书迷,想去御苑游览。”林郁看向安德森。“那本书啊,我知道。”男孩有些为难地皱起眉,“要是在以前,当然可以随便进去啦。但是最近,有人说在里面看到过奇怪的东西。”“有人说御苑里面夜里传出嘎吱嘎吱的声音。”“那里头本来就闹鬼,下雪之后地上的鬼都下来了。”“其实没什么好看的,那小说有一半都在骗人。”“最近都没什么人去了,里面宝贝也被挖得差不多了。”听着男孩们七嘴八舌的讨论,林郁反而确定了自己的想法,他眉眼弯弯,笑着说:“你们该不会是不敢去吧?”空气安静了一秒。“怎么可能!”安德森一下子跳了起来,“谁会怕鬼啊,区区小鬼见到小爷就吓得跪地求饶了。”“哦。”林郁若有所思地点头,“那就带我们去发出奇怪声音的地方看看吧。”安德森哑了一会,抓起烧鸡狠狠咬了一口,颇有壮士一去不复返的气势,对林郁说,“走吧,你们这种外星系来的人就是好奇心太强,待会进去了你可别害怕。”“我有保镖。”林郁偏过头看了一眼秦烨,“你们不要害怕才是。”“开什么玩笑,小爷我可是这一片的老大,小爷的字典里就没有怕这个字。”安德森看了眼想打退堂鼓的兄弟们,恶狠狠的眼神里满是威胁。这支奇怪的队伍抵达的时候,天色还亮着,这多少让安德森安心了一些。“小郁,你确定人在里面吗?”林嘉书闻到了空气里的味道,“这里给我的感觉很不好。”“总要进去看看才知道。”林郁的感觉也很不好,尽管他一直告诉自己,布莱克老师一定还活着,但到了现在,心里总归是没底的。“克里斯已经确认过,那间地下室的墙壁材料确实有问题,也就是说,那时候布莱克还活着。”秦烨知道他内心的担忧,“如果要杀布莱克,早在他被仿生人取代的时候就可以动手。”既然那时候他还活着,那就说明他身上一定还有值得那些人冒险的价值。“真的很难相信,仿生人已经到了能取代人类的地步。”林嘉书到现在还觉得这一切更像是个故事,而非真实。“最有可能的藏匿布莱克的地点就是地下城了,但地下城人口很密集,绝大部分都是常住居民,人口流动很少。”这也就意味着,人们很容易发现自己一成不变的生活里,出现了某种变数。一个奇怪的从不露面的邻居,亦或是一间空置的房屋突然有了居住的痕迹。而人口密度最低的地方,就是这片因为缺少经费至今还没有完成清理重建工作的巨大废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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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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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