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惹不起惹不起,但他终归躲得起,双手换了个方向,作成了半抬不抬的高度:“两位,行行好吧,鬼门关前捡条命,再被你们吓没了半条,让人家淑妃……太后娘娘歇歇吧。”
赵敬时和秦黯闻言寻思了片刻,似乎都默认了他的说法,不动声色地拉开了距离。
谁也没想到,江璧晗不但杀人有一套,救人更有一套,当时颜白榆命悬一线,没有人觉得他还有救,但夏渊才将他的“尸身”从冷宫里捞出来,就被江璧晗拦在了半路。
淑妃娘娘半身都是血,手里还提了一串糖葫芦似的漠北人脑袋,只用二指在颜白榆颈侧一搭,撂下一句:“别埋,有救。”
就让夏渊傻了眼。
只不过颜白榆的伤势太严重,尤其腿部,他当时拼杀太猛,腿上已经鲜血淋漓也没发现,江璧晗帮他抢回一条命后,摸着他的断腿摇了摇头:“这个爱莫能助了,平日里倒还好,就是阴天下雨要受些罪,还有,也不能再像原来那般猛烈拼杀了。”
于是颜白榆因祸得福、金盆洗手,辗转打听到了赵敬时的下落,来到江州兢兢业业地做厨夫。
但赵敬时瞥了一眼身边的影子:“不知道是为了给谁做饭的,我觉得不是为了我。”
颜白榆剁菜剁得如同砍头,厨房里那叫个刀光剑影、波澜壮阔:“当时某些人可答应过我,要帮我追人的。”
赵敬时讶异:“你听见了?”
颜白榆转头,露出一口白牙:“要不然淑妃娘娘不让埋呢。”
言归正传,赵敬时和秦黯获得了短暂的和平,双双坐下来吃饭——别看颜白榆切菜切得吓人,但做出来的菜还是很香的,赵敬时自觉这一年多来胖了一些,整个人都没那么形销骨立。
秦黯专心致志扒米饭,勉强算得上心平气和地叮嘱他:“你以后啊,千万千万等我一起卖话,你那个头脑,吟诗作赋行,运筹帷幄也行,但是算账真的不大行,求你了,我想多吃两口肉。”
“少了你吃怎么的,”赵敬时把一块红烧肉丢到他碗里,“知道了知道了,大不了我下次多画两幅送。”
眼瞧着秦黯又要瞪眼睛,赵敬时忙不迭找补:“不一样不一样,画不一样的给你补上,一定让你每日入账符合计划,如何?”
这还差不多,秦黯心满意足地夹起那块肉大快朵颐。
外头天光正好,屋里饭香四溢,赵敬时吃了一碗半,实在吃不下了,就懒洋洋地倚在圈椅里揉肚子,看着秦黯和颜白榆忙来忙去收拾碗筷,突然生出一股没由来的幸福。
一年多了。
这一年多来,他不只去过江州,几乎隔三差五就要出去采风,走过很多地方,看过许多风景。
他曾经去到了岭南一座不知名的小村庄,那里的民风淳朴,百姓安居乐业,不过没有私塾,因此他停留了几日,免费教村民们读书。
临别时,村民们恳请他在村口大石块上留一些痕迹,以此纪念他来过一场,赵敬时犹豫片刻,到底还是没能拒绝那些淳朴面庞上的微笑,提起了多年不曾拎起的笔。
落笔的那一刻,他仿佛又成了年少无忧无虑的靳怀霜,每日只知吟诗作画,研读古籍,与诗词歌赋为伴,岁月静好。
莫愁前路无知己,天下谁人不识君。
十四个字提完,赵敬时兴之所至,大笔一挥,在底下留了个“时”。
山风袭来,裹着稻草的香气,就在这样一片静谧的长风里,一切烦忧、一切悲伤,都在这一笔后全部消散飘远了。
真正属于他的灵魂在这一刻仿佛回来了一点。
于是从此,他开始行遍山川,题字作画,待回到江州,处处都是“时公子”的墨宝传说,赵敬时再度以一种别样的方式活跃在百姓茶余饭后的闲谈中。
从天之骄子却走上歧路的太子殿下,再到杀人如麻又嗜血冷漠的第一杀手,最终变成了潇洒风流、洛阳纸贵的文人墨客。
从靳怀霜到赵敬时,再到如今他给自己取了个新名字,叫郑归时。
孤鸿剑从杀人利器也变成了在石刻上落墨的笔,赵敬时有一日将“孤鸿”二字改掉了,重新烙印了两个字上去。
轻鸿。
东门酤酒饮我曹,心轻万事如鸿毛。
阳光在他那清浅的笑容上勾起一笔,落成一道安稳又艳丽的弧光。
“所以,想好什么时候去见他了吗?”
不知何时,秦黯站在他身后,捏了捏他的双肩。
是长了些肉,秦老板很满意。
赵敬时浅笑着看了一眼坐在对面的颜白榆,道:“还没想好,应该快了。”
一年多来除了他自己,也发生了很多事。
京城中的观玄楼改建了,青楼与赌场被取消,只留下了典当行,秦黯的名字隐去,换成了一位行踪神秘的老板娘。
那是在林禄铎与靳怀霁死后,无挂无碍的林鹤笙。
怀霜案翻案,定远军罪名被洗刷,重新建制纳军,主帅不再是赵家人,但是赵家旗与定远军的军旗皆被保存,被一个非赵姓的年轻人握在手中,依旧在朔阳关的城头飘荡。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
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