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枪之卷 第三十四章 纨绔(第1页)

南疆面积广阔,大部分都被延绵不尽的森林覆盖,而在广袤的森林以北,平州与峪州以南,还有一块平原地带。慕州位于隆元王朝的西南部,其范围包括这里大部分的平原地带和南部的森林。在慕州东部,则是原州。

原州的面积是隆元十一州中面积最小的,领主高钦侯宋闻正为人十分低调,原州也很少参与到其他诸侯之间的争斗中,因此也少有人打这方土地的主意。

萧亦澜与罗郁商议,本打算从平州取道慕州,再往南疆。慕州平南王与奔海城关系密切,想必能提供不少助力。但萧亦澜觉得这绕了路,会耽误不少时间,便决定一行人来到原州。

萧亦澜从小娇生惯养,之前被刘峰等人掳走是迫不得已,而现在他没了性命之忧,自然也不愿过得太艰苦。经过二十多天的行程,他们一行人正在原州阳勋城内最大的酒楼醉香楼里,只留了三个护卫留在城外守着木头。

众人围着一张圆桌坐着,桌上摆了十来道菜肴,萧亦澜喜笑颜开,赶路了半个多月,好不容易来到一个大城市,他自然要好好体验下当地的菜肴,他虽然对美食没多少研究,但总归是最大的酒楼,味道着实不错。

黎铮和孟琳看着店员源源不断地送上盘碗和菜肴,他们从未见过这么大费周章的一顿饭,也显得十分好奇。黎铮本是穷苦出身,自然没有什么礼节束缚,可以说吃像十分难看,孟琳则显得斯文得多,但显然对满桌子的菜也是充满了兴趣。

罗郁不急不慢地伸着筷子往嘴里送,目光却一直在扫视着周围,保持警惕,他手下几个护卫同样扫视周围,不曾放松警惕。他与萧亦澜商议之后,决定不向高钦侯通报。一方面奔海城与原州并无交情,不必给他们添麻烦,另一方面也避免多生事端。

他们一行人正在二楼,忽听见楼下传来打闹谩骂之声。萧亦澜等人面面相觑,不知楼下发生了什么,手中的筷子也不自觉停下了。

片刻后,一个胖子从楼梯挤了上来,身穿淡黄色长袍,不是普通侍者那种素色装束,想来是这酒楼里有点地位的人物,他满头大汗,脸上还有些惊惧的神情。但他很快收拾好心情,站在楼梯口满脸堆笑,冲二楼的所以客人大声道:“不好意思啊各位客官!这……阳勋城的宋大公子日前已经把小店都包圆儿了,都……都怪小的记性差一时忘了,还请各位客官移驾,今日的餐费,小店分文不取,还给各位送些盘缠作为补偿。”他说着,向众人深深一揖。

萧亦澜和罗郁对视一眼,都是眉头一皱,心有不悦,招呼那胖子走进,问道:“店家,这宋公子宴请的宾客很多吗?”

萧亦澜一桌本在二楼的东侧,那胖子听到声音,连忙侧过身向萧亦澜的方向陪笑道:“也……也不是,只是宋公子摆宴,喜欢安静,不喜欢旁人打扰……”

“啊,”萧亦澜点点头,说:“这么大地方,他是生得多胖需要一层楼?那我们保证安安静静,宋公子爱在哪层楼摆宴都不妨,我们绝不叨扰行吧?我们餐费照结,这桌子菜摆在这,也别浪费了嘛。”他自幼只有别人迁就他的份,因此对这素未谋面的宋公子已然抱有敌意。只是经过刘峰一事,他也学会稍微压抑自己跋扈的性子,尽量好声好气的跟胖子说。

那胖子面露为难之色:“这……”此时二楼其他桌的客人却没出声询问,连忙收拾东西下楼去了,不少人还有些慌张。萧亦澜看在眼里暗暗吃惊,身旁的黎铮凑过来轻声道:“这宋公子好大的派头!”

罗郁毕竟经验丰富,低声道:“宋氏是原州的领主,这宋公子只怕和宋闻正有些关系。”萧亦澜微微点头。

那胖子见萧亦澜一行没有动身的意思,连忙凑上来,似乎刻意压低了声音:“各位,这次事发突然,还请各位不要责怪,速速离去吧……小店一定赔偿。不是小店撵客,只是……”他正说着,却有人从楼梯上来。

胖子脸上的肥肉竟一抖,连忙又凑过去,说道:“宋公子稍等片刻,马上就好!”

宋公子是个十七八岁的年轻人,面目俊秀,好似书生模样,只是他一身装束金绿相间,衣袍上镶有金丝,腰带上镶一块玉石,好不气派,和书生全然不同。他整张脸微微扬起,来到二楼只瞟了一眼萧亦澜等人,只在孟琳身上逗留了一会儿,然后收回了目光,侧着头问:“怎么这么慢!楼下我的客人都等急了。”

“公子麻烦先到一楼稍候,马上就准备妥当了。”胖子躬身道。

宋公子哼了一声,却不动身,一双眼睛扫了扫萧亦澜等人,收回目光,却依然微仰着头,视线落在众人上方,笑了声:“薛胖子,你店里越来越不像话了,这种叫花子也能进你店里吃饭了?”

萧亦澜等人为避免麻烦,从奔海城出来都是尽量挑偏僻的小路走,很少路过较大的城镇,这次来阳勋城主要是为了采购深入丛林需要的物资,萧亦澜才有机会来这大吃一顿。一路跋涉,他们脸上都显出风尘之色,衣物也多有些破损陈旧,却远远达不到叫花子的程度。萧亦澜知道这宋公子是故意嘲弄,心下气愤,顿时怒火中烧,几乎就要站起身骂回去。

;

突然听见坐着身旁的黎铮笑道:“这宋公子一表人才,没想到鼻子还这么灵!”

萧亦澜和那宋公子都很好奇,宋公子听他夸自己,虽然高兴,却也不明所以:“怎么说我鼻子灵?”

黎铮接着说:“以前我们铺子旁边,有个老叫花子,师父说他好生厉害,我们都佩服得紧。”

“叫花子能怎么厉害?”宋公子有些好奇地追问。

“他最厉害的就是他那鼻子!师父说他虽为叫花子,却从不乞讨,闻着饭香总能找到吃食,要么和其他叫花子抢食,要么偷偷下馆子偷吃,就靠他那只鼻子,总算没饿死。”

宋公子听了不免嗤之以鼻:“这叫什么厉害,厚颜无耻而已!”说着他的目光又不自觉地扬起,不再直视黎铮,似是不屑与之对视。

黎铮拍手道:“难怪我说公子这模样我瞧着熟悉!那叫花子平日里目中无神,目不聚焦,目光总往上飘,师父说那是瞎了。今日我看公子,也是目不聚焦,视线不定,这才信了。想来公子和那叫花子有些渊源。”

宋公子怒道:“你骂我是瞎子!”

“我骂你是叫花子!”黎铮哈哈大笑,接着说:“你若不是和这老叫花子有些渊源,怎和他一样,爱和其他叫花子抢食?”

宋公子想起刚刚骂对方是叫花子,听对方突然承认自己是叫花子,不由得一愣,顺口道:“我才不屑于和你们这帮叫花子抢食,这桌上的东西,统统倒了!”那胖子在旁边连声说:“是!是!”

黎铮突然正色道:“那么你是来下馆子了?”

宋公子脱口而出:“正是!”话一出口,他才反应过来,这么说,便相当于承认自己和那老叫花子一样,要么抢食要么偷下馆子。只不过黎铮省去了“偷”字,让他一时没反应过来。

;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热门小说推荐
嫁给豪门残疾大佬[穿书]

嫁给豪门残疾大佬[穿书]

晏池穿到一本总裁耽美小说里,成为了一个身娇体弱的Omega。在书里,因为原主看上了书中男主,要死要活的嫁给他,最后被人干掉,没活过三章,下场极其凄惨。他穿过来时,正在给他挑Alpha,他一把抱住男主的残疾小叔。选他选他。他一个坐轮椅的,肯定搞不了什么事情,他就能大吃大喝又不用陷入主角风波里了。霍彦礼是霍家讳莫如深的存在,大多数时候,他都是坐在轮椅上一言不发。本来是给侄子选妻子,结果没想到对方倒是挑中了自己。原以为他是心悦于他,后来他才得知,他的小妻子竟然是为了躲清净,才看上他这个坐轮椅的。…后来,晏池才明白一个道理坐轮椅的也不消停,净搞事豪门ABO装残疾但心思深沉的攻vs吃瓜受...

孤不想当皇帝!

孤不想当皇帝!

南青觉得世上没有比她更倒霉的穿越者,好不容易穿成太子,居然正在造反,更好巧不巧,造反途中,她穿来了。明明什么都没做,她就要变成历史上有名的背锅侠。真是有唐太宗的身子没唐太宗的命啊!为了不遗臭万年,保住小命,她决定毅然而然临阵倒戈,对,没错,她是造反头子,那她打自己人就是清君侧。想到怪办法的南青大喊我贼机智!于是一场宫变,变成贼喊捉贼,洗脱嫌疑的大好机会。好在亲信是老皇帝埋伏在身边的无间道,打二五仔,她最拿手。搅得整宫人怀疑人生,设计她的老皇帝更是捏着鼻子不得不铲除自己的棋子。老丈人丞相更是看上她的资质,要捧她。南青连忙拒绝三连,什么当皇帝,老娘不仅要女扮男装,还得累死累活,做了什么好事,史官都只会把她记在男人那边。反正大姚朝在历史上还是要灭的,与其在她手里灭,还不如在老皇帝手里灭。她拒绝再当灭国的背锅侠。因为大姚朝不是本世界的主角,大梁朝才是。并且大姚朝会在十年内灭亡。于是她头也不回领了个流放荒北的旨意,就跑路了。生怕被人挽留。只是在踏上行程的那一晚,她从未见过的年轻未婚妻,朝她扔了个橘子,气愤拔剑质问你怎么可以抛弃天下百姓让奸佞得道。我对你太失望了。南青反说我对你的颜值非常满意。要不,跟我一起走吧?放下助人情节,享受自爱人生没事喝喝奶茶,有事三缺一,咱俩还能打场麻将。一起通宵。江幽菲...

我靠文化输出在异世出道

我靠文化输出在异世出道

十九世纪的维多利亚时代,工业革命的齿轮在无声中缓缓转动,城市在蒸汽与煤烟中苏醒。雾霭笼罩着高耸的烟囱,神明冷眼旁观,沉默不语。艾琳娜从睡梦中醒来,成为即将被人类围猎的吸血鬼。她握住了羽毛...

一觉醒来,恋爱游戏变惊悚游戏了

一觉醒来,恋爱游戏变惊悚游戏了

寇冬原本是个恋爱游戏实况主播,目标是在游戏里向广大观众展现甜甜甜甜甜的恋爱。为了这个目标,他使尽了浑身解数,终于将这恋爱游戏的四个男主角好感度都刷上了九十,眼看第二天就要达成完美通关直到睡了一觉后,他从游戏里头醒来,发现昨天他刚攻略的四个NPC都坐在床头幽幽看着他。NPC1你的床下有一双绣花鞋。NPC2你想背叛我,我便与你同死。NPC3别怕,我把这鬼婴送到你肚里NPC4没说话,并冲他洒了一把黄纸钱寇冬!!!不,我好不容易打下来的好感度不是要用到恐怖游戏NPC上的啊!攻嗯,这恋爱真甜。寇冬我屮艸芔茻就你觉得甜!!!一步踏错我的宝贝,你就要落回我的怀抱了。占有欲强烈偏执攻,请注意。...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