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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初恋情人(第1页)

李大志和张彩云这对阔别十四年的恋人,此刻感慨万千。

一九四四年的一个傍晚,彩云和大志正在村东的高粱地旁挖野菜,彩云突然发现一大群日本鬼子从他们背后走来,她大喊一声“鬼子!”站起来拉着大志就要跑。

大志回头一看,发现鬼子正举枪瞄准他们,他一下子把彩云扑倒在地,就听见子弹“嗖”的一声从他们头上和身旁飞过去,李大志的一只耳朵被子弹擦破了皮,他们迅速躲进高粱地。

大志让彩云一直向北河湾跑,跑得越快越好,他要立即回村里去报信,因为村里住有几十名新四军。

彩云后来得知,大志随新四军和乡亲们一起突围出去,一个老乡都没死,只有几名新四军为保护老乡们突围而受伤。

大志随部队突围后也跟部队走了,从此没有了音信。

直至一九四九年春节后,才得知大志在淮海战役中牺牲,一九五零年张彩云与陈发财结婚。

十四年后的今天,李大志竟然活着回来了,彩云感觉在做梦,她领着大志来到家中。

这是一个星期天,彩云大儿子玉强正在家中看弟弟,彩云让玉强把两个妹妹也喊回来。

狗蛋看着身着军装的大志叔叔,手舞足蹈,显得很兴奋。

玉强和两个妹妹显得有点拘谨,他们喊了声叔叔后,站在一旁不知所措。

大志逐一询问孩子们的名字和年龄以及上学了没有。

大志说:“老大长得像发财,身体结实,老二取了你们俩的优点,老三和老小长得像你,体质弱一些。”

彩云道:“特别是老小,生他时难产,产后我身体一直不好,没有奶,就是靠吃面糊糊过来的。”

“可你比过去更漂亮了,更有魅力了。”

大志仔细打量了一下彩云,觉得她瓜子脸上的那双明亮的眼睛会说话,乌黑的头发柔顺光亮,轮廓分明的鼻子和弯弯的细眉引人注目,最能感染人的是她那甜蜜而又开心的微笑,加上两个恰到好处的小酒窝,让人感到快乐、愉悦,细腻白净的皮肤更像是一个城里的女人。

“尽瞎说,都是四个孩子的妈了,还有什么魅力,哪像你,这么精神、英俊。”

大志抱起狗蛋亲了亲,狗蛋伸手要抓他的军帽,大志摘下来盖在他头上,小家伙又活跃起来。

彩云说“这孩子好像跟你有缘,见到你这么高兴。”

“我觉得他是喜欢军装,将来可以让他当兵去。”

“现在太小,将来再说吧。”

“彩云,我不知道是这种情况,这个给孩子们买点东西。”

大志拿出十块钱递给彩云,彩云推让了半天,看到大志有点生气了,没办法只好收下。

“你是什么时候回来的?”

“今天上午。”

“你父母见到你肯定高兴坏了。”

“一开始他们都不敢相信。”

“这么多年,为什么不来信?”

“一言难尽,五零年参加抗美援朝,在朝鲜写过两封信,都没发出去。”

“那你回家前,也应该先来封信。”

“我是刚从朝鲜回来,急着要回家,怕信没到人就到了。”

“你结婚了吗?”

“没有,在我心目中,你就是我妻子。”

“你今年三十一了吧?”

“是的,我比你大三岁,我们部队讲周岁,今年整三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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