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与此同时,格里菲斯加快了进攻度,他的剑招变得更加凌厉,短时间内,格斯又多了几处皮肉伤,他的手臂上、肩膀上,都出现了几道血痕,鲜血渗了出来,染红了衣服。
“这样不行,必须要更快才行。”
格斯心生一计,他趁着格里菲斯进攻的间隙,用双手剑当铲子铲起地上的泥土泼向格里菲斯。
泥土扬起,形成一片烟尘,果然格里菲斯被灰尘打断了攻击。
他眯着眼睛,试图看清格斯的位置。
“去死吧!”
格斯随后举起双手剑,用尽全力向着格里菲斯砍去。
“碰!”
然而双手剑并没有砍中格里菲斯,灰尘散尽,格里菲斯双脚现在格斯的剑刃上,用手中的佩剑对准格斯的脖子。
“已经结束了。”
格里菲斯自信地说道,他的眼神中透露出一丝得意。
“我比较欣赏你的一点,就是你会使用任何方式来赢得胜利,不过现如今,你的武器无法再使用了。”
格斯此时一点没有失败者的感觉,反而呲着牙笑道:
“挺会耍嘴皮子的啊,那就让你见识一下,什么叫做动嘴!”
格斯说着用牙咬中剑刃,在格里菲斯的震惊中,抄起双手剑向前倾倒,与格里菲斯一起滚下山坡。
他的身体与地面剧烈地摩擦着,衣服被划破,皮肤也被擦伤,但他顾不上这些疼痛,一心只想把格里菲斯打倒在地。
“格里菲斯!”
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众人连忙冲上山坡,只见山脚下,格斯正坐在格里菲斯身上用双拳殴打他的脸。
格里菲斯立刻挣脱格斯,随后捂住不断流血的鼻子。
“怎么样,你那漂亮的脸蛋是不是从来没有流过血。”
格斯起身得意道,他的脸上洋溢着胜利的笑容,在他看来,格里菲斯这个身材与他赤手空拳打一场肯定打不过。
此时格里菲斯刚刚起身,格斯立刻上前突袭,然而格里菲斯一个转身就抱住他的手臂,让他跌倒在地面上。
格斯摔倒在地上,手掌和膝盖都擦破了皮,鲜血直流。
“投降吧,不然你的手臂会就脱臼。”
格里菲斯警告道,他的眼神中透露出一丝坚定。
格斯愤怒地挣扎着,他的身体不停地扭动着,试图挣脱格里菲斯的束缚。
“去你的!”
只听咯嘣一声,格斯胳膊的关节处立刻就被格里菲斯掰开,这时鹰之团的众人此时也赶下山坡把两人围住。
“喂喂喂,怎么着,你不是挺行吗?”
哥尔卡斯站在格斯面前嘲讽道,他的脸上洋溢着幸灾乐祸的笑容。
格里菲斯却拦住了他,他双手托着格斯的脸庞,面带笑容地说道:
“从现在开始,你是我的了。”
随后格里菲斯对着众人说道:
“从现在开始,格斯就是鹰之团的一员了!”
周围立刻爆出了欢呼声,佣兵们都明白,只有这种强人加入自己这边,自己的成活率才能提高。
格斯此时也不做挣扎了,毕竟这场决斗是他挑起来了,愿赌服输,既然如此,给格里菲斯打工也能不断地战斗,更何况鹰之团给的感觉比其他的佣兵团气质上好上很多。
想到这里,他叹了口气,也只能咬着牙接受这个结果。
喜欢剑风传奇,贵族次子的全面战争请大家收藏:dududu剑风传奇,贵族次子的全面战争小说网更新度全网最快。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
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