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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到门口,迎面遇上了叶世遥。
“hi!真巧呢,帅哥!”,迎面走来的男人,迎着微风带起身侧轻飘的衣角,墨绿色暗纹带在如墨的丝里若隐若现,背景是那一片桔粉的晚霞和兰兰的天空,衬得肤色更加诱人。那双亮闪闪的星眸,盛满了自己的影子。怎么不让人看得心醉?
让秦小榆满眼的粉红泡泡,连说话的语气都有些过份温柔了,嗯,粉嘟嘟的嘴唇扯起的弧度根本下不来……
结婚了就是不一样了。
身边的几个人,自觉的立马告退消失。
独留下他们俩人,站在一处。
“你去哪里了?“,她伸出手,对方自觉的牵住,握紧。
“去之前那处山洞,看了看。那边已经被清理过了,江伯说,在那个石床位置,现了好几个坛子,应该是骨灰。“
秦小榆这些天,也是陆续听到些,那处山洞的事情。“喔?那掩埋这些骨灰的人去了哪里?是离开了嘛?”
“不清楚,也是好几十年前的事了,知道的人估计也很少了,不过那处现在已经被整个挖开了,周围也做了防护,江伯说这几天会把那边整个填平,也让经常上山的村民不至于再出危险。”
嗯,反正也不关她的事,秦小榆心里想想,也就抛之脑后了。
“对了,你之前不是已经去信说了我们的婚事嘛?我挺担心的,毕竟我们擅自成婚,这么大的事,你父母不会不同意吧?”,想到这事,秦小榆立马紧锁了眉头。
这件事,是她们秦家理亏了……想到即将要面对的冲突,她心里有些怕怕的。天生有些社恐的她,到时不知道应该怎么处理,“算了,到时就下跪,磕头,求原谅吧,总不至于让叶世遥背锅……”她心里想着。
“没事的,现在我们已经生米煮成熟饭了,这是我自己选的路,就算回去,他们要怎么惩罚我都行,你也别瞎想了,别伤了身子。要打要骂,我都认。他们大抵也拗不过我的。”
“真的嘛?”秦小榆还真有点不信了,他叶世遥家教虽然说不上很严,但那次他被他爹压在长板凳上,用荆条抽的事情,还是挺让她惊心的。幸好开武馆都有特效伤药,不然,想想那背上,屁股上的疤……
“你呀,把心放肚子里,知道嘛?我皮糙肉厚的,最多挨几下而已。他们心里很疼我的。”是呀,不然,也会嘴上说着不让,但还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让他一次次跑去和她们混在一处。
“对不起,让你难做了,都是因为我太没用了,我以前……太不懂事”,她说着,温软的投入他的怀里,“你真的太好了,可能我前世做了什么大好事吧,这辈子可以有你在我身边。”,是的,一次次不顾一切,救自己的命,这是要有多爱呀?!
至少秦小榆扪心自问,遇到这种事,她真的可能做不到如此。
在她以前的认知里,什么都没有自己的性命重要,爱情?!只能是点缀,可有可无的存在,因为在来这个世界时,她刚好证明了这点!
唯一投入的那次初恋就让她付出了生命的代价,真的可笑!
但现在,眼前的这个人,让她又开始相信爱情了。
搂着软软的人儿在怀里,叶世遥的心都要化了。她从来没有这样对自己说过情话,他想立刻吻她,亲她,对她说,只要你想,哪怕是要他的心,他都能立即拿刀剖了给她。但现在,咳咳!还在大门口,虽然,四下的人都回避了,但他可不想两个人你侬我侬的情话给别人当谈资,表演给别人看。
“那个,我们回房说,现在还在外面……”
“嗯,好的”
……
两个人在房间里闹到福庆端晚膳过来,才草草结束……
吃饭的时候,秦小榆全程紧贴着叶世遥,连吃饭都是直接被喂到嘴里的,双手缠着对方的手臂,头也没力了,只能靠着对方的肩膀,双手完全失去用饭的功能,看得福庆嘴都合不上,眼珠快掉出来了。
叶世遥倒是特别的耐心,有求必应,温柔又缱绻。
夏天的夜晚,微风席席,吹散了白日里的燥热,吹得身特别舒服,又配声声好听的虫鸣,真如世外桃园般美妙。
饭后,福庆端了一盘洗干净的水蜜桃来。
新鲜的水蜜桃还带着小水珠,粉嫩的颜色,那表面的小绒毛,清新的甜蜜香气,惹得秦小榆马上拿了一个。
“等等,刚吃完饭没有多久,我们去外面走走,消消食,过一会儿,我剥给你吃。”
这林子里,没想到还有几棵桃树,果子结得不错,叶世遥回来时,本想捎带上几个的,但果子长得又大又饱满,娇嫩得很,他怕损坏了秦小榆又不要吃了(她在吃上是个挑剔的不但要好吃,看着卖相不好的,也绝不下口),不远处的江伯见他这操心的样儿,笑说不急,待会儿有下人会过来摘的,晚上,就能吃到了。
叶世遥却坚持要自己摘,摘好,一个个小心放进采摘工人的箩筐里,反复交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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