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5、4、3、2…”
就在快要转化为绿灯的时候,李归一看到对面出现了两道熟悉的身影,穿着黑色中点缀着几点白的警察制服。
“既然方警官在这里,那我还是不去了吧?免得被发现什么猫腻。”
李归一犹豫了数秒,准备转身回咖啡厅。
经过之前那晚与方源短暂的接触,他总感觉方源可能知道些关于诡异的事情,不然他不会在异度空间事件中表现得那么镇定。
所以他下意识地不愿意与方源过多接触。
“不行,他们也有可能已经注意到我了,如果我表现得遮遮掩掩畏手畏脚,反倒容易引人怀疑,自乱阵脚……不如大大方方过去,看热闹是人之常情嘛,应该不至于暴露。”
就好比一个罪犯在路上遇到了警察,警察本来起初没认出来,结果这罪犯自己心虚了,突然拔腿就跑,警察不怀疑他怀疑谁?
念头急转,李归一神色很快恢复了自然,跟着行人一起过了马路。
先看看是什么诡再说。
默不作声地凑进围观的人群中,仅仅是一眼,李归一就知道了是哪位诡异降临于此。
直播加上屏幕里的人……这个特征实在太鲜明了,几乎不可能有重合的。
d级诡异:电子人宠
基本特征:此诡异出没于各个大小直播间,当主播存在哗众取宠或者弄虚作假的行为,就有可能听
;到有人喊自己的真名,反复三遍。
若受害人答应了,就会被拉进电子屏幕当中,成为名副其实的“电子宠物”
应对办法:不要回答!不要回答!不要回答!
这个诡异吧,只要知道了应对办法,还是很容易避开的。
但关键是谁他妈知道有这玩意啊!
只听说过《西游记》里面银角大王拿着紫金葫芦对孙悟空这么说过,怎么还真跑现实中来了?
而且即便知道,但有人冷不丁叫你一声,大多数人出自本能的就答应了。
除非那人是哑巴,是聋子,或者严重自闭症患者。
李归一心中轻叹着,并暗暗提醒自己,除非确定是有人在叫自己,否则以后千万不要随便答应别人。
“诶,好像不对啊,我又不会没事瞎搞直播,也不用这么提心吊胆的吧?”
李归一摇头苦笑,忍不住多看了地上那部手机几眼。
事已至此,被关进手机里的那个男主播,妥妥没救了。
也不是说他就这么死了。
从某种意义上讲,他也算是获得了长生不老。
只要手机不坏,他就永远不会死,也不会变老,生命被定格在此刻,永远活在这面屏幕里面。
成为了二维形态的电子人宠,他现在每天都不用睡觉、不用吃饭、不用大小便,总之正常人的一切生理需求对他而言都失去了意义。
如果有人愿意帮助他的话,他可以一天到晚躺在手机屏幕里,看着电视机上播放的电影电视剧,再也不用为柴米油盐而烦恼。
嗯,应该只需要一点电,让屏幕始终保持亮着的状态。
不过问题又来了,这个手机寿命够长吗?
还有,如果不小心摔碎了,那屏幕里面的人,估计也要跟着凉凉……
(大家帮忙推推书吧,番茄给量一天比一天少了……等20万字改下标签,然后开始书测,书测可以配置5个书名和封面,关于书名和封面,大家有什么好的主意吗?)
书名征集处!(《诡异笔记》还有《我不是诡异》已经被占用了,当然,我觉得应该可以在后面加个感叹号什么的)
封面征集处!
;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
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