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饶思幸摆手让路千棠回去,心想,这也没看出来哪里软啊,难不成西北的风沙真能把人喂成个实心的?
路千棠回去换了衣裳,从怀里掏出那块南红玉扳指,好好的漂亮扳指中间露出一道很深的裂痕,像是被刀剑之类的利器重击过,伤痕非常显眼,唯一幸运的就是好在没有断掉。
路千棠把这块扳指翻来覆去仔细看了一遍,眼底眉梢都挂着暴躁。
秦欢翎从外头进来给他送药:“头儿,你那脸涂点药,你那时候好好的怎么往旁边一躲,往后闪一下也不会让划了脸,身上有甲也好点……这是怎么了,好像不大高兴?”
路千棠把扳指收了回去,说:“玉器身上的划痕能弄掉吗?”
秦欢翎想了想,说:“我只见过有玉镯子断了,用金银来接上的,划痕嘛,我也不清楚,可能没什么好办法吧。”
路千棠脸色阴沉,把那扳指套在自己的拇指上来回摩挲那道裂痕,秦欢翎看到他手上的东西,好像明白了为什么刚刚这位一脸不爽地抬脚踢断了那刀疤脸的腿。
秦欢翎小心翼翼地问他:“头儿,是这扳指被划坏了?怪不得这么不高兴,是什么人送的吗?”
路千棠看他一眼:“你不要这么多废话,跟这个没关系。”
秦欢翎被一噎,心说,你说没有就没有吧,又叫他:“哎头儿,这东西你成天揣着啊,不怕弄丢吗?看着挺贵重。”
路千棠反手把扳指藏在手心里,说:“不会丢。”
秦欢翎笑说:“不会丢就行——我娘有一对耳坠,估计是我家最值钱的东西,她怕丢,就拿绳子把一对耳坠串在一起挂在脖子上,成天贴身藏着,哪里舍得拿出来戴。”
秦欢翎看路千棠一副入神的样子,又想起什么似的说:“哎,不是说我们过段时间就要挪地了吗?说是要挪到西北三镇那边去了,那边可是热闹多了,听说那里好玩的多得很,头儿,说不定有办法修补你那扳指。”
路千棠刚刚缓过神,短暂地沉思了一会儿,说:“不到半个月我们就走了,差点忘了,你记得叫人清点好所有的东西。”
秦欢翎应了声,说:“饶帅不是说要往前探,荩祺山都摸过了,还要去哪?”
路千棠低着头看自己的手,说:“不知道,跟着他就行。”
秦欢翎没再继续影响他的坏心情,在心里啧了一声,明明就是因为这个不高兴,还不承认。
入夜后他们跟着饶思幸绕了一圈荩祺山,竟然摸到了好几条隐秘的地道,藏着许多兵甲火药之类的东西,大概是那些人仓皇撤退没能带走的。
饶思幸说:“你们昨天来过这里,应该知道,里头就是个土匪窝,瞧瞧这些东西,有什么想法?”
一个小兵嘀咕了一声:“估计这里就是他们的库房吧,平日的武器兵甲都存在这里,等着开战的时候就能摇身一变——牧民变土匪了。”
饶思幸意味深长地笑了笑,说:“路骁骑,你觉得呢?”
路千棠正盯着混杂的泥土,听他问话就回道:“这些东西搁置的时间应该不长,土都是新的,而且火药这种东西容易受潮,虽然这里一直都比较干燥,但是这里算是半山腰,又在地下,很容易费了东西,所以应该是暂时放在这里歇歇手。”
饶思幸嗯了一声,说:“还有呢?”
路千棠抬头看他,说:“我前些日子在一户牧民家中搜出了许多类似的东西,说明那些人时常在这附近活动,时间不短,要用到这些东西的机会也很多,所以才不怕被水潮了被虫蛀了。”
饶思幸大笑:“不然你跟了我吧,去扬荆,我还挺喜欢你,在穷乡僻壤里吃沙子怪可惜的。”
路千棠知道他说笑,只低头说:“饶帅谬赞了。”
饶思幸拍了一下他的肩:“知道,你不想去扬荆。”
路千棠还没反应过来,饶思幸突然凑近了低声说:“想回凉兖是吧。”
路千棠没作声,饶思幸似乎也没打算听他的回应,又拍了一下他的肩膀,说:“行了,死物找到了,该去收拾收拾活的了。”
在离开荩祺山之前,饶思幸基本上把那些装神弄鬼的外邦人都揪了出来,中途在山路上被一帮通羌人围困,高处架满了弓箭,路千棠带了手底下十几人当活靶子,硬生生劈开了这条路。
饶思幸离开梁衮之前履行承诺,给他升了从四品骑都尉,直到十月底,他们在梁衮各地打了大大小小数次战役,路千棠每次都自荐打头阵,说是“赢了就是开路,死了就给军队祭天”,领着手底下一支轻骑什么阵都敢闯,将近三个月,纳蛮的军队里都听闻梁衮骑兵里有支不要命的轻骑,遇上只能跟他死拼,退一步就会被咬死。
路千棠的狼行刀真正饮了血,一路斩下数个敌军将领的脑袋,十月底的最后一战已经打到了梁衮与凉兖的交接地带,这是十年来路千棠离凉兖最近的一次。
纳蛮的军队本就长途跋涉,到此已经呈现力竭之势,大齐又是一路凯歌,更是战无不胜,终于在冬月到来前把这些纳蛮人赶出了大齐的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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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来预计这章是前天就该写完发上来的,但因为精神状态很不好完全没有办法下笔,拖到了今天很抱歉,我只是一个喜欢跟大家讨亲亲抱抱的蹭脸精,写这个故事也是因为喜欢,一路过来遇到的都是可亲可爱包容我的读者朋友,我心里感激,所以头一次遇到这种人身攻击真的很难接受,我实在委屈,这篇文不优秀,我的主角也不完美,但是我很爱他们,善意我也接收到了,很感激,手边有榜单任务,但我怕因为我自己的情绪影响故事,所以后续还会有修文,修了的话会标注,有捉虫都欢迎,如果影响到大家的阅读体验还是说一句抱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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