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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贤庄开业顺利,郑叔是个经验十分丰富的掌柜,窦苗儿根本就不用操心。
不仅不用操心,更多的是她向郑叔请教,跟在一个业界精英身边学习,就是比自己看书有用多了。
书中讲的道理容易懂,但是实际操作却各不相同,郑叔真可谓是八面玲珑。
窦苗儿对他的评价十分高,郑叔倒是也不过分谦虚,他直言在南岭那个地界,能赚到钱的人真的不多,他就是其中一个!
南岭的风土人情与这边大不相同,甚至连信仰都不一样。
当下的人们大多信奉佛教,还有的人信奉道教,但是南岭的人们信奉巫神。
总之听着郑叔不时跟她讲南岭那边的事情,窦苗儿觉得简直比听说书先生讲的都精彩!
“有机会真想去那边看看,郑叔说南岭那里真的有巫术存在!”
看着她跃跃欲试的模样,柳庭恪不得不浇她一点儿冷水给她降降温,他觉得按照窦苗儿的性子,惦记的时间长了没准还真能跑到南岭去!
“不怕被做成药鼎你就去!”
“药鼎?什么是药鼎?”
柳庭恪说道:“南岭在一百年前可不是一个大宁的一个郡,而是自成一界的小国,他们自称巫族,是巫神的后人,几千年来都然于世外,从来没有被征服过,巫族人喜爱与毒虫猛兽为伍,虽然人口不多,但是手段诡异。
史书记载,八百年前一次战争中,三十万大军攻打巫族,进山三月,无一人出山,后来派人前去探查,从巫山十里处开始,排列着密密麻麻的人偶,不过他们的头顶上都生长着各种花草,但是走进一看,却现这些人偶竟然都是活人制成。”
“活人?”
“巫族的巫医有一种养药之法,把人的头盖骨掀开,将草药种在脑子里,草药就会吸收人的血肉精华而产生奇效,这样长成的草药被称为血精,极品的血精根部会延伸至人体的四肢百骸,从脚底穿出,重新扎根于大地,据说有起死回生之效。”
窦苗儿吓了一跳,在脑子里种药材?
这脑洞也太大了吧……
“不仅如此,经过秘法做成的药鼎,血肉被血精吸收而皮不烂,甚至还会出一股淡淡的药香,久闻安神醒脑,所以当血精长成之后,常常把药鼎的皮剥下来做成各种人皮画,或者是做成枕头,当年一战之后这东西从巫族流出来不少,几乎每个世族手里都有点儿存货,以后有缘你能见到也说不准!”
窦苗儿连忙摇头,算了吧,那么变态的东西她一点儿也不想看!
但是随后她又想到一个问题,“既然巫族那么厉害又怎么会臣服于现在的朝廷?”
柳庭恪随口说道:“听说巫族的统治者是巫主,三百年前他们的巫主突然消失了,野史记载是与情郎私奔了。后来整个巫山都封闭了起来,一百年前朝廷要攻打巫族,他们不战而降,巫山一带更名为南岭,但是巫族人依然隐居深山不出,现在在外活动的南岭人,基本上都是朝廷后迁过去的难民,那些真正的巫族人,朝廷也管不了,也没人想去管,更不敢管,连赋税都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牛啊!
窦苗儿心想:都说穷山恶水出刁民,但是真刁到一定境界为啥还觉得有那么几分佩服了呢?
柳庭恪看到她的神色什么都没说,而是问道:“樊清给你写信可有什么正事?”
“你怎么知道他给我写信?是不是又是窦方告密?我这几天没陪他好好练练他就……”
“不是。”
柳庭恪拿出一封信:“他给我也写了一封!”
窦苗儿拿过来一看,大呼丧心病狂,“你竟然怂恿着裴固让他两个月就把所有的堤坝水库图纸都画完?他还不跑断腿?”
柳庭恪摇摇头:“不只两个月哦,等这两个月画完,他要回临安郡参加八月份的乡试,虽然他考不上,但是足够他忙活一阵了,一转眼就是年底,他总不会跑到青阳郡来过年,接下来的大半年都清净了,青青开心吗?”
说实话,不是特别开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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