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火山之中,滚烫的岩壁里。
一头模样狰狞外形恐怖的巨大怪兽,哥尔赞正在岩壁之中汲取火山之中的岩浆之力。
不过,这只哥尔赞的肌肉十分强健,比起一般哥尔赞大了一圈不止,看起来力量感十足。
因常年吸收火山之中的岩浆之力,在他的身上缠绕着代表火焰之力的红色线条。
不仅如此,在他胸口之上与一般火焰哥尔赞有些不同,其上还有代表大地力量的土黄色线条与火焰力量的红色线条交织。
“光之巨人,该死的光之巨人,三百年过去了,你居然又一次出现,这一次我一定要让你死......”
他的怒吼声在火山之中,不断回荡。
在很久很久以前,他与哥尔赞族群生活在这片土地之上。
而他还是哥尔赞族群之中,哥尔赞王的小儿子,每天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
快乐的日子,直到某一天终结。
一个浑身散着光芒的光之巨人出现,与哥尔赞族群展开大战。
不过当时的他与兄弟们玩捉迷藏的游戏,并挖洞在地底深处睡着,逃过一劫。
等他从沉睡之中醒来的时候,再度出现在这片土地的时候,他的胸口出现了与哥尔赞王一样,代表大地之力的土黄色线条。
这是他那些哥哥姐姐所没有的大地力量,也预示着他从普通哥尔赞进化为了哥尔赞王。
正当他要和家人分享喜悦的时候,整个哥尔赞族群已经没有了,只剩下他一只哥尔赞王。
最后,在三百年前,他找到了灭掉他们一族的仇人,光之巨人。
双方一场大战之后,双双掉入火山之中。
光之巨人化为满天给光粒子消失在火山之中,他也深受重伤,再度于火山之中沉眠。
如今,他的力量再度增强,成为了火焰哥尔赞王,而光之巨人的气息,也再一次出现。
“这一次,我将会以王者的姿态,彻底将你抹杀!”
火焰哥尔赞王再度沉下,吸取岩浆之力帮助自己彻底完成蜕变。
不过他巨大的身躯,稍微动一下都是地动山摇。
火山内部的岩壁上,不断有滚石滑落。
在一处黑色的岩壁上,微光浮现,转瞬而消失不见。
.....
光之部落。
一大一小两道身影,在大树下乘凉。
“悠斗啊,你说你什么时候才能变成奥特曼,我现在连你的变身器都没有看见,你继承的光之遗传因子,该不会是杰克那家伙的吧?”
艾雷洛嘴里叼着一根狗尾巴草,一副优哉游哉的模样,别提多惬意了。
“不清楚!”
自闭少年悠斗,在艾雷洛一番爱的教导下,嘴里也终于能够蹦哒出几个字了。
“我觉得你可能继承的就是杰克的光之遗传基因,毕竟你连变身器都没有,变身的话应该也是和他一样,抬手变身,跳楼变身......总而言之,怎么作死怎么来!”
艾雷洛认真分析道。
虽然没听说过杰克会在外面留子嗣或者力量,但万一是哪天杰克喝醉酒,犯下的错误呢!
“这样一想,还真有很大的可能啊,毕竟很真实!”
就在这时,远处传来了一道嘹亮的号角声。
紧接着。
不远处的部落里,大量的人拿着武器朝着城墙的方向跑去。
“怎么了?部落战争?”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
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