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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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一章 麻巾(第2页)

今次宋妙买的全是猪前蹄,这个位置跑动最多,承力最重,表皮也最厚,炖煮之后,汤色最为奶白、浓厚。

若用后蹄来炖,皮只薄薄一层,筋也细细的,很难煮出浓汤来。

这猪蹄其实档主已经帮着烧过,但宋妙怕烧得不透那猪皮骚气,又拿火彻底灼了一遍,等刮洗干净,冷水下锅,加重姜、葱、花椒,并下一点白醋飞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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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水洗猪蹄,洗净之后,下足滚水,高高没过蹄花,又加干锅焙过的姜片、葱、花椒,并几片白芷,几片当归、半块陈皮同炖。

水本就是滚的,下了食材,大火重新煮沸,再转小火慢炖。那火最好是微小火,时不时去看一看,炖的时候汤面只冒出小小气泡,不能大滚大开。

如此清炖两个时辰打上,才又放白芸豆,再炖半个时辰,快起锅前一刻钟才下盐。

算着时间,宋妙煮了饭,和了面,又让程二娘捉了一只嫩鸡,帮着把那鸡处理干净,滚水浸熟了,冷水激两回。

她将鸡肉拆成丝,和酱油、醋、蒜末、葱等等调料一拌,又把油菜心切碎,下芥末籽快快炒了一大盘。

几样菜收拾妥当,外头已是能听得说话声——果然一众夫子如期而至。

等众人落座,木板一垫,一只大大砂锅就直接坐到了桌上。

趁着程二娘给客人盛汤的功夫,宋妙道:“前一向好几位先生都说想吃肥肉,今次便炖了个蹄花汤,肉甚肥糯,也软,幸而不怎么腻,大家尝尝滋味,若是喜欢,日后有机会再炖一回。”

众先生猛猛点头。

一时分好了汤,宋妙还在端菜呢,就见人人急着去捧自己那一碗,已经开始吃起了蹄花汤。

宋家食肆的客人们但凡吃饭,常常都是专心致志,连话都极少说的,不过多多少少还有些“那个料碟给我递一下”“我还要汤!汤勺哪里去了?”“我碗空了,那公筷怎么少了一双!”等等饭言菜语。

但今日,这桌上却是尤其的安静。

先前要吃肥肉的人里头,自然少不得陈夫子一个。

他吃得有些愣。

想吃肥肉,没想到是这样的“肥肉”!

猪蹄一分为四,大大的一块,非常饱满地浸在汤里,炖得已经半透明。

他的筷子还没来得及夹,只是手不小心碰了一下碗边,那肉就拼命在浓白的汤里抖了起来,皮肉颤巍巍的,汤汁也随着一荡一荡的——汤完全是乳白色,非常浓醇,香味温和的,肉香缠着豆香——根本就是在勾引人的舌头。

陈夫子连汤带蹄花地吞了一口,因为吞得太急,险些以为自己要磕到牙。

出乎他意料的是,自己牙齿还没来得及躲呢,就听得“咣当”一声,低头一看,原来是那猪蹄骨头掉回了碗里——可嘴里分明还有皮肉啊!?

原来那皮肉只要多一个借力点,就自己离了骨头,几乎是一入口就化了一半,化在嘴里,是一种又香甜、又厚重的的肉感。

分明是纯纯的一块肉,吃着却一点不像寻常肉,像是一大块甜甜的,丰腴的嫩嫩嫩嫩嫩豆腐——偏那嫩豆腐没有豆腐味道,满是油香和肉香,空有肥意和肥感,没有肥味,更别说腻了——根本腻不起来。

而咽了那口已经化开的“肉豆腐”,陈夫子一嚼,便又吃到黏糊糊的胶质感——是那猪蹄的皮同蹄筋。

皮又软又糯,但不像“肉豆腐”那样一碰就掉,而是努力坚持着,然则拿舌头顶一顶上牙膛,它就也投降了,裹着满满的皮肉香滚进肚子。

猪前蹄是有一根大筋贯穿的,眼下炖得足够久,筋跟皮一起早已出了胶,吃着又糯,偏还又一点点韧的口感,但是不用牙也可以抿着吃。

再有瘦肉,前蹄的瘦肉怎么煮都不容易柴,此时酥烂透顶,一吸就脱了骨,裹着粘稠而不黏腻,反而很柔滑的汤汁,一起懒洋洋地瘫在舌头上。

汤中下了白芸豆,豆子已经煮开了花,起了沙,粉糯、绵密,长时间小火慢炖,猪骨骨髓浓香滋味都熬出来了,一口汤喝着又鲜甜,又醇厚,抿一抿,嘴唇就被那胶质感给微微粘住,叫人无端端生出一种满足感。

陈夫子吃得半眯起眼睛,无师自通地夹了掉回碗里的另外半块,沾了沾面前的蘸水。

刚嗦吃一口蘸着料汁的猪蹄,他就忍不住从鼻子里“哼”出一声气音。

这样的声音,在桌上此起彼伏,好像没有意义,但是互相也都知道对方想表达的意思了。

猪蹄好吃,但那是清淡的,沾了蘸水之后,顿时裹足了滋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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