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64章 281拜占斯(第2页)

而它的正式名字,则是拜占斯(Bza)。

一个由旧夜时代失散的人类所组成的口袋帝国。

在其他远征舰队探查到这位人类遗民帝国之后,他们便将攻占它的任务交给了芙格瑞姆所领导的新兴远征舰队。

据先头部队说,拜占斯目前正处在摇摆不定的状态之中。

如有机会可以和平收复,自然是人类帝国之幸。

“征服一个世界并不总是需要血与火。”

芙格瑞姆自信地用手指在观景台前比画着。

“我的兄弟姐妹,荷鲁斯和菲露丝,他们是帝国不可或缺的重拳。”

“每当他们碾过世界之时,所剩的便只有破碎的血与火的伤痕残渣。”

“但我们帝皇之子不同。”

“凭借着我们完美的手段,这破碎离散的银河世界将由我们重新凝为一股。”

“不用火与血的清洗,也不必在这个遍布伤痕的世界再多添一道新的疮疤。”

“六柄剑,便足以让拜占斯归顺。”

这也是她敢于仅凭六位帝皇之子,便可征服一整个世界的底气。

当然还要算上一旁生无可恋的卡斯加。

......

当然,这也是一次赌注。

不仅是和黎曼鲁斯这位粗野原体兄弟的赌注,同样也是整个军团的未来。

目前,帝皇之傲号上尚在服役的帝皇之子仅有数百人,连战舰的食堂都没法儿填满。

由于缺乏人手,不少训练设施几乎完全闲置,新虚空舰的各个职位的人员也尚在磨合适应。

倘若在这种脆弱的时候对方胆敢对他们发动攻击......后果将不堪设想。

即使有幸可以抵挡,第三军团将所面临的损失同样不可接受。

帝皇之子不允许失败。

“但这也是一次机遇。”

芙格瑞姆非常乐观。

“如若我们兵不血刃成功使得拜占斯归顺,其上的数十亿居民都将成为第三军团未来的血税来源。”

相比于坐拥奥特拉玛五百世界而说话不腰疼的基里曼来说,芙格瑞姆必须小心呵护她所到之处的每一个星球。

......

在快速吩咐完

;拜占斯的特点及任务过后,那六名帝皇之子或小声交谈或沉默地走出观景台。

现在,在帝皇之傲号巨大的舰首前,只剩下芙格瑞姆和她身边一言不发的卡斯加。

“怎么了,卡斯加?”

“还是没有进入你的新身份么?”

她依靠在桌前,一手托腮,满是玩味地看着卡斯加那充满不甘与羞愤的表情。

就是这个!

她就是想看这个口牙!

其实,芙格瑞姆的恶趣味远比卡斯加想象中的还要狠。

甚至在最初的时候,他身上连这件执事的衣服也都没有。

她甚至想看卡斯加穿女仆装。

女仆装阿斯塔特!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热门小说推荐
骑虎

骑虎

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山形依旧枕寒流

山形依旧枕寒流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红楼之挽天倾

红楼之挽天倾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我不做妾

我不做妾

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