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35章 杀千刀的(第1页)

“妹子,妹子,你在家不?”

一大清早就听见王婶子在喊门。

“王婶子,你有什么事?”叶弯从屋里出来打了个哈欠,这会儿天刚亮。

王婶子一脸笑,“我娘家也要卖地瓜,我听你之前说要得多,你看能不能……”

“能,不过还是我之前的要求,”

叶弯既然要做酸辣粉生意,红薯自然要得多,不过他的要求是洗干净切片晒干。

“你是不是要磨成地瓜面啊,这玩意儿也不好吃,噎嗓子。”王婶子不知道叶弯要这么多干啥。

村里人正是农忙的时候,没不去镇上,自然也没看见叶弯卖啥东西,王婶子猜测是卖地瓜面。

“你按照我说的做就行。”

“行,都听你的,你说咋做就咋做。”

王婶子得了准确消息,高高兴兴和叶弯唠嗑。

“你家男人不在家?”

“嗯,出去了。”

王婶子突然压低了声音,“是不是又去山上了?”

叶弯看向王婶子,王婶子一副我就知道的表情。

“听说他娘当年落了涯,他爹死了他也进大牢了,尸骨都没人收,我估摸着肯定是去山上找尸骨了,都过去这么久了,估计早就被野兽吃了。”

话音刚落,王婶子远远看见了林安远的身影。

“我先回去了,家里有事。”

那叫一个跑得飞快。

叶弯看着由远到近的林安远,晨曦的光仿佛为他披上了一层朦胧的纱衣。

原来他每天晚上不在,是这个原因。

林安远也看见了叶弯。

她就站在院子门口,以往走了无数次的路,来过无数次的家门好像突然就不一样了。

平静的湖面落入了一颗石子,泛起了层层涟漪。

“你去山上了?带回来什么东西没有?”

叶弯心里想着既然都上山了,总不能空手回来吧。

哪怕以前空手回来,以后有她在可不行,哪怕是一个野果子也要带回来。

每天晚上都上山啊,这要是不带点什么回来,简直亏死了。

林安远看着眼睛直勾勾盯着他的东看西看找东西的叶弯,从怀里掏出一个带泥的东西。

原本这东西他不打算拿出来,要直接拿去卖的,不知怎么就……

“人参,你这运气可真好!”

叶弯眼睛都亮了,高兴得差点跳起来。

这玩意要是种在空间里面,到时候养大了拿出来卖肯定值钱,只要有参须,那她以后是不是要多少人参就有多少人参?

“还有什么,还有吗?”叶弯目光灼灼盯着林安远的怀里。

林安远拢了拢散开的衣襟,挑眉,“你当人参是地里种的地瓜啊,你想挖多少就挖多少?”

叶弯有些失望,随后就认真叮嘱他,“以后你每次去的时候,草药也行,能吃的野果子也行,只要是家里没有的,就挖一点回来,指不定什么时候就派上用场了。”

绝对不能走空路。

绝对不能!

林安远:?

“对了这支人参能值多少钱?”叶弯看着手里这根包着泥的人参。

林安远已经在院子里洗脸洗手了,“两根手指粗细,顶天了十两吧。”

“那要是手臂粗呢?”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热门小说推荐
骑虎

骑虎

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山形依旧枕寒流

山形依旧枕寒流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红楼之挽天倾

红楼之挽天倾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我不做妾

我不做妾

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