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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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6章 混得不好(第1页)

“这是啥意思,啥叫记忆缺失。”

孙秀云根本就不相信,如果记忆缺失,那他离开前也不用给自己留下信件,可恨自己当时太气愤了,把这份信给烧了。

林菀也不知道该怎么说,她不懂医学,除了简单的包扎和平常的药理,稍微复杂一些的东西她都不明白。

奶妈也不知道该怎么安慰了,她没有去过京城,但也知道京城的四合院跟海市的老洋楼应该差不多,哪怕风格不同,价格应该差不了多少。

“老姐姐,反正你就当自己白得了这个房子,这房子可不便宜,等承宵能去京城,你也算有个落脚的地方。”

孙秀云觉得有道理,可心里总觉得膈应,她心里早就没有了这个男人,偏偏这个男人送了自己一套四合院。

“娘,你就当着是送给承宵的,谁让承宵是他的儿子呢,给一套房子不是应该的嘛,不喜欢就卖了,咋们再换一套不就得了。”

林菀看出了孙秀云心里的不舒服,连忙又劝慰起来,这样一说,孙秀云的确舒服了不少,等儿子有空去京城,就让他给卖了,自己重新再买一套。

有了想法,心里的膈应也就没有了,想着儿子今天回来,得去多做几个菜才行,拉着奶妈去了供销社,看看还有啥东西能买。

林菀笑着摇头,也回到自己的屋子,锁上房门进入空间,这段时间傅承宵不在,孩子和奶妈他们也在县城,自己每天就在空间种地。

不知不觉中,空间的地越种越多,她的精神力也越来越厉害,原本需要用手动版去种地,现在靠着精神力也能随心所欲。

看着已经堆成几个大山的粮食,林菀已经决定让傅承宵带着自己,再去一次农场的粮仓,送个一百万斤的粮种再说。

当厨房传出香味的时候,傅承宵准时回到了家,吃饭的时候,才把傅知乐偷偷跟来的消息给说了出来。

林菀得知傅知乐对傅承宵的态度这么好,连忙让傅承宵明天一大早去把人给接回来,家属院有这么大的房子,咋还能让人住招待所。

刘娜得知明天有客人来,乖巧地拿起自己的铺盖,去了奶妈的房间,她的小房间最合适招待客人了。

林菀笑着亲了刘娜一口,这个孩子的恢复虽然慢,但进步还是明显的,不但学校的功课跟得上,小朋友们也没有现她脑子得过病。

只是说话慢了些,走路慢了些,所以体育肯定是不行的,可她的班主任林萍是她的亲妈,这问题也就迎刃而解了。

第二天一大早,傅知乐正在附近的国营饭店吃着早饭呢,小兵开着吉普车来接她了。

“要不一起吃一点,我请你。”

“谢谢,不用了,我在傅团家里吃过了。”

“哦,你能告诉我嫂子是个什么样的人,还有家里除了嫂子还有谁。”

小兵有些愣怔,敢情傅团什么都没有跟这个妹妹说呀,不过也正常,傅团原本就是一个不善言笑的人,怎么会跟刚认亲的妹妹说这些呢。

“你自己回去看了就知道了。”

既然傅团能把她给接回家,证明嫂子是同意的,那就等她跟嫂子接触后,啥都能知道了。

“那你告诉我,我嫂子为人咋样,容易接触吗。”

“很好,林菀是我见过的最好的嫂子,没有之一。”

想到林菀做的饭菜,大姨奶送他的毛衣,秀云婶子送他的鞋袜,三个孩子看到他甜甜地喊兵叔叔,他的心就很暖很暖。

傅知乐极其会看眼色,看到小兵脸上露出幸福的笑容,就知道她嫂子能处,三口两口吃完了早饭,就去招待所拿东西,跟着小兵上了车。

到了家属院门口,小兵让傅知乐拿出介绍信登记,这才知道她的名字叫傅知乐,这名字挺符合这个小姑娘的,总是乐呵呵地绽放着笑容。

车子停在了林菀的家门口,傅知乐终于不乐了,她看到小兵将她的行李给送进了院子,又称呼一个四十岁左右的女人为嫂子。

她哥才三十岁出头吧,竟然会找一个比他大十岁的女人,还有,那个七八岁的孩子喊她嫂子为妈妈,这……

她知道林菀是个资本家的千金小姐,难道她哥看中了林菀的资产,如此看来,她哥竟然是一个软饭男,那她现在回去还来得及吗。

不能怪傅知乐不可置信,根本是了解情况的不会跟傅知乐说,说的人又不了解情况,这不就造成傅承宵是一个吃软饭的假象。

“放心吧,我比你哥小两岁,今年三十岁,这是我头婚生的儿子,叫林瀚,小命小小,你哥也是认可的。”

原来她比自己的哥哥小两岁呀,这倒可以接受,只是为啥脸皮会变得这么苍老,难道是病了。

此刻的傅知乐,满脑子的要跟她二姐打电话,她二姐是个护士,总会知道一些原因吧:

“嫂子,这里有电话吗。”

“家属院只有朱师长的家里有电话,但我们一般都会去县城的邮局打,或者让你哥代替你打也是可以的。”

“不用不用,对了嫂子,我住哪里呀。”

“你跟我来,这个房间小了些,但足够你一个人住了。”

林菀将傅知乐带到了房间,房间虽然小,却是温馨又干净,尤其是一个炕占据了大半个房间,这让傅知乐很高兴。

“嫂子,这是我送给你的衣服,我不知道你家有这么多人,所以我就买了一份礼物……”

傅知乐脸色有些红,不是她小气,她真的不知道。

林菀笑了,就知道傅承宵不会跟陌生人说什么,哪怕是他同父异母的妹妹,在他的眼里,也是一个陌生人。

“对了,你喜欢吃什么,我为你做。”

“我口渴,能不能给我喝些水。”

孙秀云已经端着一碗茶进来了,林菀这次没有换掉水缸里的水,她不愿意为了一个人,让奶妈和孙秀云他们放弃美好的生活。

“哎呦,这茶水咋这么好喝,是什么茶叶呀。”

孙秀云微微一笑,只不过是大麦茶,难不成傅卫国在京城混得很不好,他的闺女竟然连大麦茶都没有喝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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