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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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第 7 章(第1页)

“好吧!男主的家庭背景要改,涉及政治的故事线要改。”珍妮的墨水只有一瓶,而且还是最便宜的那种。颠簸的马车与为求高效的潦草字迹让修改的工作十分艰难,以至于在改了章后想看看修改的成果如何,却发现她好似一个文盲在努力破解达芬奇密码。

更糟糕的是廉价的墨水与更廉价的芦苇笔,薄得放在手上就能看清轮廓的黄色纸张加重了这修改版的识别难度——下划线上的补充内容挤在比它更潦草的原文空隙里,很快就因墨水的延展糊成一片。

看不下去的爱德蒙试图为她补救一下:“老天啊!你简直像开始学字的三岁小孩。”

爱德蒙改着改着,突然发现一处疑点——按理说一乡绅的女儿最常看的就是只有巴掌大小的祷告书,而且她们不仅会看,还会帮着抄录这种字体超小的祷告书,所以在经年累月的锻炼下,不可能有如此之差的书写习惯。

梅塞苔丝的受教水平肯定不如曾有私教的珍妮.博林,但是因为加泰罗尼亚人以“信仰虔诚,血统纯正”为傲,加上一个小渔村里也没有别的生计来源,所以阅读《圣经》的册子并帮忙抄录主的箴言是梅塞苔丝的日常工作。

珍妮一个富家小姐的书写习惯比渔女出身的梅塞苔丝还差,实在是让吃过大亏的爱德蒙不得不往坏处去想:“虽然原稿不必写的那么周正,但是为了方便修改,你也不能一笔写到章节末尾。”

补充的内容字迹潦草还能说是车上太癫,但将不在车上写的第一张给摆正看后,可以发现末行的首字比尾字高了两行之距,看起来像有人顶着下半张的后半段与上半张的后半段挤作一团。

珍妮不知依赖横线的书写习惯让爱德蒙对她的来历产生质疑,好在原身使她可以流利读写英法两语,文笔上虽略显不足,但是跟没有经过训练的土著一比,还是能看出她的阅读量是十分惊人的,并且还有常人没有的美文意识。

“这不是想赶紧写完,赶紧卖钱。”珍妮不知爱德蒙对她的身份产生质疑,没多想地回答道:“不然我去工厂?或是找个家教的活计。”

好吧!这下子把爱德蒙给干沉默了。

“……你说得对。”再次去看改成浆糊的几张原稿,爱德蒙又良心痛得晚上醒来都想骂句“我真该死。”

他一过了二十五奔三十的大男人去怀疑一个孤身寻亲的十六少女?

光是想想就让他羞得不敢去看对面那张专注的脸。

“不如我来负责你的写作事业吧!”愧疚之下,爱德蒙想弥补一二:“别把书稿一股脑地投给报社,也别亲自去聊这事儿。”

“是的,我很清楚这么做会遇到什么。”珍妮等的就是这话:“老天待我真是不薄,让您解了我的困境。”

说罢她还恰到好处地羞涩道:“实不相瞒,看到您对我的文章非常满意时,我心里是有些雀跃,同时也想厚着脸皮再求您。”

珍妮的手因惴惴不安而拧在一起,说起话来更是每吐一个字就要停两下——这种搁着一个人扒羊毛的感觉也太奇怪了,饶是知道爱德蒙的品性有两个世纪的读者把关,珍妮也会担心自己麻烦人到对方终于忍无可忍:“我……”

爱德蒙也知道她在担心什么,抢先一步让珍妮的愧疚落回胸腔:“你之前还调侃我是离了‘抱歉’就不会说话的人。”

他的眼睛明明不是大众公认的多情蓝眼,昨晚借着酒馆的煤气灯瞧着像是一滩死水,但是在这洒落车厢的早午光下,凝固成了疑似蜂蜜的剔透琥珀。

“……”珍妮突然理解原著的爱德蒙为何能在旧情人前疯狂装嫩。

“博林小姐?”爱德蒙见珍妮搁那儿直勾勾地看着自己,眼里的揶揄满得都要溢出来了。

“那不一样。”回神的珍妮脸颊烫得能烙烧饼:“那不一样。”

她低头用双掌贴着脸颊回道:“您可真是法国人。”

然后又在心里骂道:【可恶的法国人。】

终于轮到他们的货车接受检查,饶是珍妮心绪未定也不得不脑袋抬起,然后去找堂兄开的各种文件。

“别翻了,他们是不会看的。”爱德蒙的脑袋探出车窗,冲着明显不熟业务的税官喊道:“早上好,都普意先生。”

被叫的税官是个金发的年轻人,长相用一句话形容就是很不法式,应该流有东欧血统。

听到有人叫他名字,一大早便大汗淋漓地好似干了不少重活的都普意回头一瞧,仅是这一眼的功夫便眸中升起不明光芒:“汤德斯先生(爱德蒙的假身份),难得在早上遇见您。”

大名鼎鼎的基督山伯爵当然不会用他接近最大仇人的马甲去做鲜货生意,所以珍妮结识到的不是爱德蒙.唐泰斯,而是原著不曾存在的路易.汤德斯。

说到这个假身份也发生了一还算有趣的小插曲——他们签订明显是对女方有利的小合同时,珍妮还很好奇曾在原著裂了五个身份的爱德蒙会选择哪个身份与她签订契约,其中被她压了大码的是“费伦奇公司的代理人汤姆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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