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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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第 23 章(第1页)

珍妮一回伏盖公寓便对上一张不悦的脸。

“哟!伯爵家的大小姐回来了。”伏盖太太还是早上的滑稽打扮,脸上的残妆让她显得十分可笑:“你有见到老伯爵吗?”

因为珍妮没理她地直接上楼,伏盖太太很着急道:“斯帕达伯爵长得如何?英俊吗?还能下地走几圈吗?”

《高老头》里的伏盖太太就想嫁进豪门当个无所事事的贵妇人,眼下还是初心未变:“好小姐。”

她又变回了可怜兮兮的语气:“你就与我说说那位老伯爵吧!”

珍妮闻言叹了口气,心想下月一定搬出圣-日内维新街:“我没见到卧床的斯帕达伯爵。

“怎么可能。”伏盖太太很不悦道:“谁做客会不去拜访一家之主。

“主人家他不想见我。”珍妮在此撒了个慌——因为她从未要求拜见“卧病”的斯帕达伯爵,而出面待客的基督山伯爵也乐得珍妮不提这事儿:“我一姑娘总不能闯老伯爵的病房。”

“这倒也是。”珍妮的外表再次替她省了麻烦:“你这样的丫头片子……还真不好随意安置。”

珍妮不懂伏盖太太想到了啥,但是对方确实再次变得和颜悦色:“你下月还住在这儿?”

“看情况吧!”珍妮已有搬离公寓的微弱念头,但是碍于囊中羞涩,加之她也没路子去找到比这更划算的公寓,所以只能含糊不清道:“斯帕达伯爵给我写了介绍信。”

“你不是说没有见过老伯爵吗?”

“是啊!”珍妮依旧面不改色心不跳道:“接待我的是基督山伯爵,但是他的年纪不便替我作保,所以求了卧床的老伯爵帮我写封介绍信。”

伏盖太太以为这是介绍珍妮去女校。

基督山伯爵未婚又没女性长辈,确实不如老伯爵更适合担任未婚女孩的监护人:“他们对你可真好啊!”

这倒是句难得的实话。

…………

索姆城在巴黎北部的皮卡第区不算有名,至少跟亚眠相比,它仅有那一望无际的葡萄地与中世纪的府邸、修道院供停留于此的外省人津津乐道。

沿着一条直通高地的旧路走去,你便能在几百年的老城堡下看到一群歪歪扭扭的旧房屋。它们的造型已宣示着被人遗弃,唯有一处不太破烂的贵族宅邸灯火通明,烟气缭绕,但是瞧这残破的外型,你也很难确定他是贵族宅邸,而不是些流浪者的聚集之地。

“要是拿侬在家,我也不必干这些活。”宅邸的大门前,头发花白且有着一颗蒜头鼻的老人站在嘎吱作响的大木梯上。也不知他如何挺着接近身长的肚子还能灵活得堪比杂技演员。

瞧着天已渐渐暗去,不想去点油灯的老人决定明天对付该死的门牌。

女仆不在,老人的女儿只得放下针线操持今天的晚饭——她母亲的身体每况愈下,已经到了无法下床的悲惨地步。

“你父亲派拿侬去巴黎做什么?”母亲忍着剧痛喝了半碗肉汤便向女儿问道:“他舍得花几十法郎供拿侬前往巴黎卖掉一文不值的废铜烂铁。”

虽然她把顺从当成人生信条,但是见过丈夫如何残忍对待春心萌动的独生女后,她对丈夫的爱意与对天主的虔诚还是败在最伟大的母爱下。

瞧着因为丈夫的囚|禁逐渐枯萎的可怜女儿,母亲的心就好像死了,并且觉得病死是她最好的归宿——因为她的丈夫是靠妻子的嫁妆、岳母的遗产,以及岳母的老父亲与自个儿祖母的遗产才有今日成就。

她和丈夫只有一女,而她的父母也不过是更泼辣的自己与更慈爱的丈夫。

一旦她因重病回归上帝的怀抱,那么丈夫“替”她打理的一笔嫁妆、两笔遗产就得由她可怜的女儿独自继承。

母亲也没想过女儿反抗她那专制的丈夫,只是觉得有笔金子转到可怜的女儿名下,丈夫会对违逆的女儿更宽容些。

“听说是与曾外祖父的弟弟有关。”

母亲的外祖父曾是王室的卫队一员。如果没有科西嘉的矮子,德-拉-贝尔特尼埃依旧是个有名的姓氏。

“我母亲的叔叔?”母亲的大脑因供血不足而略显迟钝:“我结婚时都没见他。“

老德-拉-贝尔特尼埃的吝啬程度也只是比油盐不进的外孙女婿略强一些。因为他的家族使然,兄弟两在拿破仑vs波旁里两头下注。作为弟弟的小德-拉-贝尔特尼埃和大多数的次子般只继承了少量遗产,所以在哥哥付出一笔钱后,他选边当时弱势的波旁家。

未免被人清理九族,小德-拉-贝尔特尼埃很早把独女连同部分遗产一并送到英国避难。

虽然对波旁的支持仅限于口腔体操,但就像是差生考试——题不会做不要紧,关键的是翻卷的声音一定要响。

波旁复辟后,对于出手的“忠臣”肯定多有赏赐,连不知生死的小德-拉-贝尔特尼埃都分了杯羹。

“你父亲已找到我的叔外祖父了。”

“准确说是确认您的叔外祖父是否有除您以外的遗产继承人。”女儿清楚父亲的性格是绝不会做无用功:“我记得您说过您的表姨嫁去英格兰。”

“是这样没错。”母亲已经知道丈夫想干什么:“说是表姨,实际比我小了两岁。”

许是因为女儿以外的血亲都已去见上帝,母亲对那素未谋面的表姑有种莫名的好感,想象她是圣母般的慈爱女人:“但愿她能替我守护你和拿侬。”

女儿喂完母亲便回厨房清理残羹冷炙。

桌边的父亲见了她便冷哼一声,但是想到公证人的警告,不得不拉着脸向女儿问道:“你母亲她精神好吗?吃得多吗?”

女儿刮着胶水似的冷粥回道:“都好。”

“你与她说过拿侬去了哪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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