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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看着人八百年不笑一次的人,连笑两回,还笑着说出这种话,陆汀固然只有被逗得干瞪眼的份儿,随后他就被邓莫迟捂住眼睛,花洒凑近,细密的水柱冲上来,触感氤氲柔软,是邓莫迟在清理他的嘴角。睡着前没咽干净的东西干巴巴地贴了一小片,被热水耐心地软化,又冲洗干净。
陆汀很快就乖了,那一点娇纵的胡闹都变成驯良,他靠在邓莫迟肩头,也帮他擦洗身体,手碰过很多地方,却真如自己承诺的那样只是亲了亲脸,没有再要更多。
换洗衣服邓莫迟只能穿陆汀的,好在两人身量差距不大,邓莫迟又足够瘦,除了裤子露脚踝之外没有别的问题。早餐之后——确切地说是陆汀一份邓莫迟两份的早餐之后,时间还早,陆汀就兴致勃勃地带人在毕宿五内部好好参观了一番,这个他独自居住了这么多年,一直引以为傲的“基地”。颇有些东道主风范,陆汀还倒了红酒,两人各自端着一杯,每个房间都走过。
毕宿五30%的空间都用于储存应急物资以及供给驱动和自循环系统,剩下的70%里,重头戏当然是陆汀的果园菜园,还有花。
那片玫瑰的嫩芽已经长到小腿的高度,陆汀对邓莫迟说,开出来的每朵花我都送给你,而邓莫迟站在自动灌溉的水雾中,晒着大棚顶部灯球泼洒下来的仿真阳光,望着眼前这片浓淡不一的油绿、初开的花苞和累累的果实……土壤的气味也是湿润的,这像个未曾置身的遥远梦境。
也不遥远。昨晚他就在这样的梦中,和陆汀在一起,做着模糊的事。那大概是金星从西地平线升起的时候。
“一百年前的地球,也是这样的吧。”陆汀轻声说。
“六十年前。”邓莫迟侧目看他。
“唉,不知道,”陆汀摘下几颗辣椒,连着那一小截枝叶塞到邓莫迟手中,“生得太晚了。但是早的话,咱们俩也不会认识了对吧?”
小概率事件放到任何时期,区别都不大,邓莫迟这样想,但他没说,他只是低头看着那几片嫩叶和几颗鲜红的辣椒,还有细枝折断处,略带汁水的纤维。它们都很柔软。
在辣椒尖角上咬了一口,和烹熟的又是不同的滋味。
之后陆汀又领着他逐层地看,走过冷冻室,琳琅满目的食材都储存在那些高大的冰柜中,滑轨永远都在运转,随时能往自动厨房递送食物,再转到其余的房间;又走过娱乐区域,诸如健身设施、私人影院、VR游戏舱等等,以及那间囤了不少好货的收藏间,陆汀坐在一个橡树根的标本上,抱着吉他弹了几段零散的调子,不好意思开口唱歌,他又立直腰杆坐在古董钢琴前,就着Lucy播放的老歌,给猫王伴奏。
而邓莫迟就端正地站在一副猫头鹰骨架边,全神贯注地看着他的演奏。
“没想到吧?”弹奏结束,陆汀偏过头笑。
“你弹得很好。”邓莫迟把辣椒枝插进琴旁的陶瓷花瓶。
陆汀又把它拿下,“那花儿我就收下了。”他煞有介事地把它插进了衬衫口袋。
最后两人走过顶层的观光舱,天色阴冷,对着脚下的放射尘和一路无穷无尽的广告牌,他们看了一会儿,就下到机房。邓莫迟并没有忘记陆汀的嘱托,Lucy的主机就在那里,他往计算机前一坐,热敏键盘如习惯那般投在腿上,陆汀就知道这人已经进入了工作状态。
于是他把所有权限都打开,又写了几个可能用到的密码,放在桌面上。写字的便签纸本来是极少用上的摆设,字也只能写得歪歪扭扭,陆汀过意不去,正准备倒一杯橙汁就溜,自己呆在别的屋子不打扰人干活,却见邓莫迟仿佛洞悉他的想法,道:“这种时候你不能走。”
“我也帮不上什么忙。”
邓莫迟无奈:“你对自己的数据应该有保护意识,Lucy是整座飞船的核心。”
“我知道你不会拿走啊,”陆汀把橙汁放在纸条旁边,“拿走了也无所谓。”
“是要根据你的要求修改,”邓莫迟把总参数打开,“看着吧。”
“哦,那我就不走了。”陆汀拉了张椅子,在邓莫迟身侧坐定。虽说这人一直目不斜视,确实是公事公办的态度,又虽说,那些程序背后密密麻麻的代码参数他要读半天才能琢磨明白两行,根本跟不上邓莫迟的操作速度,但他还是觉得遂心如意。他特别喜欢的人,一个能随手黑进二级保密系统的技术流大神,待在他家,穿着他的衣服,帮他整顿这种过家家般的东西,他提出什么要求,邓莫迟都会用行动去满足,他坐在这儿,邓莫迟并不觉得碍事,还会喝他递的橙汁。
所谓幸福就是如此了吧?和被母亲拥抱、被父亲夸奖、被姐姐带出去玩都不同,都要更重。
于是陆汀看着邓莫迟的侧脸悄悄微笑,想要感受更多。
改造是顺利的,全过程只花了不到一个小时,改造过后,Lucy重启,第一句话就是:“非常感谢,宇宙大力怪先生和大力怪的老大先生,我现在神清气爽,完全不想做蠢事了呢。”
陆汀哈哈大笑,为这两个冒傻气的用户名,方才设置的时候邓莫迟的神情比生吃辣椒还奇怪。此时神情倒是舒展了,邓莫迟插起口袋,往机房外走。
他要回家,陆汀固然要跟着,要送他,他也没意见。一篮新鲜蔬果已经在客厅备好,底下压着的是冷冻鱼和牛肉,“好几天没见弟弟妹妹了,我去给他们做顿晚饭。”陆汀说。
邓莫迟稍有惊讶,点点头。
两人一起从悬梯下到车库,陆汀指了指自己涂装雪白的飞行摩托:“老大,我今天不想开飞船,你骑它带我。”
邓莫迟冷眼观察了一下摩托结构,似乎一看就懂,把菜篮放入车座下的储物箱,接着跨坐上去,陆汀就心领神会地在他身后坐好,抱紧他的腰,脸枕在他背后。眼见滑道徐徐展开,摩托就要发动出去了,他心血来潮,忽然趴在身前那人耳边问:“请问邓先生邓大帅哥,毕宿五一日游,你作何感想?”
“公主房吗?”邓莫迟如是评价。
由于出发时毕宿五正好行至近轨,离人造人聚居区距离相对较短的一个点,因此路上只花费了四十多分钟。陆汀半路发觉自己忘带了紧急呼机的配套接收端,手环也没有事先匹配,收不到R179的信号,邓莫迟的手机一整天也不见他拿出来,应该是没放在身上,当时自己又急着把人带走,于是落在了家里。
不过既然路程这么短,这些天又什么事都没出,陆汀也就没太着急。
然而刚到那片街区他就发觉事情不太对劲。天色几乎全都暗了下去,远远地,有青红相间的灯光闪动,他认得它,包括伴随的警铃全部来自于自己的同事,躁动人声与这片素来死寂的地界格格不入,似乎出了什么事,每家都鸡飞狗跳。
而光源所处的位置,邓莫迟打开摩托远光,快速下降,陆汀也看清楚了——那座淡黄平房。
同时他在嘈杂中分辨出孩子的哭声,就是那两个孩子。他已经当作自己家小孩的那两个。他们在嚎啕。屋前铁门大开,大量的闲人正在絮絮围观,停在一边的警车他也同样熟悉,是警署户籍办公室的,那些天天吃闲饭的家伙只能配备这种落伍的交通工具,而他们此时在这里……竟敢欺负到他的头上?
陆汀能感觉到邓莫迟身上和自己一样的紧绷。咬紧臼齿,还没等摩托停稳,陆汀就直接松开手,轻盈落上地面,反手握着腰后的枪,快步跑进屋门。
果然,R179被两个穿制服的胖子剪着手腕押在一边,而R180被按在一把破椅子上,一个戴眼镜的秃子掐着她的下巴,迫使她昂起头,露出脖子。
一个金属印章对准她的咽喉,似乎已经准备就绪。
没有人注意到陆汀,大概因为他基本功太好,走路没声。但下一秒,满屋七八个人,所有目光都聚在他的身上——“把她放开。”陆汀用英语说,声音不大,却足够每双耳朵都听见,就像他拔了枪,稳稳地端着,只有一个枪眼,却有把握在一分钟内解决所有麻烦。
其实拔枪也并非是为了射出子弹,他用枪口去指那秃头,只因不想脏了自己的手指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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