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火焰与雷电伴随着下落时的巨大冲击,在热能,电能,以及重力的共同作用下,一记威力拉满的火焰伏特斩,朝着骨骸王的头部劈砍而来。
面对这猝不及防的一击,骨骸王只得在最后关头将身躯向左偏移。
斩击最终命中了骨骸王的右臂,火焰让骨头焦化,雷电将其劈开,长达3米的粗壮骨臂就这样被生生切断了,无数焦黑的骨片如暴雨般从关节的接缝处倾泻而下。
断臂之后,骨骸王迅速后撤拉开距离,9米的巨大身躯,一举一动都让地面为之震颤。
而蒂朵莉丝的吟唱也恰在此刻抵达终章,地面上出现了一个风场,让从天而降的诺艾尔平安着陆。
被抢了先手的骨骸王一时之间不敢轻举妄动,而弗雷和蒂朵莉丝则抓住这个时机从上方的岩石平台上跃下,站稳了脚跟。
岩石平台随即塌陷,化作数十枚岩弹朝骨骸王射去,面对这未知的攻击,骨骸王连忙用剩下的那只左臂举剑抵挡。
部分岩弹命中了骨骸王的身躯,但并未给它致密的骨骼造成有效伤害。
而骨骸王迅速重新摆好架势,用独臂举起巨大的骨剑,朝着面前的弗雷劈砍而来。
它的速度极快,即便弗雷已经通过暗影感知提前捕捉到了它的动作,也只能勉强躲开。
而就在弗雷横跳躲避的同时,骨骸王立刻回旋身体使出一记横劈,砍向了他身后的诺艾尔。
诺艾尔并没有弗雷那么快的反应速度,但就在这时,再次吟唱完魔法的蒂朵莉丝释放了两道巨大的风刃。
第四阶魔法风之刃,二重释放。
在风刃的冲击下,骨骸王的动作发生了偏移,而诺艾尔则刺出了手中的雷火剑,砍向骨骸王的左臂。
面对这一击,骨骸王只好脚下发力,靠后跳躲了过去。
弗雷在最前方与怪物周旋,诺艾尔在中间找机会用雷火剑攻击,蒂朵莉丝在后排吟唱魔法,这便是他们三个的战术。
通过这一番交手,弗雷对骨骸王的战斗力有了把握。
它虽然是四阶怪,但无论是攻击力,速度,还是防御力,都已经达到了五阶的水平。
根据弗雷调查到的情报,曾经有冒险者队伍讨伐过身高超过10米的骷髅巨魔,按理说进化后的骨骸王体型应该更大,它之所以将身体维持在9米,应该是为了提高骨骼的密度以及自身的灵活性。
而另一边,骨骸王同样做出了判断,最前方的男人不足为惧,能对它造成有效伤害的是中间那个拿着冒火大剑的女人,但她的速度并不快,正常情况下根本无法击中自己。
真正麻烦的是后面那个会用风魔法的家伙,她的魔法完全不像是一个30级以下的人类能释放出的。
骨骸王决定率先击杀后排的风法师。
通过骨骸王的眼神变化推测出对方的意图后,弗雷对蒂朵莉丝打了个手势。
她随即摘下兜帽,露出了金发与长耳。
而在看到这两个特征的瞬间,骨骸王的动作停滞了,弗雷也由于验证了他的猜想。
这里既然是墓地的最深处,那么彼得拉克的棺材与尸体显然就位于这里。
虽然还不知道这骨骸王是用什么手段进入墓地的,但它很可能已经同化了彼得拉克的遗骸。
弗雷决定实验一下骨骸王的体内还有没有彼得拉克残存的意识,所以她才会让蒂朵莉丝戴上面具和兜帽,伪装成劳拉。
露出精灵的特征的同时,蒂朵莉丝掏出笛子,吹起了送行曲,这首曲子本就是劳拉教给她的,彼得拉克自然也听过。
随着音乐响起,骨骸王那张僵尸脸上仅存的肌肉开始抽搐,而它后颈处的位置,则亮起了淡淡的金光。
但它很快就恢复了冷静,这一方面是因为在同化了无数骸骨后,彼得拉克对它的影响已经很微弱,而另一方面是因为在与记忆进行比对后,它明白了一件事情。
(这家伙不是劳拉。)
劳拉只有1米5,而面前这只精灵的身高却接近一米7。
意识到这一点后,骨骸王恢复了对躯体的掌控,它的动作总共只迟滞了半次心跳的时长。
虽然停滞的时间很短,但这个瞬间的破绽足够致命。
“就是现在!“随着弗雷一声令下,诺艾尔一跃而起,一股飓风随即出现,将她向上托举,直奔骨骸王的头部而去。
骨骸王见状连忙伸出左手袭向空中的诺艾尔,但飓风也在此时转向,直接将诺艾尔送到了它的头顶。
骨骸王在最后时刻用骨剑护住了自己的颈部,而诺艾尔已经砍中了它的后脑勺。
剑刃劈入骸骨的刹那,火焰与电流沿着剑脊逆流而上,诺艾尔大喝一声,让雷火剑的威能彻底释放。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作为一个颜正,又前途光明的八十年代大学生,除了没钱,狄思科再无其他烦恼。直到他发现自己生活在一本名叫粉红大亨之爱情难逃我手的书里。书中女主是未来娱乐业女大亨,而他是女主回忆里的短命白月光!按照剧情,狄思科去了朋友介绍的新兴娱乐场所歌舞厅,当服务员。刚上班就在群魔乱舞的舞池边,遭遇了疑似闹分手的男女主。女主撂狠话甩了你,我扭头就能捧出一个比你更红的!然后她一扭头就瞧见了立在一旁,盘靓条顺的狄思科。叫什么名儿?狄二狗。为了摆脱短命白月光的命运,狄思科自取贱名。土是土了点,不过,没有我捧不红的土狗!别干了,以后我包装你!白月光本该很有骨气地拒绝。可是狄思科却痛快应承,给钱就行。之后,他在女主身边呆了一个暑假,开学就溜了。毕业前去部里实习时,狄思科被领导请去家里给孩子补习外语。刚进门却发现,女主正好整以暇地窝在沙发里。你叫迪斯科呀?嗯。狄思科忐忑点头。那你先给我扭一段儿吧~本文又名没发过白金唱片的翻译官不是好企业家粉红大亨与她的大知识分籽儿白切黑语言天才+VS+人美路子野北京大妞...
巴蜀撇脱潇洒攻×耳背道士受1V1架空历史勿考究寒灵子有耳背,与他说话有沟通障碍。殊不知是他李亦行说话,带有严重的口音,出门在外自带家乡话。所以这两人相处,难免会有不愉快。遇到你,我真的是霉,倒了血霉,倒了你妈蜂窝煤。不听不听,王八念经。可好的时候,又非好。那个要是敢动我心尖尖儿上的人,劳资一杆杆夺死他。所以,你说遭不遭得住。...
欧阳业穿到了热门漫画再临末世里,成为了和主线毫无关联的路人甲。本该死在开场,可意外被男主救了。差点死掉的欧阳业不想死,死好可怕。好在只要苟到最后,原文男主柳复生会结束末日,他得想办法坐享其成。比如一直跟在男主背后扫荡过的安全区苟命?只是跟着跟着这个人好像是亲朋好友无一存活备受打击,封闭情感的亡灵剑仙?那个人该不会是天生恶骨,病态扭曲诅咒万物的因果诗圣?这个孩子难道是因为孤独饥饿,未来创造死亡食谱的万毒厨神为什么男主走了,这些本该成为男主队友的人还在这??不带走真的没问题吗?男主在前面开路,欧阳业苟着一群队友在背后偷偷跟着。队友不知道为什么和你在一起特别安心,果然情绪稳定很重要。欧阳业面无表情因为路人没得感情。队友你选择的地方,都很安全。欧阳业因为有世界第一强者扫荡过。队友说起来你的能力是什么,为什么我们从来没见过?欧阳业沉默。偷偷摸到无人之处,掏出手机,看着上面粉萌萌的app恋爱游戏。他的能力,是恋爱手游app。作用是恋爱提升好感度后,得到附加技能。他现实接触的每一个人,都会变成手机里的恋爱对象。他真的没胆子告诉他们本人,自己为了苟命在手机里和他们谈恋爱。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柳复生重生后,抛弃前世可靠的队友,不让他们再跟随自己面对更悲惨的未来。一人背负,独自战胜末世。他也知道,在身后跟着一个人,捡走他抛弃的人。躺在血泊之中,只剩最后一口气的柳复生耳边传来熟悉的声音。我有一张复活卡,可以复活一次命定爱人,我给你用了,如果有什么副作用,你千万别怪我。柳复生闭上眼睛。好。...
双男强制爱囚禁逃跑文学失忆变傻故事从陆晨被厉砚囚禁的第三年开始。会有一些前情回顾。被强制爱三年之後,陆晨的记忆回到了他还没有认识厉砚的十九岁。三年前,厉砚想和陆晨在一起,陆晨不想和厉砚在一起,厉砚非要和陆晨在一起。陆晨跑,厉砚追,陆晨再跑,厉砚再追。跑,追。陆晨心死,然後求死,没死成。还因为发烧,不积极治疗,把自己烧傻了,厉砚後悔,随後陆晨渐渐恢复记忆新手写书,希望大家喜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