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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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第1页)

李世民也看到飒露紫瞪他了,还指给旁边的妻子看,长孙氏很有些惊讶,难道这马还能听懂人话不成?

但是李世民就很淡然,他跟飒露紫相处得越久,越觉得飒露紫实在是聪敏,有时候他一着急语气重了一点飒露紫还会对他翻白眼,给它好吃的还会撒娇,遇到事也很会跟主人打配合,他真是何德何能啊!

两人走了,留在那的侍女也真的不敢给他吃太多糖,舔完小碟子里的这些,那个梳着单螺髻的小姐姐就打算把东西收起来,但没成功——碟子被马张嘴咬住了。

李盛:这个少吃点嘛,少吃多少也没说,再来点嘛。

望着漂亮马儿水汪汪的大眼睛,侍女犹豫了一下,还是拿出碟子又给他倒了一些,大概是刚才的一半。

李盛不太满意,但是有总比没有强,他低头蹭蹭侍女的胳膊,很珍惜地一点点舔完了,啊,甜味真的是会让人快乐啊!

在秦王王府的日子很悠闲,好吃好喝供着,还有系统给他当百度百科看各种东西。

李世民知道他的宝贝马不喜欢吃草喜欢吃粮食,之前在战场上是没办法,现在在自己地盘就无所谓了,于是李盛的伙食从一半草一半粮,到三分草七分粮,最后草只有那一点点了,而且因为天气渐渐凉下来,草也不好吃了,李盛就不肯吃,每次都把那一把草剩下,最后没办法,他的伙食就是全粮了。

而且他时不时还会被投喂一些零嘴,干果、水果、糖浆之类的,甚至又一次还吃到了一块甜点心。

这样整天吃吃喝喝,他感觉自己都要胖了,每天会有马子带着他去溜一圈,但那才多大会儿啊,也跑不痛快,身为一匹马,天生渴望奔跑,热爱辽阔的地方,李盛被关了几天就有点烦躁,想出去。

正当他不开心的时候,殷开山和几个将领还带着母马来了,给李盛烦得,一点都不讲绅士风度地把那几匹小母马都给赶跑了,有一匹枣红色的小马还想回头再纠缠一下,还被李盛踢了一下子。

母马们:本来看这匹公马高大帅气还挺有好感的,结果是个暴力狂,真下头!

旁边几个围观的将军和来看热闹的李世民倒是哈哈笑起来,还调侃飒露紫眼光高。

他们倒是没什么想法,一来嘛,马儿的发情期在每年的春季,这会儿都入秋了,机会本来就不大;二来,他们也都知道飒露紫不是平常马,挑剔一点嘛,也正常,普通百姓娶妻嫁汉,家境殷实样貌好些的人还要挑拣挑拣呢。

时间进入618年十月,李世民约了几个亲厚的将领,去了山里跑马打猎。

李盛刚被牵到前院,一抬头就看到了李世民身上的紫色披风。

紫色也分很多种,酱紫色、带赤色调的红紫色、偏青蓝的蓝紫色、色彩更饱和的纯紫色、等等。

像唐朝的官服,一品大员的紫色官袍就是蓝紫色。

但李世民身上这披风,李盛对这个颜色的评价是:跟他自己的毛色很像的紫色。

这就很难得了,红色紫色本就是贵色,染色也更难,要找到一个特定的紫色就更不容易了。

不光他惊讶,旁边的几个将领,如丘行恭等人,也开口了。

“殿下今日这披风,颜色倒是与飒露紫的毛色差不多,真是巧了。”

李世民笑起来:“哪来那么多巧合,是旁人特地送的。”

于是大家秒懂。

之前的韩师行托方英给飒露紫送了紫晶石,名字就被秦王记住了,于是就有人效仿了呗。

一行人出了都城就往外去,路上一边走一边说起最近发生的大事,李盛一边听一边看着系统给的资料,吃瓜吃得非常快乐。

要知道,在李唐定都长安时,周边已经有好几个不可小觑的武装割据势力了。

北方是梁师都和刘武周,西边是李轨和薛举,东边有李密、窦建德、王世充,南方也有宇文化及、萧铣等人。

现在,薛举的西秦政权已经成为历史,西凉李轨被李渊的一声声“堂弟”叫得晕了头,心里也愿意与关中著姓大族扯上关系,于是八月就派了使者来长安,是为两方交好之意。

宇文化及,最为人熟知的一件事就是他发动江都兵变,杀了隋炀帝杨广。

杀了皇帝后,他把隋炀帝的侄儿杨浩立为皇帝,自立为大丞相,继承了隋朝的十余万官兵。

但宇文化及这人,没有什么战略眼光,为人也差点意思,离开江都前,把所有的美女珠宝都装车带上,自己的兵器甲胄没地方放,就让兵士们背着。

这谁乐意啊,于是大家对这个领导就都不太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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