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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世德给母狼上完药后,再次摸摸它的头。
“别再跟着我了,你的伤过几天就好了,还有这个小家伙你自己带吧,丛林才是你们该待的地方。”
“吕敬,给它留点食物。”
吕敬直接丢下半条生猪,够它吃几天了,再多了它也叼不走。
“走了!”
高世德骑上马再次回到队伍,只是吕敬在后面嘴巴张的老大,好像见了鬼似的,回到队伍他还没缓过神来。
陆谦道:“吕教头,你这是怎么了?”
吕敬嘴巴颤动两下,“我看到了什么?”
“你看到了什么?”
“那只狼它给衙内跪了!”
“说什么呢?什么跪了?”
吕敬用自己的两只手比划着,“就是之前那只狼,它的前腿这样,呃,就是蜷着腿,在跪拜衙内。”
“怎么可能呢!”
“我说的是真的,不信你问衙内!”
陆谦才不信他的鬼话,别说那只狼没跪,就算真的跪了,又跟他有什么关系,至于去问高世德,他觉得自己脑袋抽了才会去问这种弱智问题。
当时高世德把肉扔给那只母狼后对它摆摆手,让它离开,那只母狼竟然很形象的学人给他跪地磕头,之后才叼着肉在地上费力的拖着,领着狼崽没入山林。
高世德虽然也有些惊奇,却不像吕敬那样大惊小怪。
狼的厉害之处是它们的协同作战,单独一只并没有多大的战斗力,高世德“衙内”的身份又不可能缺手下。
如果他穿越过来是个小捕快,倒是可以养一只协助他破案,毕竟就连科技发达的后世都有警犬的一席之地。
人类开垦山林荒地,对狼群的捕杀和驱赶,使得狼群对人类产生了本能的恐惧。
狼当然有它们自己的生存法则和交流方式,它们了解人类的智慧和力量,知道攻击人类可能会带来严重的后果,若不是领地被破坏或饿的太狠,狼群都会尽量避免与人类的冲突。
又过去两日,如今路上大多是山野荒地杂草丛林。因为这些荒地远离河流,不能及时浇灌,地块就算开垦出来也难有收成。
天近黄昏,车厢里的高世德问道:“陆谦,如今我们到哪里了?”
“衙内,再往前二十里就是清河县了,晚上咱们可以在城内休整。”
“嗯,好。”
……
此时清河县城内,最大的大财主王有财家,他正在对一个身材窈窕的婢女上下其手。
“金莲,你就从了我吧,保管你这辈子有享不尽的荣华富贵。”
潘金莲楚楚可怜道:“老爷,您就放过我吧,要是被夫人知道,她会打死我的。”
潘金莲提起夫人,王有财顿时有点怂,不过现在美色在前他也顾不上那么多了。
“放心,只要你从了我,我可以在城里给你置办一处宅子,到时候你搬出去住就不用怕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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