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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隐偏过头去看着苏铁,目光微醺:“丑陋的巨怪和吵闹的小孩啊……光是想起来就让人头疼。如果没记错的话,这还是一篇宗教教化故事吧?想一想王尔德本人的性取向和他的遭遇,难道不觉得讽刺吗?”
“文本既生,作者已死①。你大可以用自己的眼光去审视这篇童话。就算是相同的文字,在不同的人眼里,也会产生不同的意义。”
苏铁的话显然激起了宋隐的好奇心:“所以在你的眼里,它是什么样的?”
“在我的眼里,这是一个关于爱的故事。”
只简单地说了这一句,苏铁又反问他:“你觉得,故事里的那个巨人,他爱不爱他自己?”
这算什么问题?宋隐几乎是不假思索地点头道:“爱啊,都是《自私的巨人》了,肯定是天上地下唯我独尊、爱自己爱得不行了啊!”
“那你就答错了。”
苏铁笑着摇头,手里还在不停地擦拭着玻璃杯,再将明亮剔透的它们摆放在吧台上。
“利己的人并不是太爱自己,而是太不爱自己。巨人的内心缺少生命力,就像永恒的冬天那样让人空虚和失望。他看上去似乎对自己的地盘充满了独占欲,可实际上,那只是试图通过对自己的关心去掩盖和补充自己缺乏爱的能力——这只是自私,而不是自爱。”
说完这一大堆的话,他又补充表示,以上的言论并不是他的心得,而是美国心理学家弗洛姆的理论。
“……”宋隐也是没想到自己会夜半三更地听一个咖啡店老板大谈哲学。
当他还在咀嚼着佛洛姆有关于爱的理论时,苏铁又转去了后厨,无人再和他探讨更深层的问题。倒是他身边那个一直不怎么吭声的男人,已经听懂了这一席话的弦外之音。
“不懂得爱自己的人,没办法爱上别人,更没有办法获得别人的爱。”
齐征南将手中的酒杯按在了桌上,发出一声闷响。
醉酒的人总是格外多愁善感,宋隐的情绪也跟着这声闷响陡然低落下来。
“我怎么就不爱自己了。”他反问,“该吃吃该喝喝,你什么时候见我不开心、不快乐过?”
“人也可以在痛苦中享乐。或者说,那应该叫麻醉。”
齐征南转头看着他,向来沉稳的眼神似乎也染上了酒精的颜色:“或许你并没有注意到,你从不拒绝别人的要求。有时甚至宁愿将自己置于不利危险的处境,也不想看见别人失望的眼神……你总是笑着,一副什么事都无所谓的样子,但是真的被落下之后,又会露出落寞的眼神。在我看来,这并不是因为你真的开心,而是因为你害怕当你不笑的时候、当你有所谓的时候,大家就会离开你,只剩下你一个人。你开心、只是因为你害怕,仅此而已。”
他一口气说出了长长的一段话,接着又“啧”了一声,重新端起酒杯,将里面的琥珀色液体一饮而尽。
看着齐征南难得烦躁的模样,宋隐的内心反倒沉静下来。他再一次趴在吧台上,只露出一只眼睛看着齐征南,像一只慵懒的长毛猫。
“……那按照你的意思,我现在喜欢上了别人,就意味着我也能够爱自己了?哎呀,那个人究竟是何方神圣啊,二十多年的疑难杂症,怎么就被人家一下子给治愈了呢?”
“我怎么知道,答案只有你自己才知道。”
齐征南又为自己倒了一杯酒,不知为何,滋味苦涩。
事实证明酒精的确会影响到一个人的正常判断,如果齐征南此刻是完全清醒的,他一定能够从宋隐温润的眼神中,读出满到快要溢出的温柔爱意。
不过他并没有说错——问题的答案的确只有宋隐自己才知道。而所谓“治愈”的第一步,从宋隐进入炼狱的那一天起就开始了。
从二狗的口中得知齐征南也在炼狱;在黄泉恋人包装盒上看见他的身影;通过网络得知他在炼狱活得很好;在海怪副本里与他重逢;在执行官俱乐部里打架,还有赌船上的并肩战斗,超级副本中的互相牵挂,彼此需要……
回顾这短短三个月的炼狱时光,宋隐忽然发现,其实每一个点滴的收获,都填补着两年前那声枪响在他心口留下的空洞;也填补着从六岁那年起,他的人生中突然出现的巨大缺失。
“南哥,你就是治愈我的那颗解药啊……”
这句话,仅仅只在宋隐的喉咙里打了个转儿,旋即就像是旋涡里的花瓣那样消失得无影无踪。
他忽然感觉到浓重的醉意铺天盖地地席卷而来,几乎连挣扎的余地都没有,就一下子坠入了酒香四溢的晕眩之中。
十分钟之后,估摸着时间上应该差不多,苏铁离开了后厨,抱着几个玻璃酒杯回到了吧台前。
这时候,他的小小咖啡馆里已经空无一人。
吧台前面,用过的酒杯和碟子被简单地堆叠在了一起,桌面也有被简单擦拭过的迹象,说明了酒客离去之前所表示出的一点小小谢意。
至于那瓶同时贴着“暮辉”与“焚风”标签的陈年葡萄酒,依旧还在它原来被摆放的地方。不过一旁玻璃花瓶里的那枝玫瑰花,已经跟着两位主人一起悄然离去了。
————
宋隐是在颠簸中缓缓苏醒过来的。
他知道自己刚才是借着酒劲儿睡着了,但又似乎没睡多久——最好的证据就是此时此刻,他依旧置身于黑夜的怀抱之中。
也不太对……宋隐又恍惚记起来了,前一刻的自己还在夜莺咖啡馆里,趴在吧台上看着身旁的齐征南。
而现在,他却来到了户外,而且齐征南就在他的身下——更确切地说,是他趴在了齐征南的背上。
齐征南背着他,走在万籁俱寂的青羊大道上。两旁依旧是鳞次栉比的手工艺商店,路灯照亮着圣诞节的花环,空气中还带着淡淡的玫瑰花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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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案本文文案第一人称,正文第三人称我们全家人都有自己的秘密。我妈是前星际大盗唯一的女儿,我爸是旧世纪联政军队秘密特工,被收养的大哥拥有特殊的兽人血统,路边捡回来的姐姐实则是女巫血脉的玄学大佬而我,平平无奇的十八岁男高中生,爸妈唯一的亲生儿子,没有任何特殊血脉,从出生开始就根正苗红的普通人之所以能知道所有人的秘密,是因为我是穿书的。我原本是班上平平无奇的边缘人,同学甚至偶尔叫不出我的名字,我拒绝所有可能引起他人注意的社交活动,在学校里安分守己。由于一些原因,我得罪了学校的刺儿头,他们开始明里暗里针对我,但我从不反抗。所有人都觉得我不还手,就是胆小怕事怂人一个,我也从不解释。因为我只想努力当个平平无奇的普通人。直到有一次,我为了救一个被霸凌的同学出了手,期间失手用力过猛,造成多人重伤,倒地不起,我亲自送他们去了医院。那以後,总是目中无人自称校霸的刺儿头们见到我就忍不住腿软是的,作为这个特殊家族的成员之一,我也有一个小秘密我穿书前曾修行百年,修为高深,距离飞升半步之遥。简而言之,天下无敌。被我救下的同学最近看我的眼神很奇怪有一天,他找到我,漂亮的杏眼滴溜溜转着,盯着我来了句我知道你的秘密。我立刻捂住他的嘴,把他抵到角落,躲过衆人视线,冷静套他的话你知道什麽?他是这本书的反派,虽然距离他黑化还有十年之久,但如果被他知道这个世界是一本书,那麽很多东西就会乱套。我不想参与任何麻烦,所以一定不能让他发现我你喜欢我。是穿书的嗯?他好像斩钉截铁地说了一些毫无道理的话试图低调但永远低调不起来攻原泊逐X一说属性就容易剧透所以暂时属性不明受林双徊内容标签天作之合穿越时空异能穿书轻松原泊(bo)逐林双徊(huai)一句话简介每天都在努力假装普通人立意过尽千帆,仍留本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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