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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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刺眼血迹(第1页)

古怪之事,由心而发,由惊而衍生,由意念而违背伦理。鬼蜮之传说,人间侃侃而谈数千年。嗜血狂魔,妖兽嚼肉,阴阳之间,善恶有报,论警世劫度,意在脑海迸发之死灵魂,灵魂不死,生命永垂不朽!

…...

…...

……

恰逢八月,阴雨绵绵。

“叮叮叮,你问我爱你有多深,我爱你有多几分……”

常勇被一阵阵急促而又熟悉的闹铃歌声惊醒,好不容易睁开了眼睛,缓缓伸手关掉了闹铃,嘴里还念道着:“哎,今天攒到周末休假,又忘了调闹铃时间了。真可恶,下雨天最适合睡觉了,只可惜!”

嘴里一阵牢骚后,常勇打算再睡个回笼觉,谁知刚有些睡意,楼下买豆腐的大爷却吆喝起来:“豆腐,卖豆腐……”

那声音悠远绵长回荡在常勇耳畔,真是无言以对了。他迅速掀开被子,直接冲到窗边,拉开窗帘,猛地推开玻璃,向大爷大喊道:“卖豆腐的,卖不卖豆芽菜啊?”

“我只卖豆腐。”

“卖豆腐怎行啊?赶紧回家生豆芽菜去,生完了,找我啊,我买十斤。”

只听“啪”的一声,他瞬间关闭了窗户,又回到了床上,嘴里还叽叽歪歪了一阵。

可是,卖豆腐大爷知道他是个无聊之徒,一笑而过。

常勇时常会捉弄人,这和他成长环境有关。他年少时可是当地一个赖皮小子,打架、逃课、钓妹子……不良少年所做过的事一一做过。可是随着年龄的增长,他的那些好哥们纷纷有了工作,并成了家室,渐渐远离了他。甚至,他去曾经好哥们家,时常招来阴阴冷眼与不乐意的待见。

后来啊,他索性封闭了自己,除了上班就是看书,曾经的狭义江湖,成了如今的生活平淡无奇;曾经的远大梦想,成了如今的孤独单身狗;曾经的风火少年,成了如今人民路建业书城的一名保安。

也许,这就叫生活吧,把平淡过得安稳,把安稳过得踏实。

卖豆腐的大爷已经远去,常勇内心却烦躁起来,在屋子里走来走去,不知何要干些什么?在这淫雨霏霏无聊的周末里,岂不会是又睡一天吧,可是现在睡觉也睡不成了。

穿了大衣,顺手拿起了长伞,开了门,嘴里叹了一声:“唯有书籍可以安慰我此刻受伤的心灵啊。”是的,他要去书店看书了。

建业书城,云安市最大最有年头的书城了,周末看书买书的人络绎不绝。常勇刚到门口,碰见了正在站岗的同事小王,“哎,常哥,你不是休假么?”

“哎,实在无聊,便来找老爷子借本书看看。”

“最怕流氓有文化了,哈哈。”小王笑呵呵道来,嘴都咧歪了。

“一巴掌扇死你个兔崽子。”箭步上去便要打小王。

“哎,哥,开个玩笑,我错了,正上班呢,领导看见了……”全是一堆饶恕的话语。

常勇收了手,不耐烦说道:“懒得理你,我去看书了。”

刚转身只听见小王喊道:“哥,下班了我请你喝酒,别忘了。”

常勇没转身,只是一阵摇头,宽阔背影显得很帅气,就像电影里的周润发。确实,他身材高大,相貌端正,只是恶名在外罢了,弄的周围良家小姑娘不敢靠近。

进了书城的地下室,几乎无人之地,推开厚重的木门,木门吱吱作响,里面是好大一间书籍贮藏库啊。远处一张老柏木桌上,坐着一个老大爷,昏暗的灯光看不清脸庞,但浓密的烟圈包围着他,好重的烟草味道!

“小子,又来烦我了。”老大爷声音粗壮有力。

“嗯,是啊,薛总,小的来讨一口烟抽。”常勇回答道。

“呸,还是叫我老爷子吧,顺耳!”

“嗯,好。”

老爷子姓薛,很少有人知道他的全名。此人性格孤僻,不爱与人打交道,所以退休过后一直在这间古籍书库里工作,平时就是爱好收藏古书,并管理着书城几十年前下架的珍贵书籍。由于他在书城里工作了一辈子,等到退休刚好迎来书城改制,他便把毕生积蓄投了进来,成为了书城的一个小股东。这才有机会一直待在书城里,这间阴暗破旧的书库也算是他的私人办公室吧。

老爷子从中山装大大的口袋里取出了一根雪茄递到了常勇的手里,火柴嗤的一声划出了火光,照亮了角落。常勇点了老牌子的雪茄,猛吸了一口,吐了一个大烟圈道:“老爷子,你知道吗?我最爱火光照亮满屋子书籍的那刻,闻着古书有些发霉的香味,就像吸了鸦片一样精神百倍。”

“滚犊子,鸦片害了一代中国人,少给我提这些恶心的东西。”老爷子有些脾气了。

“好好好,书里自有黄金屋,书里自有颜如玉,我看书,不扯了,老爷子。”见老爷子生气了,他便收回话题,准备找本好书看看。

“你随便看罢,我还忙着。”老爷子正修复一本年代久远的《康熙字典》呢,他把所缺的页数补上,全是自己用钢笔写的,字迹清晰,并且是

;一手好字。

常勇开始行动了,今天去了一个自己从来没去过的角落找书,这里是书库里最寂静的角落,尘土已经覆盖了书架一层一层。他开了头顶的白炽灯,在开灯那一瞬间,他仿佛看见了眼前的尘土飞扬。

头顶木质书架上有个牌子,模模糊糊认得是“古典书籍”四个鎏金小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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