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22章 意志(第1页)

血烟术。

在蒸血状态下,兰柯佩尔尝试快地将自己的血液进行蒸腾雾化,形成一片浓郁的红色烟雾,敌人不仅会受到视觉影响,还会被里面的血腥味呛到无法呼吸。

兰柯佩尔想籍以此限制狄修斯。

可是兰柯佩尔忘了,眼前的狄修斯,也同样是一位血魔,在他眼里兰柯佩尔的所谓血烟术对自己而言简直就是班门弄斧。

狄修斯只是浑身一震,就将笼罩在他身边十几米的血雾全部驱散,而只是这一个瞬间,兰柯佩尔就与他错开身位,而狄修斯只觉得自己的脖子一紧!

没错,兰柯佩尔错开身位的同时,将一段细如线的铁丝缠在了狄修斯的脖子上,随后兰柯佩尔右手猛地用力一拉!!

噶哒……

若是寻常的人脖子被这种铁丝缠住后再一拉早已是身异处的下场,可惜,眼前的狄修斯不是一般的人。

兰柯佩尔只觉得自己的手反而被拉得生疼,而狄修斯甚至动都没有动一下,只是和之前一样稍微皱了皱眉。

“咳!小聪明倒是不少,同族。”

面对一般人早已必死的袭击,狄修斯却只是用力呛了一下,随后反手拉住那根连接着自己脖子的线,用力往空中一甩!

咻!

兰柯佩尔只觉得手中一股巨力传来,就像是钓鱼的人钓到了一头海怪一样,还没等自己反应断开铁线,瞬间就被拉得飞起。

呯!!

随后重重地砸在地上,兰柯佩尔只觉得自己的骨头都散架了,整个人咳出一口鲜血,挣扎了几下,竟是没能立刻站起来。

“快点站起来,同族,你的极限,不会就这种程度吧。”

狄修斯再次原地耍了个剑花,,仿佛想起了什么:

“啊,对了,告诉你,你身后那个村庄,我已经盯上了,虽然里面的血都不是什么高级品,但难得跑一趟乌萨斯,总得带走点什么吧……”

“……!!”

兰柯佩尔没有说话,只是隐隐给眼前的狄修斯打上了一个必杀的标签。

随后兰柯佩尔强行支撑着自己爬了起来,咬着牙再次冲向了狄修斯。

厮杀继续。

————————————————

“……”

老伊森站在窗前,看着眼前兰柯佩尔与狄修斯之间的厮杀,眼里闪过无数种情绪。

他的家就在村口的第一栋房子,自己能从窗户里直接看到,此时的兰柯佩尔,正为了保护自己的村庄,与狄修斯进行殊死搏斗。

老伊森在这一刻有些后悔。

若是自己后半生若是选择继续在战场中拼杀,而不是选择在村子里安稳地渡过后半生,那么自己一身在部队和战场中练就的本领也就不会随着时间而消洱。

“唉……”

老伊森叹了口气,随后从一旁厨房里抽出一把切菜的菜刀,随意地挥舞着,曾经自己持着刀具在战场上厮杀,现在却也只是拿来做做家常罢了。

“嗯?”

可是,老伊森挥舞了十几下之后,突然开始变成了某种奇特的韵律一样的出刀节奏,一下一下又一下,仿佛什么记忆被唤醒了一样。

咔啷……

当老伊森再次将菜刀放回刀架的时候,刀架甚至因为刃口处尚未散尽的利芒断作两截,而老伊森的双眸也变得愈明亮。

在这一刻,他现了一件事,一件自己在平时忽略已久,犹如呼吸般自然的事:

原来,自己在劈柴,切菜,锄地时,那一下下,不正是自己风属性的源石技艺和乌萨斯的军刀杀伐术结合起来的战技吗?

而自己在山林间,屏息后暴起捕捉猎物,挑水时灵活地躲过一个又一个凸起的石块和木桩,这不正是自己当年在战场时以自己风属性的源石技艺结合所练就的厮杀步伐吗?

自己真的……把它们全部忘掉了吗?

老伊森看着自己床铺上叠的犹如长方体一样的被褥,如此想着。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热门小说推荐
骑虎

骑虎

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山形依旧枕寒流

山形依旧枕寒流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红楼之挽天倾

红楼之挽天倾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我不做妾

我不做妾

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