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我要把我的热血和大便,都通通抛在这旗帜上面……”
地下婴儿是中国第一支,也是最具影响力的朋克摇滚乐队,朋克本土化的开山鼻祖。
紫嫣再次重温这歌,和当时听弟弟唱这歌时一样,缓了好久好久,不知道自己在干什么,在想什么,只感觉整个人都木木的,大脑被冲击的一片空白。
歌曲兼具唯美和暴力的诗意表达,非常愉悦人的耳朵和神经,极具朋克美学,展现了青春特有的反叛与真诚。
旋律既温暖又炸裂,既浪漫又抗争,既与社会疏离,亲近大自然,又未远离人群。既有理想主义的牺牲,又有用现实对理想主义的解构。情感即爆又收拢,收自如点到为止。
尾奏也非常情绪化,意境深远,长度刚刚好,不像有的歌曲尾奏长又长的。
这明明是一诗,一用朋克摇滚表达的诗。
歌词表达对一些现象极端的厌倦和反叛。在紫嫣看来,同样也是对自身的映射和思辩。
还是那个电影里,“摇”字掉了就剩“滚〞,巨大的吉他雕像轰然崩塌。
摇滚是一种精神,在人们心里面,就在废墟上百人重建了摇滚。
高喊着“摇滚不死〞的口号,因为摇滚无用会死,敢问有什么永久的?
有谁不是在演?每个人都是独角戏的主角。
终究会散场,留下的还是废墟。
有谁不是厌倦某种东西,又依附某种东西。
诗意表达的苟且,像一挽歌,却还是苟且。
正如紫嫣在她的小店里,顾客离场之后,她依然面临孤独,还要独自打扫战场,她就像音乐响起时不停在原地旋转的木马,音乐停止时,就没有了温存。
喝下自己营造假象的酒,独自醉在假象里,清醒后再重复,周而复始,一直逃避。
原来金鱼缸都是自己做出来的,却再没有勇气去打碎。
听口气好像紫嫣在否定,不是这样的,她爱死了这歌,爱死了摇滚,简单粗糙,再合适不过了。
压抑,为什么要压抑?别再压抑,尽情的释放。
幻灭后即是空灵,落寞后写出沧桑。
摇滚不是单纯外表形式的呐喊宣泄,是哲思的存在。
民谣也不是单纯的抒情表达,而是生命的肖像。
鲜活的生命血液是滚烫的,不管艺术以何种形式存在,总要与灵魂的光对接。对于音乐类型紫嫣从不设限,她还喜欢电音教父罗百吉的歌。
紫嫣完全沉浸其中,好像喝醉了酒孤独的在摇。她一介女流之辈,摇滚与她何干?玫瑰的颜色红艳艳,耗尽了青春,浪费了生命,到头来一无所有,依然是不敢面对的现实。
整日醉生梦死,饭她都不会做,还活着干什么?
反叛又怎样?厌倦又怎样,繁华落尽是虚无,人终究不是真空里的个体,一个人便是一群人。
还是醒醒吧,回到现实中,来个潇洒又决绝的动作,把热血和大便用力抛在旗帜上面。
喜欢紫嫣的冬日:穿越时空爱恋请大家收藏:dududu紫嫣的冬日:穿越时空爱恋小说网更新度全网最快。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
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