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听他这么一说,所有人都翻了个白眼,心中念头百转。
所以,有人提议以多欺少,从萧凌手中抢走一只雪狐狸。
这里荒无人烟,也不用担心会有人发现他们干了什么见不得人的事情。
宋老七咬牙切齿地看着他。
“那是当然,难道我不想来?你没看到那姓萧的手里也有一支双筒枪吗?”
若非如此,他又岂会在萧凌面前卑躬屈膝?
更何况,他还得将自己辛辛苦苦猎杀的十头野兽拱手相让。
可宋老七清楚的看到,萧凌手里拿着的,就是一柄狩猎匕首。
他在虎间山走了一圈,手里就多了一把霰弹枪?
最重要的是,这把霰弹枪很罕见,只有那些富有的猎人才会拥有,因为它的杀伤力和射程都要比他们的短铳强得多。
简单来说,霰弹枪就是私人工厂生产的。
他们使用的是传统的火枪,也就是说,他们必须手动填充弹药和金属。
每一发子弹,换子弹都要花上好长一段时间,根本无法和双筒枪相比。
如果有那个时间,他们的双筒枪已经打了十几发,宋老七等人肯定会死无葬身之地,哪一个更重要,他心里很清楚。
此言一出,所有人的脸上都露出了惊恐之色。
还好之前没有撕破脸皮,如果真的打起来,自己不过是两个老式的短管而已,哪里打得过萧凌?
“你这么一说,我也想起了一件事,虽然我们对付不了那些人,但其他人未必,既然我宋老七做不到,那姓萧的就更做不到了。”
宋老七说完,扭头看了萧凌得一眼,面色阴沉。
在他的吩咐下,三人并没有返回村庄,而是朝着萧围的村落走去。
一只雪狐狸在虎间山出没的事情,以极快的速度,向附近的山鹤村蔓延。
何连建依旧和以前一样,和一群小混混在村子外面闲逛,看到漂亮的女人就会对她吹个口哨,说些下流的话。
很多时候,女孩子都会脸红脖子粗的跑开,免得被他骚扰。
“连建哥,你跟一个城市的姑娘,不是叫做温柔吗?”
“我听人说,两天之前,你去过山上?说说你的进展吧。”
一群朋友来了兴致,对何连建挤眉弄眼,七嘴八舌地问他要不要给他们一些建议,特别是一些具体的事情。
“哎呀!不说这个了,沈轻柔的肚子我都见过了,听说这座城市有个大靠山。”
“眼看着就要成功了,却被隔壁村的萧小子给破坏了!”
提到这个,何连建就气不打一处来,本来他有很大机会把沈轻柔弄到手,没想到却被人横插一脚。
现在好了,她完全无视了她,甚至还故意避开了她的家。
“要我说,那个女人一定跟那个姓萧的有一段情,不然哪有这么巧合的事?”
“这城市里出来的知青,看样子都不是好惹的主,估计跟好几个大老爷们睡一张床呢。”
“只恨沈轻柔的身材太诱人了,走路都是一瘸一拐的,和萧凌那个可怜的家伙在一起,简直就是浪费时间,他这一副病怏怏的样子,怕是早就被打残了。”
就在一群人义愤填膺的时候,一名来自何连健的手下走了进来。
“连建哥,你知道这件事没?今天在虎丘山,我们抓到了一头雪狐狸!”
“绝对是真的,我没骗你,沙河村的那个萧凌,还在山里游荡。”
何连建噌的一声跳了出来,吼了一句:“这是怎么回事?你能告诉我,他的名字吗?萧凌,你是谁?”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上辈子,闵静从以色侍人的王妃,到楚国实权太后,一生堪称传奇。寿终正寝后,重生到了后世与她同名同姓的女子身上。父母双亡家财万贯。但眼瞎嫁了个狼心狗肺的渣男,即将被吃绝户。为夺她财产,毁她声誉,渣男情妇设计她,逼她带着患有自闭症的娃上综艺。幸好,她不是一个人来的。小小娃综而已,儿子你上!名传千古,功业盖世的西帝沈继沉着张脸,但缩水成五岁团子的小脸没有丝毫威严,只有软萌可爱。朕是西帝。大楚亡了。闵静半点不惯着他再丢了家业,你就只能去当丐帮的皇帝了。沈继闵静又看向二十年不见的死鬼冤家,沈延。愣着干嘛,还不去上班?那么大一烂摊子还指望我给你收拾吗?沈延沈继看不惯她脏活累活都我们干,你做什么去?闵静吹着闪闪发光的美甲,拨弄着新做的大波浪,神态慵懒后宫不得干政,我一介弱质女流,自然是在家等你们男人养活啊。...
我叫姜霖,从小时候起,我就是个不折不扣的足控,但我觉得这和我妈妈有关。或许是妈妈常常会对足部进行保养的缘故,从很小的时候开始,我就对妈妈的脚印象极为深刻。我和妈妈脚的故事,在我记忆中最早可以追溯到我的幼儿园时期,现在回想起来,整个幼儿园时期,我印象最深的也只有妈妈的脚了。我妈妈叫江莉,是个兼顾着家庭和工作的强大女性,还在我上幼儿园的时候,妈妈总会把我带在她的身边,尤其到了晚上,妈妈总是会想办法和我玩,等我玩累了,也就该睡觉了。妈妈拿出了很多手段,可她怎么也没想到,我最感兴趣的一直都是她的...
...
野系教授装乖病弱书法家众人都以为海王沈焉收了心,却没成想,已有美人在怀的他再度流连于风月之地。饭局上有人调侃道温老师年少成名,才华横溢,怎么,天才书法家你也玩腻了?沈焉眼眸都不抬一下,道一块木头,呆板无趣,早就腻了。沈焉的有恃无恐,温砚都看在眼里。我想结婚了。别闹了,我们这样不是挺好。第二天,温砚订婚的消息传遍全市。新郎不是沈焉。而是沈焉的死对头季知远。季知远,为人清高,臭屁,不近人情,即使多金帅气也没人敢随意接近。雨夜里,红着眼睛的温砚敲响了季知远的家门你想不想让沈焉丢面子?为人清高季知远当然。温砚那你娶我。不近人情季知远好。这…答应的也太快了,温砚眼泪还没挤出来呢。*沈焉后知后觉,温砚说想结婚了,却从没有说要他娶。他从未想过自己有朝一日会输的这么难看。就像温砚从未想过他这么容易就得偿所愿。从始至终,温砚想要的,只有季知远。婚后,他甚至想毕竟是自己生掰硬扭的瓜,不甜也认了。季知远老婆贴贴。温砚?逢人也不管人家乐不乐意你怎么知道我结婚了,对,我和温老师结婚了。温砚??发现自己才是那个被套路的怨种后,温砚懒得再维持自己矜贵正经的人设,挂在男人的腰上撒娇。不装了?不装了,咱们以诚相待。那天夜里,沙发和温砚一起散了架。温砚软绵绵的开口道季教授,要不你还是装一下?季知远不装了。小剧场季知远立在满墙的作品前,眸色渐深你的字,的确好看。字好看,还是人好看?温砚凑上前。男人偏过眸来,眼神实在谈不上清白温老师,字如其人。说明沈焉是个渣男配角,很渣非常渣,非攻,海王后知后觉hzc。温砚没有喜欢过沈焉,接近他只是为了曲线救国拉进和季的距离,二人没有发生实质性关系。受身体不好,有点病弱受属性。偏日常温馨风有点慢热...
这是一只鬼畜又温柔的鬼缠上一个人的故事在一次考古实习中林言同学不幸被索命鬼盯上,从此一件件诡异的事情接连发生在他的生活中为了回归正轨,林言带领发小码农和一个半吊子道士踏上替鬼达成心愿的路途,然而越接近终点,林言越发现事情远不如想象中的简单,而他和厉鬼的关系也慢慢发生变化...
追妻火葬场疯批攻年下强制相爱相杀双X心机深沉病娇攻乐观坚韧作精受顾渲宋怜(聋瞎组合)豪门少爷宋怜是个貌美花瓶,主业混吃等死,副业撩拨小明星,把娱乐圈天菜顾渲泡到手的第二年,他悲惨地发现自己怀孕了,还即将按照契约嫁给神秘未婚夫大佬。领证那天,宋怜看着朝这边走来的,那边走边戴助听器帅炸天的未婚夫大佬,有点眼熟怎麽回事儿。助听器昨晚不是被那混蛋隔窗户扔出去了?小东西居然有两幅面孔!跟泡了两年的天菜结婚,宋怜嘴角快咧到後脑勺,但他不知道自己的噩梦才刚刚开始顾渲原本可以无忧无虑地过一生,可十年前的坠海事故夺走了他的父母,而宋怜的父亲就是事故的策划者,他蓄意接近享受狩猎的过程,逐渐把宋怜和整个宋家纳入股掌。他摘掉助听器,闭目塞听,疯狂地报复所有伤害他的人,他如愿让宋家天翻地覆,把宋怜折磨至死,跟当初跳进海里的救他的白月光在一起。可是某天白月光却对顾渲说,你好可笑,好可怜。等顾渲明白那场报复,从头到尾不过是他虚假而尖锐的执念再回过头,那个总给他戴助听器的人早就不在了。隔壁乖软替身他拒绝复婚姐妹篇依旧是狗血爽虐兼并攻有点听障,你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