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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参,也叫血参,是一种滋补气血的药材,在北方的山林中,有很多。
“一百块!”金勇胜掏出一只放在鼻子上嗅了嗅,然后用手指挖了挖,笑眯眯的回道。
“成交!”
金勇胜很干脆地付钱,合上箱子,和萧凌一起去隔壁的摊子。
“金哥,这东西能卖一百吗?”
“对,市场上一公斤的血桑子价格在七十左右,在我们南方,人们最爱用这种血桑子泡水,一公斤能卖一百多。”
“等我找到了,就把它卖给你。”
这东西和人参不同,它的长势很强,而且很多根都长在了一块,就好像树根一般。
“行,你要是有收获,我全要了,八十一斤。”
萧凌没有购买任何东西,两人在鬼市里转悠了整整一个小时。
一是价格不菲,二是萧凌盘下了燕春楼,手头上已经没有多余的钱了。
两人回了镇上,找了条街边的小吃,金勇胜就提前走了,他说中午会回来。
萧凌没有浪费时间,先是修改了一下菜谱,然后买了一条三尺长的石碑,放在了“燕春阁”的门口。
这里是县里最好的地段,对面就是供销社,虽然现在才早上八点,但街道上却是人来人往。
看到萧凌在‘燕春阁’边上立了一座石碑,又拿了一支碳毛笔坐在上面,顿时吸引了许多行人围观。
“怎么回事?谁会在外面立个牌子?”
“高档菜,而且数量有限,我昨日才得到消息,这位叫做‘燕春阁’的主人,就是这个年轻人?”
“牡丹熊掌六人一桌,水煮飞龙五人一桌...”
“什么叫先斩后奏
;,这也太奢侈了吧?”
燕春楼门口人山人海,不过大部分都是来看热闹的平民。
他们并不是“燕春阁”的客人,一般情况下,他们是绝对不会来这样的高档场所用餐的。
燕春楼虽然也来了不少客人,但却没有人来吃高档的。
萧凌粗略地计算了一遍,一张桌子的人均花费是7块,刨去所有的费用,他还有2块左右的盈利。
“老三,这可不是办法,我们这里一天最多也就赚三十来块钱,什么时候才能赚到钱?”
萧顺看着手中的账簿,皱起了眉。
萧凌也不担心,他微笑着,看着来来往往的客人。
冷菜的价格上涨了三成,但是他们买单的时候却一点也不在意。
而且还把菜给换了,客人们都很好奇,所以在上菜的时候,最多也就是嘲讽一下。
吃完午饭,萧凌在食客离开后,回到小店门前,把石碑上的字迹重新修改了一遍。
“还剩三个牡丹熊掌?”
“还有两个蒸腾鱼?哪有人有那么多钱,非要吃那么多的东西?”
“果然是我们县里最有名的饭店,以后等我有钱了,一定要进去尝尝。”
“今晚我还要请大家吃饭,这只熊爪子我要吃。”
到了晚上,梳洗完毕的金勇胜回来了,他直接来到前台,给萧凌递了一个眼神。
“店长,这只熊爪子我也要了吧?”
“抱歉,有一位顾客订走了!”
萧凌故作尴尬,很是合作地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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