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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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第 11 章(第1页)

白术备嫁,有许多东西都要准备,崔沅身边的活儿便都大多落在了桑叶身上,好几天,都没空管毛豆。

毛豆是那一对鹦哥的名字,毛毛豆豆,承的是贱名好养活的寓意。

道理叶莺都懂,可这名儿也太接地气了些。

就连太夫人身边的大嬷嬷养了条小白狗,都还给起名叫雪球呢。

当她得知这名字还是文定探花的长公子亲自给起的时,顿时语塞。

也不是难听,就……觉得有点崩人设了吧。

崔沅倒没觉得有什么不对,每天顶着一张清风明月脸,在屋内呆得倦了,便走至窗前,用那清冷的嗓音喊一声,“毛毛豆豆”。廊下两只鹦哥便十分乖觉地扑腾到他手边,争相接受抚弄。

崔沅一壁给两小只梳羽,一壁教他们说话,真个是闲散悠然的神仙日子。

近日里画的画,也多了一对精灵古怪的活宝。

崔沅搁下笔,端详了片刻,觉得满意。

吩咐道:“装裱好了,挂在书案后面。”

书案后面原本挂的是山水竖幅,如今被替下来。

桑叶就要将画卷起来,收进画筒,与叶莺可惜道:“这还是公子十六岁那年游学时途径南山作,一直都挂在书房墙上呢。”

闻言,叶莺从她手里接过画,一寸寸看过去,全然被吸引住了。

只知道探花郎文采风流,倒不知,丹青也这般好。

千峰万壑,叠?清嘉,她就像身临其境一般。

看着看着,她的目光忽然凝住了。

在浓晕墨雾中,有极浅淡的一笔朱色,一气呵成,就形成了一个小小的人影,傲然立于群山之顶,衣袍猎猎,墨发高束。

她望着这幅画,多么洒脱宽阔呀。

与之前白术整理的那些带着淡淡死气的随笔十分不同,这幅画里有傲骨、有襟怀。

她似乎可以透过时光,去看到当年那个登临南岳,俯瞰壮阔河山的锐气少年,是何等心境。

叶莺又转头看了眼饴鸟弄花的探花郎。

晨光弥漫进内室,照在鹦哥的柔顺的羽毛上,也照亮了他此刻沉静淡然的神情。

比起冷冰冰高高在上的人设,当然是认真对待小生命的人更值得信服。

她眨了眨眼,目光柔和起来。

崔沅余光有所感应,转头朝她看来。

旭日初升,隔着菱格花窗,透亮的阳光洒在她脸上,白近透明。

她的唇边正漾着舒展的笑容,两泓眸子弯成了月牙儿,盈盈若水。

不知是光眷顾了她,还是光因她而耀眼。

崔沅嘴角勾了勾。

他招招手,叶莺乖乖地走了过来。

“看什么这么高兴?”他问。

叶莺的眼睛又弯了起来,“在看公子的画呢。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公子画得可真好。”

叶莺微微抬起头,仰视着他,“是我见过最好看的画。”

末了,还补充了句“真的”。

若是放在寻常主人家,被奴婢这般称赞,或许只会失笑“你见过几人的画”?并不会以此为傲。

但与她清泉似的目光对上,没由来的,崔沅就觉得,这双眼睛一定是见过很多美好,才能这样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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