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52.
初雪在世界各地的文化里似乎都意味着吉祥,日本也不例外。而且还有传说,初雪这天许的愿会特别灵。
我亦步亦趋地跟在琴酒身后,踩着他的影子,自顾自地说:“不过初雪除了适合许愿,还适合另一件事。”
伏特加竖起耳朵:“什么?”
我兴冲冲地抬起头,向伏特加发出邀请:“打雪仗啊!呐,伏特加,你愿意陪我打今年的最后一场雪仗吗?”
伏特加抬头看了看路灯下显示出飞舞轨迹的粉末一般细小的的轻盈柔软的粉雪,嘴角一抽:“你确定?这种雪,就算是下一晚上,也不够打雪仗的吧?”
好像也是,我吧嗒吧嗒嘴,一计不成,心头又浮上一计。
“我突然想起来了,还还适合一件事!”不等伏特加追问,我赶紧快跑两步跟上懒得搭理我们两个的琴酒,在走进公寓大楼之前自己回答自己,“还适合经典的炸鸡配啤酒啊!”
伏特加提醒我:“英子,你现在不撑了吗?”
“没关系,我可以看你们吃!家里有啤酒,我们出去买炸鸡吗?今天还会有炸鸡店开门吧?”
伏特加:“啊?”
53.
“开门英子,你敢把油蹭到沙发上你就死定了。”
54.
等我睡醒的时候,不对,是饿醒的时候,一出门就看到琴酒和伏特加坐在沙发上不知道在说什么。
他们两个似乎是刚从外面回来没多久,穿得板板正正的。我就不一样了,不光踩着拖鞋,睡衣睡得都是褶皱,头发也乱糟糟的,还打着哈欠。
这绝佳的对比,以至于我第一反应就是收回打到一半的哈欠,还有一点想要跑回房间对着镜子整理一下仪容仪表的冲动。
琴酒上下打量了一下我,半眯起长眸,用着我最熟悉的嫌弃语气说:“看看你现在这个样子。”
哦,不好意思,我天生是有点逆反的。人身上有206块骨头,我估计比其他黑衣组织的人多了一块,就是反骨。
诶,好像也不对,我们黑衣组织的人也不是很听话。那就是我具有和其他成员们一样的特点,有反骨。
哼,琴酒觉得我现在的样子丢人,我就偏不觉得丢人。
非但不觉得丢人,我还跟个小炮弹一样冲过去,跳上沙发的时候把拖鞋都直接踢飞掉。
我跳到琴酒和伏特加中间盘腿坐下,理直气壮地说:“怎么啦?我现在这个样子,难道不是一看就知道琴酒大哥把我养的很好吗?”
简直就是全方位诠释了什么叫做肆无忌惮。
换做是上辈子的我,可是万万想不到能有人敢顶着一头乱糟糟的头发盘腿坐在琴酒和伏特加中间,还没有素质地抖腿的。
我敢说最ooc的同人文也写不出来这种离奇情节。
反正我是想不出来,我也更不可能想出来那个人会是我的。
伏特加一定是又嫉妒我了,他附和着琴酒说:“就是,我和大哥都做任务回来了,你居然才起床。”
“那咋了?”我更加理直气壮,“今天又不用上班,我睡到自然醒怎么了?就算是上班,我自然醒都没问题。”
伏特加超绝嫉妒小人心:“你为什么不上班?”
我瞪圆了眼睛:“今天是元旦,新年第一天,我为什么要上班?我就应该休息。”
伏特加不依不饶:“凭什么?”
“就凭今天是新年第一天。俗话说,新年第一天做了什么,未来一年都要做什么。我这是提前给未来一年打好基础,要每天都自然醒,每天都休息。”
“还有这说法?”伏特加挠挠头,“那我们新年第一天就去做任务?”
我露出慈祥的笑:“没错,这说明你们未来一年每天都要做任务。”
伏特加有点难以接受,毕竟他也是人,他也想休息。只可惜,他旁边是我,我旁边是琴酒。顶着琴酒的注视,伏特加很难做到像我一样坦坦荡荡表示要摸鱼,他只能低声喃喃着;“那我这算什么?”
我拍拍他的肩膀,就当是虚伪的安慰了,沉声说:“算你热爱组织。”
说完,我还抬起头看了琴酒一样,试图寻找认同:“是吧,大哥,你也热爱组织。”
琴酒垂眸看着我,半晌,轻轻勾起唇,没有回应我的话,而是盯着我问:“难道你不热爱组织?”
我呼吸只是停顿了微不可察的一瞬,眼睛眨都没眨一下地飞快回答,跟潜意识里就是这么想的一样:“那当然热爱了,只是,比起……就差那么一点。”
“比起什么?”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穿越不稀奇,但是穿到坟场成为地缚灵的,耿梨怕是古今以来第一个。好在天无绝鬼之路,困了好些年的她稀里糊涂被路过的四阿哥胤禛带回家还穿到他刚意外去世的格格耿氏身上。终于不用再做阿飘的耿梨兴高采烈地接受自己的新身份,但就在她摩拳擦掌准备在四爷的后院好好看戏吃瓜的时候,突然就被四爷打包送到了庄子上。耿梨她这是要改走种田流了吗?...
姜以宁人生的前十九年,顺风顺水。出身豪门的漂亮小少爷,如珠似玉般被众人捧在手心,视金钱如粪土,学艺术弹钢琴,不染尘埃的白月光,追求者如过江之鲫。二十岁那年,家族破产留学断供,姜以宁被迫中断学业,成为联姻筹码换取注资。好在丈夫英俊多金,对他一往情深,豪掷千金送他世纪婚礼,许诺要一生一世和他在一起。转眼结婚十三周年,姜以宁马上满三十三岁,满心欢喜策划纪念日和生日,却意外撞破爱人出轨。年轻的第三者躺在爱人身下,侧脸恍惚像他年少时的模样。而他年华老去,青春不再,曾经的白月光成了饭粘子,与丈夫大吵一架后不欢而散,一纸离婚协议,净身出户扫地出门。三十三岁生日当晚,姜以宁住进破旧漏水的出租屋,廉价的切角蛋糕被老鼠偷吃,此生最落魄的时刻,他终于忍不住痛哭出声,房门忽然被邻居敲响。泪眼朦胧中,他对上一双漆黑晶亮的眼睛。十八岁的少年人,青涩而澎湃的爱意和体温一样炙热,如同荒芜夜空中的一点星火,再次点燃了姜以宁枯萎的心年下15岁,换攻文学,狗血文小狼狗治愈大美人,前夫哥火葬场直接火化支持骂角色,不支持骂作者,谢谢大家...
...
千尧睁开眼。面前是一座金碧辉煌的大殿,只是地上满是尸体,华丽的地毯几乎被血浸满。而他穿着一身太监的衣服,瑟瑟地跪在柱子后面。还没等他弄清楚眼前的情况,就听刺啦一声,刀剑划过地面。千尧抬起头,然后就见一个穿着龙袍的男人提剑向他走了过来,剑身反射着冷冽的光,他脸上沾着还未干涸的血。千尧愣了一下,闭上眼睛使劲儿掐起了自己。这一定是一场梦。只要睁开眼还是这场梦!救命QAQ岐岸有一个不为人知的秘密。他能听到别人的心声,只是每一次听完都会难受很久,因此他决定把这个能力放到最关键的时刻,比如杀人的时候。看着那些将死之人在他面前痛哭流涕,苦苦哀求,心底却疯狂唾骂自己不得好死,真是一件有趣的事情。那天他的皇弟谋反,被他斩于剑下,然后他血洗了整个大殿。整个宫殿只剩下了一个倒霉催的,在他皇弟谋反前来送茶的小太监。这人无辜,却也不能留。然而他提剑来到小太监身前,却发现他和自己以前杀过的人都不同。没有痛哭流涕,没有跪地求饶,没有抖似筛糠。只是闭着眼睛,薄薄的嘴唇微微张合,不知在念些什么?是在给我下咒吗?岐岸心想。于是难得地把能力用在了一个太监的身上。只是他听了一会儿,眉头微微皱起。然后用剑挑起千尧的下巴,语气中带着几分好奇,什么是民主?宫中所有人都知道那个容色绝姝的小太监是陛下心尖尖上的人,朝夕相对,昼夜不离身畔。只有皇帝不这么认为。用得再顺手,也不过是一个低贱的太监,他随时可以再换。可是没想到有一天,那个被他把玩于掌心的人却没了。他怎么都找不见。岐岸这才知道,那是自己的心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