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二十六幕 红木i(第1页)

&esp;&esp;第二十六幕 红木(i)

&esp;&esp;收拾了一下行囊之后,艾维斯等人就准备出发了。艾维斯穿上了一身法师的黑袍,腰间别上了自己的那本厚重的魔法书。一些不是那么重要的东西就放进了背包里,其他的则丢到了空间袋里面。自从自己的纯血平原马丢失在了另一个世界之后,艾维斯就没有什么好马可以骑了,所以他最后坐上了吟游诗人迪迦为他们准备好的马车之中。

&esp;&esp;这个马车并不大,但却相当的结实,而且很能抗震,坐在上面几乎感觉不到太过明显的震动。将不多的行囊放在了马车的后备箱,迪迦便风度翩翩的对他刚刚帮助的两位女士弯下了自己的腰。他那金色的长发在阳光下反射着耀人的光辉。在接到了伊利亚的感谢之后,迪迦便轻声笑着,坐上了驾驶席。而出乎所有人的意料,迪迦居然不是依靠马缰来控制马匹的,他居然拿出了一个贝拉,放在了自己的膝上,接着就开始轻声的弹奏了起来。而随着这声弹奏,马儿似乎也有灵性的向前方缓缓的迈动自己的步伐。

&esp;&esp;马车很快就开始晃动了起来,虽然是很轻微的,但也在左右摇摆着。艾维斯听着耳边环绕的音乐,慵懒的闭上眼睛,却依然可以感觉到四周舒缓的乐调。他转过头去,可以看见四周密林之间也有些动物从树林之中跑了出来,它们摇晃着自己的尾巴,跟着这悦耳动听的音乐一起行动。艾维斯有些错愕的说道:“魅惑动物吗?”

&esp;&esp;确实是魅惑动物,不过居然可以把魅惑动物这个类似神术的天赋用来赶车,这是艾维斯怎么也想不到的事情。

&esp;&esp;“好了,注意一下休息吧。”葛同罗说道,“我们大概还有三天的路程,而这路上可不平静。”

&esp;&esp;从雪漫到彼菲城的路确实不如何平静,一路上的各种怪物,还有许许多多的强盗和不怀好意的旅人,艾维斯并没有天真的以为他们可以不经历任何一场战斗就能到达彼菲。

&esp;&esp;马车在辽阔的安达贝克草原上行驶着,一眼望去,是一片看不到边界的地平线。视线的尽头还能看见雄壮的卡布诺山脉。一片蔚蓝色的天空,一些云朵环绕着远处的山峰。艾维斯记得在游戏之中,卡布诺山脉里面还存在着一头上古银龙,那几乎是站在这个时代最顶尖的存在了。

&esp;&esp;行驶过一段时间之后,回头望去,那雪漫城就逐渐的消失在了视线之中。雪漫城并不是一个如何庞大的城市,里面的人口或许还不到万人,虽然看似繁华,但当你在城外仰望这个城市的时候,你才能真正的发现——这个城市,或许并不如你所预料的那般雄伟。

&esp;&esp;头顶不时的飞过一些鸟类,似乎这些飞在高空之中的存在也被迪迦的音乐所吸引。马车继续慢慢摇晃着,艾辛格很快就困了起来,躺在马车上,过了一会之后,她就闭上了自己的眼睛,陷入了沉睡之中。伊利亚拿出一个抹布,开始擦拭自己的武器。

&esp;&esp;而艾维斯在看了一会风景之后,也有些厌倦了,他搜寻了一下自己的背包,最后选出了一本没有看完的书本,低头看了起来。

&esp;&esp;马车继续在这一片宁静之中缓缓前行。到后来,迪迦也没有继续弹奏乐曲了,而马儿却依然在顺着道路前行。迪迦躺在座椅上,嘴角叼着一根稻草,微微的闭上了眼睛,似乎在享受着什么。

&esp;&esp;“我说。”

&esp;&esp;在一片寂静的旅途之中,葛同罗的声音忽然在艾维斯的耳边响起,打乱了他的思绪。艾维斯回过头来,看着葛同罗,而此时,这位游荡者似乎很是无聊的正在将自己的匕首放在手中把玩着。

&esp;&esp;“你最近似乎变的聪明了。”葛同罗转过头来看着艾维斯。半精灵少年有些奇怪的扫了一眼葛同罗,接着摇了摇头:“不是很明白你在说什么。”

&esp;&esp;“就比如之前在和安道夫战斗的时候。”葛同罗如此说道,“你的智慧就让我很是吃了一惊。当然,安道夫也算不上是什么很聪明的对手,但你的表现也算是精彩。”

&esp;&esp;“被你这样夸奖,我还真是高兴不起来呢。”艾维斯摇了摇头,继续低头看着自己的书。眼前这本书籍又被他翻过了最新的一页,魔法师实际上就是知识的综合体,你必须要了解足够的知识,才能在法师这个道路上越走越远。在可见的未来里,艾维斯肯定是要去一趟冬环法师的学院里面一趟的。现在凌杂的读一些普通的书籍已经越来越无法满足他的求知欲了。

&esp;&esp;见艾维斯继续沉默,葛同罗也是微微的笑了起来。他低头,继续看着自己手中那翠绿色的匕首,神色之间似乎带上了一丝说不明的感情。

&esp;&esp;很快,时间就过去了。此时已经是下午时分,马儿不得已的停了下来——它们已经有些疲倦了。迪迦从驾驶席上跳了下来,而早有准备的葛同罗早已准备好了一些木材准备烧水。

&esp;&esp;迪迦让马儿自由的去吃草,同时从背后拿出了一个小巧的短弓:“我打算去猎一点野味,有谁要和我一起吗?”

&esp;&esp;艾辛格立刻举起了自己的小手,而迪迦看了一下周围的人,叹息了一声:“原来没人和我一起吗?那好吧,等我的好消息吧。”接着,他便向一旁的森林走了过去。艾辛格立刻嘟起了小嘴,有些不满意的扭过头去,而伊利亚也是开始小声安慰伤心的小女孩。

&esp;&esp;艾维斯看着各种卖萌的艾辛格,有些叹息——盲眼之神最强的后裔,就是这个样子吗?

&esp;&esp;葛同罗在四周布下了一些陷阱。游荡者总是喜欢这些小东西,所以艾维斯也没有阻止他,他只是找了一个地方坐下,继续看着书籍之中关于奥术的知识。

&esp;&esp;不多时,迪迦就拿着一只兔子和一只野鸡走了过来。对于迪迦的狩猎成果,艾维斯并没有任何疑惑的地方。他有天赋能力‘魅惑动物’,所以要找一点东西吃实在是再轻松不过的事情了。

&esp;&esp;一般的游侠和德鲁伊反而还不会这样做,哪怕他们需要吃肉,也不会用魅惑动物把动物骗过来吃掉。但不是属于自然阵营的吟游诗人倒是没有这个顾忌。当然,一般的吟游诗人倒是没有魅惑动物的能力,迪迦能这样做,应该是和他的特殊职业脱不去干系。

&esp;&esp;接着,葛同罗和迪迦就开始熟练的烹饪这只兔子和野鸡。不一会,香甜的香气就传入了众人的鼻子之中。

&esp;&esp;当烤在火上的野鸡,和炖汤的兔子逐渐的被煮熟,散发出一阵香味的时候,艾辛格早已迫不及待的蹲到了食物的旁边,两眼发光,只差口水流满地了。最后分东西吃的时候,这个小女孩也是吃了最大的一份,那凶悍的吃相也是让艾维斯微微的吃了一惊。

&esp;&esp;吃完了饭之后,天色已经暗了下来。点点星辰陪伴着月色,不知何时已经窜到了头顶。艾维斯等人谁也没有想过在这个环境下继续赶路。一般来说,是不会有多少人选择在黑夜之中赶路的,因为黑夜往往意味着比白昼更多的未知和危险。要知道,许多怪物就是在黑夜降临之后才开始选择觅食的。

&esp;&esp;扎好了营帐之后,艾维斯便选了一个地方坐下。此时艾辛格已经吃饱了,于是帮着伊利亚开始收拾残局。而迪迦则是坐到了艾维斯的身旁,这个帅气的吟游诗人温和的笑着看着艾维斯,说道:“今天我们恐怕不得不露宿了,明天下午的时候我们应该可以走到一个村庄,嗯,是一个叫红木的小地方。我很喜欢那个地方的红酒,无论品尝几次,都感觉回味无穷呢。”

&esp;&esp;“其实我并不是如何喜欢喝酒。”艾维斯摇了摇头,说道:“如果不小心喝醉了的话,那我就该头疼了。”

&esp;&esp;法师其实是最不适合喝酒的一个职业,如果喝醉了的话,他们甚至有可能会忘记已经记忆着的法术。嗜好抽烟的法师不少,但很少有听闻嗜好喝酒的法师。当然,矮人的战斗法师不在讨论的范畴之内,他们从某种意义上来说甚至不能算是法师。

&esp;&esp;“早点休息吧。”迪迦站了起来,他的目光在四周宁静的荒原上扫视了一圈:“我们明天还要早起赶路呢。”

&esp;&esp;“嗯。”

&esp;&esp;接着,在决定了守夜的人选之后,艾维斯等人就早早的休息去了。艾维斯不需要守夜,因为他需要记忆魔法,这是相当重要的事情。而就在艾维斯刚刚躺下还不到十分钟,他就闻到了一股淡淡的腐臭味。而接着,他便听见了一阵有些吵闹的声音。艾维斯几乎是立刻拿起了自己放在枕头旁边的魔法书,推开了营帐的门,走了出去。

&esp;&esp;他看见葛同罗拿着十字弩对准了一个黑发的少女,她惊慌失措的来到了葛同罗的面前。葛同罗似乎在犹豫要不要射出自己手中的弩箭的时候,这个少女却是忽然哭喊出来了:“求求你,救救我们!”r1152chapter1();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热门小说推荐
骑虎

骑虎

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山形依旧枕寒流

山形依旧枕寒流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红楼之挽天倾

红楼之挽天倾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我不做妾

我不做妾

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