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薄家老宅的红木餐桌泛着深沉的光,十二盏琉璃灯的光晕透过描金纱罩,在一桌青瓷碗碟上流淌。
青瓷汤盅盖掀开时,整桌人都静了静。
盅里是清炖鱼翅,金钩翅根根分明。
衬着炖得酥烂的老鸡,汤色澄亮如琥珀。
汤底浮着几粒用燕窝雕成的玉米,是后厨花了三小时仿的时鲜模样雕刻的。
肉香混着三姑婆身上的茉莉香,在空气里缠成一团,连墙角那盆墨兰都像是被这气味熏得垂下了叶片。
“依一,你看阿川这孩子,整天抱着算术本,哪有闻笙弹钢琴体面?”
三姑婆用瓷勺轻轻敲着碗边,声音黏糊糊的像拔丝香蕉,尾音拖得老长。
她今天穿了件绛红色暗纹旗袍,领口别着枚珍珠胸针,珍珠的光晕在她松弛的脖颈上晃来晃去。
她说话时,目光越过柳依一,落在斜对面的鹿闻笙身上。
斜对面的鹿闻笙正用象牙筷夹起一块鲍汁扣辽参。
他穿的月白杭绸衬衫是苏曼云托老字号定制的,领口别着枚翡翠琴键领针,随着低头的动作,玉质在灯光下泛着莹润的光。
听见三姑婆提起自己,他夹着海参的手顿了顿,指节泛白。
那海参是用二十年陈的花雕酒煨的,软糯得几乎不用嚼,此刻却在筷间微微发颤。
三姑婆腕间的银镯子滑到小臂,露出腕骨处的浅疤。
那是以前教鹿闻笙弹钢琴时,被他发脾气砸下来的琴盖夹的。
疤痕宛如细小的蜈蚣,随着她说话的动作微微蠕动。
薄栖川握着筷子的手猛地收紧,指节泛白,连指缝里都沁出了细汗。
他今天穿的浅蓝衬衫是柳依一早上从衣柜深处翻出来的,领口绣着只小熊,针脚歪歪扭扭。
那是柳依一昨晚照着教程绣的,线尾还没来得及打结,松松地垂在布料里。
“体面能当饭吃?”
柳依一用银公筷夹起一块红烧大鲍,放在薄栖川碟里。
鲍鱼足有巴掌大,是用二十年的干鲍发的,酱汁收得浓稠,在瓷盘里凝出琥珀色的光。
红蔻丹的指甲在银公筷上划出浅痕。
“我儿子奥数考满分,比某些只会弹钢琴的花架子强。”
她说话时,嘴角噙着笑,眼里淬了冰,直直地戳向三姑婆。
“你这是什么话!”三姑婆把汤匙往桌上一墩,瓷勺与桌面碰撞的脆响,“闻笙可是拿了国际金奖的!上个月在维也纳演出,市长都亲自捧场了!”
鹿闻笙握着象牙筷的手猛地收紧,筷尖在海参上戳出个小坑。
他抬头时,眼里写满了不服气。
苏曼云立刻用手肘碰了碰他的胳膊,嘴角挂着得体的笑。
“小孩子家的,各有所长罢了。”
他抬头时,眼里的不服气亮得扎人。
苏曼云立刻用手肘碰了碰他的胳膊,嘴角挂着得体的笑,眼底却掠过一丝冷意。
“各有所长?”
柳依一突然把薄栖川的算术本推到餐桌中央,红笔圈出的解题步骤像串整齐的珍珠,笔锋凌厉,透着股不服输的劲儿。
最末页贴着张便签,是她潦草的字迹:“比鹿闻笙快&bp;15分钟”。
末尾还画了个歪脑袋的笑脸,舌头伸得老长。
“我儿子用三种方法解出来的题,鹿闻笙连看都看不懂。”
餐桌旁的议论声戛然而止。
二伯公的香烟在指间明灭,烟灰落在浆洗挺括的桌布上。
他今天穿了件深灰色西装,袖口的链扣是翡翠的,在灯光下泛着沉闷的绿。
“小孩子家的成绩,何必这么较真?”
他吐出的烟圈飘到薄云觉面前,被男人抬手挥开,烟圈撞在薄云觉的衬衫纽扣上,散成一团淡青色的雾。
薄云觉把一碟冰糖炖血燕推到柳依一面前,银质小碟边缘刻着缠枝纹,燕丝炖得透明,上面撒着极细的桂花碎。
“别气着,”他说话时,指尖在桌面上轻轻敲了敲,节奏与柳依一的心跳莫名重合,“叫后厨特地给你做的。”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
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