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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sp;&esp;“没错,任千寻你已经是强弩之末,我祖父一定会杀了你的。”王伦喜毒蛇般的眼神盯着任千寻,仿佛准备随时咬任千寻一口。王伦喜认定王一寿一定会回来,一定能战胜任千寻。
&esp;&esp;“自欺欺人。王一寿这一招只不过是丢卒保车,牺牲你们,换取自己逃跑的时间,现在恐怕已经离开了c市。你只不过是一个弃子。”任千寻可悲的看着王伦喜。
&esp;&esp;“不不不。这不可能,我祖父一定回来的。我是王氏家族的下任族长。”王伦喜不是不明白现实,而是自己不肯接受,这个时候精神已经失常。寒芒闪过,王伦喜的头颅滚落在地上,眼睛还是睁的大大,有无尽的不甘,死不瞑目即是如此。
&esp;&esp;任千寻没有去追王一寿,王一寿八成已经离开了c市,自己又没有在他身上种下追踪秘术,相必追也追不到。任千寻在二十二具残尸之中盘膝而坐,闭目疗伤。
&esp;&esp;于此同时,任千寻还在闭关养伤,可外界已经沸腾了。
&esp;&esp;“你知道吗?后天榜变动了!”
&esp;&esp;“是哪个半步先天,现在是排第九还是第十。”
&esp;&esp;“不是啊,是后天榜第三的伍四三被击败了。”
&esp;&esp;“怎么可能?伍四三在真极境中也算好手。难道是排第四的钱不归?钱不归就比伍四三弱一线,超越伍四三也是有可能的。”
&esp;&esp;“不是他,也不是后天榜上的任何人。”
&esp;&esp;“那是何人?又有人突破到了真极境了?”
&esp;&esp;“是个八重天的宗师打败了伍四三。”
&esp;&esp;“别开玩笑了,八重天能战胜真极境?”
&esp;&esp;“没错那人是不满十八岁的本届天才王,任千寻。”
&esp;&esp;“神算子前辈所说,神算子还没有算错过呢,并且伍四三已经承认战败。”
&esp;&esp;“真是江山代有人才出。不满十八岁,后天八重,天才王,后天榜第三。此等妖孽近千年没有出现了吧。”
&esp;&esp;一时间,天才王任千寻击败伍四三成为新的后天榜第三的消息不翼而飞,震惊整个修者界。
&esp;&esp;翌日。帝天酒店,606房。
&esp;&esp;今天的第一缕阳光照射在任千寻身上,任千寻募然睁开了眼眸,弹跳起来,一天多的疗伤,任千寻已经痊愈了。任千寻出道以来屡次受伤,但是银身之强,远超他的想象,他的身上不仅没有半点的疤痕,还光洁如玉,肤若凝脂。这等的皮肤足以让所有的女人疯狂和嫉妒。
&esp;&esp;这个时候,任千寻只有一个念头就是回家,回到那个生他养他,魂牵梦绕的高城。修者有协约,一般修者的能力是不能暴露在普通人之下。所以任千寻速度虽然胜过跑车他还是打算做中巴那样的客车回家。任千寻的步伐看似缓慢如闲庭漫步,但是也有普通人全速奔跑的速度了,不过片刻任千寻就来到了c市的东车站。
&esp;&esp;任千寻还记得过去在c市上学的时候,每到周六必然回家,次日下午再返回。只在家待一天半,可那种喜悦却是说不尽道不得的。每到这个时候,他都会想起艾青写的《我爱这土地》中的那句:为什么我的眼里常含泪水?因为我对这土地爱得深沉。。。。。。
&esp;&esp;往事如烟,随风而去。过去即是真实存在,又是梦幻虚影,发生过,但永远都回不去了,永永远远都回不去了。我们只有埋葬过去,活在当下,着眼未来。
&esp;&esp;任千寻走进车站,买了一张高城的车票,验票后,上了一辆直达高城的中巴。一上车,顿时有一种亲切感,亲切感来自高城的方言,地地道道的家乡话。发车的时间到了,中巴驶出车站,到高城有一个小时的车程。杜甫的那句“白日放歌须纵酒,青春作伴好还乡。”在任千寻脑海里盘旋,虽然此刻无歌无酒,但是那种高亢狂喜跨越千年,确乎有共鸣。
&esp;&esp;快到高城时,任千寻远远就看到了高城的标志性建筑——高塔,这时除了兴奋,更多是焦急,一刻也不想多等,想要立即扑入高城怀抱的急切。
&esp;&esp;任千寻没有到车站下车,而是在刚到高城的凤凰酒店处下车,此情此景,无限感慨,无限伤悲。任千寻一人漫步在高城的街头,一刻钟后,他回到了家。
&esp;&esp;半月前,他参加天才战的时候,家人就已经回到了家,继续过起了普通人的生活,隐世家族就是这样。贵为先天的郑凡的父亲郑不凡还不是隐居在这高城,过着平淡的生活。这也许就是所谓的红尘道,在滚滚红尘中磨练心性。
&esp;&esp;“妈。爸。爷爷我回来了。”任千寻一进门打招呼的同时已经热泪盈眶,尚不满十八岁的他,虽然在外人那里心狠手辣,杀伐果断,但是毕竟还是个未成年的少年人。亲人就是他内心深处不可碰触的柔软。
&esp;&esp;晚上,还是往昔一般无二的粗茶淡饭,但任千寻吃的却别是一般滋味,接着就是一夜的长谈,谈起了小灵界,谈起了决赛,谈起了大战伍四三。但是任千寻总是特别巧妙的把危险略去,好似敌人都是白痴,宝物倒贴找他,修炼总是一帆风顺。
&esp;&esp;清早,任千寻一夜没睡,但是还是神采奕奕,精神十足。任千寻回家的消息已经传出去了,但是没有想象中的热闹。昔日的发小,朋友兄弟没有一个上门找他。这也难怪任千寻过去个性十足,甚至有些孤僻,没几个朋友,真心者更是寥寥无几。那寥寥无几者不是辛勤工作,就是埋头苦读,没有像任千寻这般的无业游民。
&esp;&esp;一如既往的寂寞如雪,那碎落一地是他失落的心。不知凡儿,怎么样了。任千寻心道。任千寻想到这索性去郑凡找她。
&esp;&esp;任千寻走进大厅,郑不凡正在摆弄着名贵的茶具,自饮自酌,自有一番情趣在。
&esp;&esp;“千寻,特来拜访不凡伯父。”任千寻朗声说,一拱手,颇有敬意。
&esp;&esp;“贤侄快快请坐。”郑不凡显然已经知道任千寻战胜伍四三,成为后天榜第三的事了。后天榜第三战力即使不如先天前期,也相差无几了。修者就是这样,有实力别人才会尊敬你。
&esp;&esp;任千寻倒也不客气,直接坐在了偏座上。
&esp;&esp;“是寻哥哥吗?我听到他的声音了,一定是他。”郑凡一边说着一边从楼梯上走了下来。这个时候两人四目相对,满腹相思情,尽在含情脉脉的对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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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排雷无脑小甜饼,平平淡淡普普通通白团日常,不涉及任何复杂的背景和故事,女主是真普通平民。)我是一个普普通通的护士,唯一比别的护士强的一点,可能就是胆子大,嘴巴甜。致力于将难搞的病人们哄成翘嘴。有一天,院长说给我接到了一个大活,钱多,事少,不用来回奔波。而且合同是一年份的,不想干了做完这一年就可以走。我刚想说考虑一下,她啪就给我砸了一麻袋金币。一麻袋。多思考一秒都是对钱的不尊重。我立刻拿着金币给自己买了一套珠宝首饰,接着又买了一套小别墅。然后才不舍地收拾行李跟着雇主走了。等着,等我做完这一笔就收手,做一个有钱有房的当地富婆,躺在床上享受我的余生!然后我就上了一艘巨大的海贼船。?海贼船?海贼船???这就是不用来回奔波是吗!我立刻转身要下船,然后就被菠萝头男人拦住了。他说那把给的定金退了吧。嘶,我退不出一点,已经花差不多了,该死的。等等。他说什么?定金。这么多只是定金吗?区区海贼船。赚这么多钱我理应多受点苦的,不然心里都不踏实。第一天马尔科哦!妮娜小姐的技术果然很好!你在睁着眼说什么瞎话吗我连针都扎劈了都没扎进去。不过这个病人确实有些过于高大了,我就没扎过这么好找的血管。第十天马尔科妮娜!你来帮忙劝劝老爹少喝一点酒吧!?儿子都劝不住,指望她一个护工吗?第一个月马尔科妮娜!!躲在我后面,不要怕。区区炮火连天,为了钱我可以。但是你才是他们的目标吧!你不站在我面前,都没有炮弹轰我!第一年想辞职了。虽然说是来做护士的,但是一开始没人告诉我得护整艘船这么多人。马尔科妮娜,我们走吧,该出发了。妮娜(眼神闪躲)那个,马尔科队长…我今天…嗯…船长的身体检查还没做。马尔科那我陪你做完再出发。妮娜(咬牙切齿)…好。第二年忍不了了,每天都在出诊包扎,护士也不能24h超长待机是吧!我要立刻马上辞职,尾款我也不要了!妮娜马尔科队长…我,那个…我可能不能再担任…马尔科妮娜,这个…这个喜欢吗?他们说,女孩子可能会喜欢这样的耳钉…等下,好特么大的一颗宝石。马尔科你平时的工作太辛苦了,这些是我…们送你的礼物。妮娜能为船长服务是我的荣幸!第三年我觉得这件事不对劲。我应该是在等尾款的。为什么越做越久了?我是不是可以拿了这些钱回家做富婆了。妮娜那个,马尔科队长…我…马尔科妮娜,正好你来了。我还想给你送过来呢。这个,你愿意戴上试试看吗??嘶,闪到反光的项链。其实再做一年也不是不行。妮娜喜欢!谢谢马尔科队长~第五年马尔科妮娜!今年…也继续留在船上吧?一个小盒子又塞进了我的手里。我确信一定是宝石!马尔科我…我可以为你戴上吗?妮娜(不假思索)谢谢马尔科队长,我很喜…?等等,为什么突然就单膝下跪了?避雷指南(待补充)1文案第一人称,正文会是第三人称。2cp马尔科,女主实打实的普通平民,喜欢强女主的宝宝们注意避雷!3已确定会写到子代,注意避雷!4日常鸡零狗碎文(大概率慢热)5不涉及任何复杂的背景(包括但不限于海军革命军onepiece什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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